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检查通知

发布 2020-05-03 13:36:28 阅读 5362

结合集团公司“安全、品质专项行动”核查评定方案,为有效推进专项行动开展,现定于5月19日对四大公司开展专项行动第一次安全大检查。

检查组负责人:刘超。

全程参与检查人员:马建明、金建祥、电器专员(由化工王平安排)。

各公司检查参与人员:

化工公司:设备厂长、安全员、安全资料员、被查工段负责人。

建材公司:生产厂长、设备主任、办公室主任(资料员)、被查工段负责人。

房地产公司:被查工程施工管理负责人、安全资料员、物业公司经理。

科技产业园:被查工程施工管理负责人、办公室主任、物业公司经理。

检查时间:2023年5月19日(星期二);

检查安排:上午:化工公司、建材公司;下午:房地产公司、科技产业园公司;(可根据检查情况临时调整)

检查组分工:集中安全大检查整体组织协调由刘超负责,依照检查内容设定三个检查小组,第一组组长马建明,负责安全体系建设及制度、规则的执行检查;第二组组长金建祥,负责设备隐患检查及现场违章违纪行为检查;第三组组长电器专员,负责用电安全和带电设备运行检查;

检查要求:月19日早8:00准时在化工公司会议室集合,参与检查人员提前安排手头工作,不得缺席。

2、检查组人员自行配备安全防护设施,遵守被查单位安全管理要求,不得擅自脱离检查岗位。

3、对现场查处隐患做好记录,在检查结束后2日内就所查出的隐患完成隐患整改措施的制定及责任落实,并整理后报检查审计部。

4、所有查出隐患整改期最长一周(特殊需更换材料及设备项可酌情延长整改前),检查审计部依照确定的隐患整改措施进行抽查复检。

安全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二〇一五年五月十五日

建筑施工工地安全检查内容。

根据建筑施工的特点,如何更科学、合理地制定安全检查内容是搞好建筑施工安全检查的基础和关键,就当前事故发生情况和建筑施工技术手段来看,将建筑施工安全检查分为:安全管理、外脚手架、“三宝”及“四口”防护、施工用电、塔吊、施工机具等六个方面,基本上能够反映建筑施工安全检查的全貌。

一、安全管理。

1、 安全生产责任制。必须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重点核查发包工程安全责任书签订和责任主体、责任人的确定,同时各级工程管理人员必须履行安全管理责任,这个责任制包括各层级、各工种、各岗位。

2、安全教育。安全教育是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旨在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使员工掌握一般的安全技能和应知应会。因此要对安全教育这一项着重检查。

3、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这是安全施工的纲领性文件,若该工程无安全技术交底,或交底针对性不强,或交底不全面,或交底未履行签字手续的,必须要查处整改。

4、 特种作业持证上岗。这是规范作业人员安全行为的强制性手段。如特种作业人员未做到持证上岗,则不能从事特种作业。

5、工程日常检查。要建立定期安全检查制度,若日常安全检查无记录,或对检查出的隐患整改做不到定人员、定时间、定措施,或对重大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所列项目未如期完成,必须进行查处。

二、外脚手架。

1、立杆基础。现场检查每10延长米立杆基础不平整、不夯实,或10延长米钢脚手立杆无底座或垫木的,或每10延长米木、竹脚手立杆不埋地的,或每10延长米立杆无扫地杆的,列入检查整改项。

2、架体与建筑物拉结。架子高度在7m以上,每高4m、水平每隔7m至少有一拉结点,做不到列入检查整改项,或有拉结点但不坚固,也要列入检查整改项。

3、防护拉杆及踢脚板或立网(2m以上)。每l0m不设防护栏杆,或每l0m不设踢脚板或不挂立网防护的,或累计50m不设防护的,或每l0m防护不严密的,或累计50m防护不严密的;都要列入检查整改项。

