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奖惩条例

发布 2020-05-22 21:54:28 阅读 8428

为调动广大职工积极性和创造性,认真贯彻安全生产的方针,切实杜绝安全事故,以达到提高经济效益的目的,执行奖惩。

1奖励。1.1分(子)公司同集团公司签订《安全预控目标责任合同书》,达到合同条款要求后,按条款内容进行奖励。

1.2所建工程安全生产情况良好而被市级主管部门通报表扬,奖励项目2000元。

1.3所建工程安全生产情况良好而被省主管部门通报表扬,奖励项目5000元。

1.4年度获得市级文明工地称号的,对项目部的奖励,由分(子)公司奖励兑现。

1.5年度获得省市级文明工地称号、部文明工地称号的,按公司《风险抵押经济承包合同》条款兑现。

1.6以工程项目为单位,对季度无事故、无违章、检查评分在85分以上的工程,奖项目部1000~3000元;对配合单位项目部的奖励,视配合工作内容的工程量大小决定奖励数额。

1.7以上条款的安全奖励费用由公司支付,由公司工程管理处考核兑现。

2惩罚。2.1安全管理方面。

2.1.1分(子)公司同集团公司签订《安全预控目标责任合同书》,发生**事故后,按条款内容进行处罚。

2.1.2未与工程项目部签订安全责任合同及分包单位签订安全协议的,罚分(子)公司2000-5000元,2.

1.3不按规定组织安全生产检查,罚分(子)公司1000-2000元,罚项目部500-1000元。

2.1.4 分(子)公司在公司季度检查中,安全达标率<100%、优良率<80%,罚分(子)公司500-1000元。检查评分<70分的工程,罚项目部500元。

2.1.5施工现场不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员,罚分(子)公司1000元。罚项目部500元。

2.1.6每发现一名特种作业人员(含三机手)无证上岗的,罚项目部100元。

2.1.6施工现场发现操作工人住在在建工程的,除勒令搬移外,并罚项目部500-5000元。

2.1.7凡发现施工中使用童工或超龄工人的,除责令离开现场外,并罚项目部500元。

2.1.8工程项目消防器材不齐全、有效,罚项目部200-2000元。

2.1.9不按规定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的,罚项目部200元。

2.1.10未进行“**教育”上岗的,罚项目部200元。

2.1.11对安全检查提出的安全整改通知逾期不改的,罚项目部500元。

2.1.12未按规定编制各类施工方案及进行备案、检测的,罚项目部200-2000元。

2.1.13对各类设施设备未进行验收即使用的,罚项目部100-500元。

2.1.14凡受到上级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罚款处理、停工整改、挂黄牌的工程,罚项目部1000-3000元。

2.1.15未办理环保手续,因噪声影响造成举报而产生后果的,罚项目部500-1000元。

2.2违反安全生产纪律方面。

每发现一人违章,罚50元。

2.2.1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或不扣好帽带;

2.2.2高危作业不系好安全带;

2.2.3酒后操作;

2.2.4赤脚、赤膊、穿拖鞋进入施工现场;

2.2.5电工操作不穿绝缘鞋;

2.2.6高处作业向上或向下乱抛工具和物料;

2.2.7攀登脚手架上下;

2.2.8乘坐井架吊篮上下;

2.2.9人字梯无保险绳;

2.2.10在禁火区域吸烟。

2.3脚手架方面。

2.3.1立杆底部不坚实平整、不硬化、无扫地杆,罚项目部300元;

2.3.2脚手架低于操作层,罚项目部500元;

2.3.3脚手架未按规定设安全密目网,罚项目部200-500元;使用劣质安全网,罚项目部100-300元。

2.3.4脚手架材质、立杆间距、剪刀撑、拉结、内挡防护等未按规范、标准要求搭设,罚项目部300-1000元。

2.3.5脚手架操作层竹片未满铺或每隔三步少于一排竹片及铺设有缺口,罚项目部100-500元。

2.3.6脚手架上堆物超载不听劝阻的,罚项目部100元。

2.3.7脚手架未按规定进行分段验收的,罚项目部100元。

2.4施工用电方面。

2.4.1每发现一只非标准电箱,罚项目部100元。

2.4.2每台电气设备未设专用开关箱和单机触保器,罚项目部100元。

2.4.3不符合“**配电两级保护”,项目部罚200-500元。

2.4.4电箱下引出线混乱、电线乱接乱拉乱托、箱内电器破损、熔丝与容量不匹配、安装不符合要求等,罚项目部100元。

2.4.5触保器保护装置动作电流不匹配或保护失灵,罚项目部50元。

2.4.6每发现一台机械电气设备外壳未作接地(零)保护,罚项目部50元。

2.4.7未按规定采取外电防护措施,罚项目部500元。

2.4.8未按规定使用安全电压和工地宿舍电线乱接乱拉,罚项目部100-500元。

2.4.9临时配电房不按规定设置,罚项目部500元。

2.5洞口临边防护方面。

每发现一处无防护,罚项目部50元。

2.5.1预留洞口、楼梯口、电梯井口、井架口无防护措施。

2.5.2楼梯边、阳台边、楼层边、屋面周边、卸料平台侧边无防护措施。

2.5.3底层进出口未按规定搭设防护棚。

2.5.4井架、卷扬机、砂浆机、砼搅拌机无防护棚。

2.6施工机具方面。

2.6.1砼搅拌机保险装置不全,钢丝绳断丝严重,旋转处无防护罩,每处罚项目部200元。

2.6.2砂浆机进料口无防护罩,皮带盘无防护罩,每处罚项目部50元。

2.6.3卷扬机无前后桩后锚、绳筒无保险、电刹失灵、钢丝绳无过路保护,每处罚项目部50元。

2.6.4井架底座未浇30cm厚c20砼,无底脚螺栓固定,吊篮无断绳装置,提升无冲顶限位,未按规定设置缆风绳,未按规定设置围网,每处罚项目部100元。

2.6.5木工机具缺安全防护装置,罚项目部50元。

2.6.6电焊机无防漏措施、焊把线接头超过3处或绝缘老化、进出线处无绝缘保护,罚项目部100元。

2.6.7塔吊无指挥人员、达不到一塔二指挥的或指挥人员无证上岗的,罚项目部50-100元。

2.6.8高空、脚手架上电焊、气割作业时不使用存渣盘,防火毯的,罚款1000~2000元。

2.7基坑支护和模板工程方面。

2.7.1基坑深度超过3m,无专项支护设计的,罚项目部500元。

2.7.2基坑深度超过2m,无临边防护措施的,罚项目部300元。

2.7.3基坑施工时,材料、机具、积土堆放距基坑边缘小于1m的,罚项目部200元。

2.7.4深基础采用坑外降水,无防止临边建筑物沉降措施的,罚项目部1000元。

2.7.5深基础施工,人员上下无专用通道,罚项目部200元。

2.7.6共享空间及超高模板支撑垂直作业上下无隔离防护措施的,罚项目部300元。

2.7.7模板拆除区域未设警戒线并无专人监护,罚项目部200元。

2.8罚款款项处理。

2.8.1对各类违章者,经公司安全部门查实后,根据罚款规定,开出违章处罚通知书(一式三联),其中第一联交受罚单位,第二联交公司财务部门,第三联由公司安全部门登记、保存,罚款金额年终由公司与分(子)公司转帐结算。

2.8.2罚款款项由公司财务部门专项科目登账,专款专用,由公司安全部门统一掌握,用于奖励安全生产先进、安全宣传教育。

2.8.3以上罚款,不包括**部门及上级主管部门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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