2023年度评奖评优工作通知

发布 2020-02-05 14:32:28 阅读 4858

湘科院学通[2011] 01号。

关于2023年度校级评奖评优工作的通知。

各系:为搞好2023年度校级评奖评优工作,经研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3年下期单项奖申报。

一)评选对象:全体(全日制)在校学生。

二)评选条件:请各系参照2023年修订的《学生手册》中《湖南科技学院学生奖励条例(试行)》第三章单项奖评比条例组织评比,申报参评的奖项原则上应是2023年7月-2023年1月期间的获奖情况。

三)推荐名额:不限。

四)评选程序和要求。

1、系部推荐→学生处审核、公示→学校审定;

2、评比结果于3月14日前上报学生处(行政楼109室);

3、申报材料:单项奖申报汇总表(系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电子稿(交excel格式文档,见附件表1)以及按照单项奖申报汇总表名单顺序排列好的证书复印件(辅导员老师审核并签章)及相关资料,学生不再填写单项奖申请表。

二、2011届校级优秀毕业生评选。

一)评选对象:2007级毕业班(全日制)在校学生。

二)评选条件:请各系、各班根据学生入校以来的综合表现,严格依照《学生手册》中《湖南科技学院奖励条例(试行)》第28条执行。

三)推荐名额:具体见附件评优名额分配表。

四)评选程序和要求。

1、班级提名→系部审查推荐→学生处审核、公示→学校审定;

2、评比结果于3月14日前上报学生处(行政楼109室);

3、申报材料:《湖南科技学院优秀毕业生审批表》(1份,样式见附件表2)和《湖南科技学院优秀毕业生评选申报汇总表》(1份,样式见附件表3);《湖南科技学院优秀毕业生评选申报汇总表》要求上交电子稿。

三、2023年度优秀班级评选。

一)评选对象:2007-2023年级各教学班级。;

二)评选条件:严格依照新的《学生手册》中《湖南科技学院先进班集体评选办法》执行。

三)推荐名额:具体见附件评优名额分配表。

四)评选程序和要求。

1、系部推荐→学生处审核、公示→学校审定;

2、评比结果于3月14日前上报学生处(行政楼109室);

3、申报材料:各系按班级为单位装订成册上交学生处109室,并提交《湖南科技学院优秀班级评选登记表》(1份,见附件表4)。

四、2023年度优秀班主任评选。

一)评选对象:2007-2023年级各教学班级班主任。

二)评选条件:评选具体条件和要求由各系自行掌握。

三)推荐名额:具体见附件评优名额分配表。

四)评选程序和要求。

1、系部推荐→学生处审核、公示→学校审定;

2、评比结果于3月14日前上报学生处(行政楼109室);

3、申报材料:《湖南科技学院优秀班主任登记表》(1份,见附件5)。

五、2023年度校级优秀学生干部评选。

一)评选对象:院学生会、系学生分会、班委会成员(2010级学生干部除外)。

二)评选条件: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道德品质好,全年无通报及以上处分。热心服务,勤于工作,甘于奉献,勇于创新,师生反映良好;勤奋学习,成绩优秀,在本年度无不及格科目,按规定时间和要求通过英语、计算机等级考试,综合测评成绩在班上排名前30%。

三)推荐名额:具体见附件评优名额分配表。

四)评选程序和要求。

1、系部推荐→学生处审核、公示→学校审定;

2、评比结果于3月14日前上报学生处(行政楼113室);

3、申报材料:《湖南科技学院2023年“优秀学生干部”推荐表》(1份,样式见附件表6)。

六、2023年度校级三八红旗手评选。

一)评选对象:2007-2023年级(全日制)在校女生。

二)评选条件: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努力学习和实践“****”重要思想,积极参加各项政治活动,有远大的理想和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能坚持批评和自我批评;道德素质好,有修养,乐于助人,为人正直,是女生“四自”的表率;刻苦学习,本年度期末考试单科不得有不及格现象,两学期成绩排名在全班前30%,综合考评分在全班排名前20%;积极参加学校各项文体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本年度至少有一次获奖或评优;没有受处分或者各类通报批评。

三)推荐名额:具体见附件评优名额分配表。

四)评选程序和要求。

1、系部推荐→学生处审核、公示→学校审定;

2、评比结果于3月14日前上报学生处(行政楼113室);

3、申报材料:《湖南科技学院2023年“三八红旗手”推荐表》(1份,样式见附件表7)。

七、2023年度校级十佳班长评选。

一)评选对象:我校2007-2009级各班班长。

二)评选条件: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道德品质好,全年无通报批评及以上处分。热心服务,勤于工作,甘于奉献,勇于创新,师生反映好;勤奋学习,成绩优秀,本年度无不及格科目,综合测评成绩在班级排名前20%;所在班级学风、班风建设成绩突出;所在班级本年度至少得过一次系级以上系级奖励。

