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发展性评价方案

发布 2019-06-13 21:16:20 阅读 4332

2013-2014学年度教师发展性评价实施方案。

1、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遵循教育发展规律,通过建立科学合理的评价制度,强化学校管理,进一步规范教学行为,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促进教师专业发展,调动教师工作积极性,进一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二、评价原则。

1、发展性原则:引导教师根据学校规划、教师个人发展计划以及学生发展的需求,不断反思自己的发展现状,不断确立新的成长思路,改进自己的教学方式,不断创新,使自己专业能力在原有的基础上有所发展,促进学校可持续发展。

2、自主性原则:充分尊重教师的主体地位,挖掘教师自身发展的潜能,开拓发展时空,发挥教师发展的主动性和创造性,不断提高教师自我反思、自我完善、自我发展的能力。

3、激励性原则:即注重横向比较的评价方式,更注重教师自身发展的纵向比较,鼓励教师在不同阶段,不同基础的情况都能不断获取成功的体验,以形成自我发展的动力 。

4、评价主体多元的原则:教师评价采取学校、教师、学生、家长相结合的多元化原则。

4、可操作性原则:力求从实际出发,做到内容具体、层次分明,便于运用,便于测评。

三、评价项目。

师德、出勤、教学工作(教学常规、教研科研、专业发展成果、学生评教)、教学成绩。

四、评价权重(1000分)

师德100分、出勤100分、教学工作400分(教学常规260分、教研科研90分、专业发展成果30分、学生评教20分)、教学成绩400分、

五、评价方式。

学生评价、教师评价、家长评价、学校评价。

六、评价标准。

1、职业道德100分(政教处)

1)评价要点:教师要严格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中小学教师行为规范“十要”“十不准”》,泰安市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办法》,要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素质,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忠诚党的教育事业。

2)评价方式:通过领导评议、教师互评、学生评教、家长评教进行考核。

3)失误扣分: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为,一经查明,实行一票否决制,直接认定教师职业道德考核为“不合格”,一律实行缓聘或待聘;对严重违反职业道德规范、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予以查处,依法解除其教师职务;触犯法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a、散布违背四项基本原则和国家法律言论的;

b、参加非法组织或从事国家和教育行政部门明令禁止的活动的;

c、道德品质败坏的;

d、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严重后果的;

e、以教谋私,乱收费或向学生推销商品,索取钱物的;

f、因擅自离岗离职或工作失职造成学生安全责任事故的;

g、其他方面违法乱纪受到处分的;

2、出勤100分(政教处)

根据《小协镇初级中学考勤制度》量化计分。

3、教学工作400分(教导处)

1)教学常规260分(教导处、级部)

按照《小协镇初级中学教学常规考评细则》由教导处量化。计划5分、备课60分、上课110分、作业批改60分、检测20分、总结5分。

2)教研科研90分(教科室)

按照《小协镇初级中学教科研量化考评办法》量化计分。学习与研究15分、教科研活动及培训40分、课题研究15分、研究性学习10分、课程开发10分。

3)专业发展成果30分(教导处、教科室)

依据《小协镇初级中学教师专业发展成果计分办法》计分。最高分不能超过30分。

4)学生评教20分(教导处)

依据〈〈学生评教表〉〉,根据学生评价教师的实际得分,最高得分者为20分,其他教师得分为自己实际得分除以最高得分乘以权重分。

4、教学成绩400分(教导处)

1)教学成绩基础分为400分。

2)教学成绩计算分母。

a、非毕业班成绩计算分母为所教班级建档人数加减正常学籍变动。

b、初三下学期学科成绩计算分母为所教班级建档人数正常学籍变动数-班级职业学校春季招生人数。

3)教学成绩计算项目:任课教师所教班级学科的平均分、优秀率、及格率、学科后三分之一学生的平均分。

4)教学成绩计算办法。

以全市(片区)各年级、各学科的平均分、优秀率、及格率、后3三分之一学生的平均分为基准,任课教师所教班级学科的平均分、优秀率、及格率、后三分之一学生的平均分与之对应相比较,平均分、后三分之一学生的平均分每增减1分,在成绩基础分(400分)上加减2分;优秀率、及格率每增减1%,在成绩基础分(400分)上加减2分。

5)教师教学成绩考评分=400分平均分、优秀率、及格率、学科后三分之一学生的平均分+学科奖励分+教学成绩奖励分。

6)学科奖励分(20分):同年级同学科平均分、及格率、优秀率在新泰市同学科排位之和进入全市前15位给任课教师奖励分,低于前15位不得分。总分20分,第一名得20分,第二名18分,每降低一个位次,分数减少2分。

7)教学成绩奖励分(30分)

a、接替新班级教师教学成绩奖励分,以新接替班级教学成绩与同年级同学科教师成绩差值为基数,平均分每上升1分,优秀率、及格率每上升1个百分点,奖励1分,此项得分加入综合考核,只计算交接当学期。

b、以学年度为单位,第二学期同年级同学科平均分、及格率、优秀率在新泰市同学科排位之和比上学期每升高一个位次,给同科教师加5分。

c、特优生得分,所教班级,总分进入全市前5%的学生,每有一人,给任课教师加5分,任课教师该项得分为所得总分除以任教班级数。

七、评价机构。

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评价小组,负责制订教师发展性评价的计划,确定评价范围,组织制订评价标准,开展评价的实施。

教师发展性评价组织实施机构。

组长:副组长: 成员:

职责及分工:

八、教师发展性评价考核结果的使用。

1、本方案的评价结果,作为教职工年度考核、评优树先、评职晋级的主要依据。

2、是教职工当年度聘任的重要依据。

3、教师考评结果上报教育办公室,有重大失误者按教育办公室规定实施。(注:未尽事宜,由校委会研究决定并通知全体教师。)

2023年2月修订。

发展性教师评价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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