4、施工层脚手板铺设。在施工现场每l0m脚手板不铺满者,或累计50m脚手板不铺满者均要列入检查整改项。出现探头板者列入检查整改项。

5、剪刀撑设置。在施工工程中,每缺少一组剪刀撑要列入检查整改项,有50%处不设置剪刀撑或剪刀撑不符合要求要立即整改。

6、脚手架宽度。单排、双排架子不合规程要求均要列入检查整改项。

7、立杆、大横杆间距。立杆间距不符合规程要求,或大横杆有一处不符合规程要求均要列入检查整改项。

8、小横杆间距。不符合规程要求,或单排架子小横杆插入墙内有小于12em均要列入检查整改项。

9、荷载。承重脚手架负荷量每平方米超过270cm的要列入检查整改项。

10、杆件搭接。木、竹立杆、大横杆每一处小于1.5m要列入检查整改项。钢管立杆、横杆不用扣件联结者列入检查整改项。

11、斜道。对不设上下通道的,或通道设置不符合规程要求的列入检查整改项。

三、“三宝”及“四口”防护。

1、安全帽。在施工现场,发现不戴安全帽,或着装不符合要求者(特殊工种着装和女工围巾等),列入检查整改项。

2、安全网。现场检查无首层安全网者,或每隔4层无固定安全网者(高层),或未随施工高度上升的安全网(高层),或安全网未按规定设支杆、每少一根、每一处支杆与地面不成45°角或弯曲断裂者,或每一处不拉紧、不严、不固定里高外低者,或网内有杂物者,或网与下方物体表面距离小于3m者,都要列入检查整改项。

3、安全带。现场发现高空作业安全带绑扎不符合要求,不戴安全带者均要列入检查整改项。

4、楼梯口、电梯口防护。现场检查无防护门、拦的,或防护不严的列入检查整改项。

5、预留洞口、坑井防护。现场检查无防护盖板的,或防护不严的列入检查整改项。

6、通道口防护。现场检查无防护棚,或防护不严,或防护棚不牢固、材质不符合要求的列入检查整改项。

7、阳台、楼板、屋面等临边防护。现场检查临边无防护,或防护不严密的列入检查整改项。

四、施工用电。

1、在建工程与临近高压线的距离。小于规定要求又无防护措施的,或防护不严密的,均要列入检查整改项。

2、支线架设。每发现一处电箱下引出线混乱,或电线破皮漏电,或线路过道无防护,均要列入检查整改项。

3、现场照明。手持照明灯不使用安全电压,或危险场所不使用安全电压者,或电线老化皮破绝缘差者,或导线未绑在绝缘于上者,或照明线路及灯具距离小于规定者,均要列入检查整改项。

4、低压干线架设。电杆上无横担无绝缘子,或违反规程将电线架设在脚手架上、树上等,均要列入检查整改项。

5、开关箱。位置安装不当,或无防雨措施,无保护接地接零,违反“一机一闸一保护”原则,或无门无锁,或箱内有杂物等,均要列入检查整改项。

6、熔丝。安装不符合要求,或用其它金属代替熔丝,均要列入检查整改项。

7、变配电装置。不符合安全要求要列入检查整改项。

五、塔吊。1、力矩限制器。无力矩限制器,或力矩限制器不灵敏,均要列入检查整改项。

2、限位器。无超高、变幅、行走限位器,或限位器不灵敏,或行走限位器无碰触装置的,均要列入检查整改项。

3、保险装置。吊钩无保险装置,或卷扬机滚筒无保险,均要列入检查整改项。

4、塔吊指挥。指挥无专人,不持证上岗的,或司机无证上岗的均要列入检查整改项。

5、路基与轨道。路基不坚实,不平整,无排水措施,或枕木铺设不符使用说明书要求,或道钉与接头螺栓数量不足,或道钉安装不牢固,列入检查整改项。

6、电缆。无卷线器则列入检查整改项。

7、塔吊同输电线路距离及电气保护。最小距离小于规定值又无保护的,防护措施不严密的,道轨无保护接地的,保护接地不符合要求的,列入检查整改项。

8、夹轨钳及道挡。无夹轨钳或有夹轨钳不用,无轨道极限位置阻挡器、道轨不牢固、不符合要求的,列入检查整改项。

9、塔吊安装验收。安装完毕无验收单的,或负责人不签字的,列入检查整改项。

六、施工机具。

1、平刨机。传动部位无防护罩,无护手安全装置,无保护接地或接零,不安装漏电保护装置,列入检查整改项。

2、木工电锯。传动装置无防护罩,无防护挡板等安全装置,无保护接地接零,不安装漏电保护装置,列入检查整改项。

3、手持电动工具。无保护接地或接零,不安装漏电保护器,列入检查整改项。

4、钢筋机械。传动部分无防护罩,无保护接地接零的,列入检查整改项。

5、电焊机。无良好保护接地或接零,无防雨措施,配线乱拉乱搭,焊把、把线绝缘不好,随地拖拉的,列入检查整改项。

6、搅拌机。安装位置不平,不结实,不稳固,离合器、制动器钢丝绳达不到要求,无保护接地或接零,无保险挂钩或不挂保险钩的,列入检查整改项。

安全检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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