三)推荐名额:各系部限报1个候选名额。申报“十佳班长”者须同时申报“优秀学生干部”,名额占“优秀学生干部”指标。

四)评选程序和要求。

1、系部推荐→学生处审核、公示→学校审定;

2、评比结果于3月14日前上报学生处(行政楼113室);

3、申报材料:《湖南科技学院2023年“十佳班长”推荐表》(1份,样式见附件表8)。

八、2023年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先进集体评选。

一)评选对象:各教学系。

二)评选条件:参照《湖南科技学院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奖励暂行办法》关于先进集体的评选条件。

三)评选名额:3个。

四)评选程序和要求。

1、系部推荐→学生处审核、公示→学校审定;

2、评比结果于3月14日前上报学生处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服务中心;

3、申报要求:以系为单位自愿申报,申报对象填写《湖南科技学院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先进集体申请表》(1份,样式见附件表9),按评比条件进行自评打分,并提供相关支撑材料。

九、2023年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先进教师评选。

一)评选对象:各系学工负责人、心理专干、辅导员、班主任、专兼职咨询师。任相关职务一年以上。

二)评选条件:参照《湖南科技学院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奖励暂行办法》关于教师先进个人的评选条件。

三)评选名额:11名,其中学工负责人、心理专干、辅导员、班主任共10名,专兼职咨询师1名。

四)评选程序和要求。

1、系部推荐→学生处审核、公示→学校审定;

2、评比结果于3月14日前上报学生处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服务中心;

3、申报要求:学工负责人、心理专干、辅导员、班主任由本人申请,各系推荐。专兼职咨询师由本人申请,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服务中心推荐。

各申报对象填写《湖南科技学院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先进教师申请表》(1份,样式见附件表10),按评比条件进行自评打分,并提供相关支撑材料。

十、2023年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先进学生评选。

一)评选对象:全校各系学生心理委员、心理信息员、校学生会心理服务部及系学生分会心理服务部干部、校大学生心理健康协会干部。2010级学生不参与评选。

二)评选条件:参照《湖南科技学院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奖励暂行办法》关于学生先进个人的评选条件。

三)评选名额:91名,其中心理委员28名,心理信息员56名,校学生会心理服务部及系学生分会心理服务部干部共5名,大学生心理健康协会干部2名。

四)评选程序和要求。

1、系部推荐→学生处审核、公示→学校审定;

2、评比结果于3月14日前上报学生处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服务中心;

3、申报要求:各系可推荐心理委员2名、心理信息员4名,心理服务部干部及心理健康协会干部由校学生会心理健康服务部、大学生心理健康协会推荐。申报对象填写《湖南科技学院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先进学生申请表》(1份,样式见附件表11),,按评比条件进行自评打分,并提供相关支撑材料。

十一、2023年度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特殊贡献奖申报。

一)评选对象:全校教职员工及学生。

二)评选条件:积极参加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宣传,将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本职工作紧密结合,发现学生危机信息及时上报至心理中心,积极协助学校做好危机个案的干预工作等,在本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中做出特殊贡献的教职员工及学生。

三)评选名额:不限。

四)评选程序和要求。

1、系部推荐→学生处审核、公示→学校审定;

2、评比结果于3月14日前上报学生处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服务中心;

3、申报要求:各系自愿申报,申报对象填写《湖南科技学院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特殊贡献申请表》(1份,样式见附件表12),并提供相关支撑材料。

备注:以上申报材料经审查不合格者,一律取消该申报者参选资格,其所占名额不再替补。

附:1、湖南科技学院2023年下期学生单项奖申报汇总表;

2、湖南科技学院优秀毕业生审批表;

3、湖南科技学院优秀毕业生评选申报汇总表;

4、湖南科技学院2023年度先进班集体审批表;

5、湖南科技学院优秀班主任登记表;

6、湖南科技学院2023年“优秀学生干部”推荐表;

7、湖南科技学院2023年“三八红旗手”推荐表;

8、湖南科技学院2023年“十佳班长”推荐表;

9、湖南科技学院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先进集体申请表;

10、湖南科技学院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先进教师申请表;

11、湖南科技学院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先进学生申请表;

12、湖南科技学院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特殊贡献申请表;

13、湖南科技学院2023年度校级评奖评优指标分配;

14、上报电子稿样稿。

二〇一一年三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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