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发布 2020-05-10 05:40:28 阅读 1192

自控信息中心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一、 总则。

第一条为了认真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以人为本,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坚持“先培训,后上岗”的原则,对员工加强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安全技术水平,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于自控信息中心各级各类安全教育。

第三条 (一)主任对中心安全教育的具体计划、实施、考核情况负责。

第四条安全员负责厂级安全教育及日常安全教育的具体实施。

第五条各科室、车间负责车间(班组)级安全教育的具体实施。

新进人员、转岗人员必须进行**安全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

特种作业人员须持证上岗。

第二章教育人员职责。

第六条安全员对中心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知识、熟悉相关生产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了解事故应急预案,知悉自身安全方面的权利与义务。

第七条安全员负责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如实记录安全教育和培训时间、内容、参加人员及考核结果。

第八条安全员负责组织相关技术人员对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或新设备进行操作的技术人员进行培训,使其了解、掌握安全技术特性及如何具体实施安全有效措施。

第九条安全员负责制定中心安全教育培训计划,编写教材及准备其他教学材料。

第十条安全员负责组织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培训。

第十一条安全员指导和督促检查各科室、车间的安全教育工作。

第十二条车间(班组)负责组织员工参加安全教育活动。

第十三条车间(班组)负责针对工作环境、劳动纪律、岗位操作规程,操作标准及岗位安全职责对车间(班组)进行教育,并进行安全操作示范。

第十四条安全员有权停止未经过安全教育培训或培训不合格的人员上岗作业。

第十五条各科室、车间有权拒绝未经厂级安全教育或经考核不合格的人员调入;有权停止未经安全教育或经安全教育考核不合格者其上岗作业。

第三章安全教育的分类。

第十六条安全教育分为三类:入职安全教育、日常安全教育、专业性安全教育。

入职安全教育:即新进员工在入职时进行的公司级、厂级、班组级安全教育和代培、委培、外来参观人员及承包商入厂安全教育。

日常安全教育:根据日常培训需要,有计划,有目的,经常性的教育培训。

专业性安全教育:是根据重大项目建设,高危作业需要,高危场所特殊防护及新机器设备、新工艺流程引进而进行的专业性较强的教育培训。

第四章安全教育的程序

第十七条新进员工办理入职手续后,首先经公司级安全教育后至中心安全员处进行厂级安全教育,并进行安全知识技能考核,考核合格后,由车间(科室)进行班组级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后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五章安全教育的内容及要求。

第十八条安全员负责厂级安全教育,安全教育应具备下列主要内容:

一)本单位的概况,包括工艺流程、环境特点或工作特点。

二)本单位有关安全生产规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等。

三)安全设施、急救器材、消防器材性能及使用方法。

四)事故案例及应吸取的教训。

第十九条车间主任负责组织车间级安全教育,安全教育内容应包括:

一)本工种、岗位作业特点,工艺流程及应注意的事项。

二)本工种、岗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三)本工种、岗位的设备、装置等的性能特点,安全装置的使用,防护用品的使用与保管方法。

四)本岗位及本流程以往曾发生的事故,应吸取的教训和预防再发生的措施。

第二十条厂(中心)级、车间(班组)级安全教育均不少于24学时。

第二十一条对来单位参观、学习人员,应进行一般性安全知识教育和入厂安全注意事项。由安全员组织实施安全教育工作。

第二十二条安全员应按计划进行日常安全教育,日常安全教育应具备以下主要内容:

一)国家及地方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条例,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上级指示与决定和部门规章制度。

二)从业人员权利与义务;

三)安全生产知识、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安全操作技能、应急处理措施;

四)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的安全技术特性及防护措施。

五)结合事故案例进行警示教育,提高安全意识。

六)车间临时出现不安全因素及应采取的防护措施;

七)消防装置及工器具、个人防护用品使用注意事项;

第二十三条专业性安全教育内容如下:

一)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能操作;

二)引进新工艺、新设备等安全技术操作;

三)进行设备、重点项目大修和危险性作业前,制订的安全技术措施及对施工人员进行的安全教育。

第二十三条外委施工单位需经过公司安全教育后方你能入厂,如未经公司安全教育,由本中心对其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入厂安全须知及一般性安全防护知识。

第六章安全教育具体实施与评价。

第二十四条应按要求建立部门员工安全教育档案。

第二十五条特种作业人员职业资格证取得、职业资格证复审及其他外委培训由中心拟定培训计划,上报公司,由综合办公室负责与相关部门联络,落实外培事宜。

第七章其他。

第二十六条由安全员通过理论和实际相结合的考试考核办法来评价培训效果。

第二十七条新进人员安全培训教育不少于40学时;中心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继续再教育每年不少于16学时;中心一般员工安全继续再教育每年不少于20学时。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教育和培训制度

教育和培训制度。巴州区回风北路三段道路及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建设5楼。安全教育和培训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高全员安全素质和安全管理水平,防止事故发生,保障职工生命安全和健康。第二条安全生产教育是强化安全纪律,实现安全生产的基础,提高企业各级生产管理人员和广大职工搞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自觉性...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5.1.4 公司生产一线员工每年按计划必须接受一至两次公司级安全教育培训,培训方式为外培或内培 以内培为主 培训时间为上下半年各一次 各部门每季度对员工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培训,安全教育培训内容 公司职业健康安全体系文件 作业指导书 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危险源清单和较大风险的危险源清单及控制措施和预案 安...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制度。第一条煤矿企业必须明确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第二条煤矿企业必须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防治领导机构,制定本单位职业病危害防治规划 年度计划,明确机构建立经费落实方案。第三条煤矿企业必须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防治管理机构,配备专 兼 职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职业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