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事办 劳保所合医办 工作目标责任书

发布 2019-05-24 23:27:00 阅读 7327

南江乡社会事务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2023年工作目标责任书。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所、经常性社会捐助接收站、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站)

根据《开阳县南江布依族苗族乡机构改革方案》(开党办发﹝2011﹞15号)文件和《南江乡机关事业单位干部竞争上岗、双向选择工作实施方案》(南党发﹝2012﹞12号)文件规定,明确你单位的职责为:承担村行政区划和地名界线、婚姻登记、殡葬改革工作;承担民族宗教、卫生防疫、老龄、残疾人、未成年人等社会事务管理和服务工作;指导、支持和帮助村(居)民委员会依法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工作;农村低保、城镇低保、救灾救济、社会救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服务性工作;负责人力资源开发、劳动力技能培训与转移、指导就业、优抚安置、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宣传贯彻执行国家相关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承办乡党委、**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现根据县综合目标责任书下达的任务,结合你单位工作职责,乡党委、**特对你单位2023年工作目标予以明确,特签订此责任书。

一、工作目标(70分)

1、、进一步做好残疾人工作。按1.5%的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未安置残疾人就业的要按规定缴纳残保金;将残疾人**工作经费1.

00/人纳入木级财政预算并划拨到位;按8%的比例安置残疾人进入公益性岗位;副科级以上干部要切实为贫困残疾人办2件以上实事。1、搞好扶贫建设及救灾救济工作。

2、进一步加强双拥工作。开展好 “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不断巩固“双拥模范县”创建成果。认真抓好优抚政策的落实,及时兑现优抚对象相关补助。

3、全面巩固我县殡葬改革工作成果,在确保完成“四个 l00%” 火化率、入墓率、杜绝骨灰二次装棺土葬率、规划区集中悼念均达到100%)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加大农村公益性墓地规范建设力度,规范入墓,促进绿色殡葬、生态殡葬、和谐殡葬建设,树立文明、节俭、科学的殡葬新风。

4、及时调查、准确上报各种灾情,严格按照有关规章制度管好、用好救灾款物,台帐清楚。

5、做好优抚安置及双拥工作。

6、加强村级基层组织建设,积极开展村委会建设相关服务和指导工作,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并严格做好“四民主、两公开”和“三会一评”工作。

7、认真抓好宗教工作,依法管理好民间组织,并建立健全相关管理制度。

8、建立健全我乡临时救助制度。

9、依法搞好婚姻登记工作,不违背政策办理婚姻登记。

10、按县下达的合作医疗任务认真抓好我乡合作医疗相关工作。

11、按照县下达的劳保任务、养老保险任务认真抓好相关工作的落实,做好劳务纠纷的调处工作,并确保新增就业21人,完成农村劳动力转移343人,城乡统筹培训288人。

12、按照“集团帮扶、整乡推进”工作要求,认真做好涉及你部门项目的对接工作,确保项目落实到位。

13、协助帮扶村完成工作目标任务(以帮扶村综合得分折算)。

14、完成乡党委、**安排的其他临时工作任务。

二、保证目标(30分)

为保证上述目标的完成,现结合《南江乡工作纪律制度》(南党发﹝2012﹞8号)文件规定和我乡其他中心工作,明确以下保证目标,请认真抓好落实: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对乡党委、**的各项工作狠抓落实,令行禁止,确保政令畅通。按时参加乡党委、**安排的各种活动和召开的会议。

2、坚决执行好《南江乡工作纪律制度》(南党发﹝2012﹞8号)文件规定的内容,确保各项工作正常有序推进。

3、按要求做好“无毒乡”创建相关工作。

4、认真执行计生政策,协助帮扶村搞好计生工作,落实“三结合”帮扶,单位职工无违反计生政策现象。

5、切实开展部门包村工作,并按要求做好“党员干部驻村组,服务群众促增收”工作,每半月填写一次《驻村情况反馈卡》,认真做好《农民增收明白卡》的填写、张贴和服务工作。

6、协助完成“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工作目标任务。

7、协助完成防汛救灾、森林防火、突发事件处置等工作。

8、完成乡下达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新型农村养老保险等工作任务。

9、认真落实好《干部工作日志》的撰写工作,并按时上报。

10、每周上报1条以上工作信息,包括工作开展过程中好的做法和经验。

11、认真做好年度工作安排和总结工作,加强工作资料收集和档案管理工作,年终对重要资料要按要求进行归档。

三、奖惩办法。

乡党委、**将根据你单位的工作职责,另行制定考核细则,采取对年终对你单位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积分在90 分以上开始计奖,80-89分不奖不惩,79分以下,单位负责人向乡党委、**作书面检查,在全乡通报批评,并按相关标准进行惩处。

四、本责任书签定后,乡党委、**根据上级要求和工作要增加的重要任务由目标督查组一并下达,并纳入目标考核。

南江乡人民**乡长部门负责人:

签字签字)2023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