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率的计算

发布 2019-07-17 00:13:20 阅读 9986

我们来讨论用不同的计算方法来求离职率:

1、将分母定义为期初数量和期末数量的平均,那么。

三月份的离职率为:离职率=55/〔(40+56)/2〕×100%=114.58%

八月份的离职率为:离职率=59/〔(41+45)/2〕×100%=137.21%

用这种方法计算出来的离职率有可能大于或等于100%;

2、将分母定义为期初数量,那么。

四月份的离职率为:离职率=43/40×100%=107.50%

八月份的离职率为:离职率=59/45×100%=131.11%

这个结果可以解释为八月份离职的人数为月初总人数的约1.31倍,但如果用每100人中有131个人离职来解释该公司二月份的离职率显得有些牵强,这就是我们前面的所提到的“我们还从其他地方借来'员工'用于离职”?

3、同样的道理,若将分母定义为期末数量,也会出现离职率超过100%的现象。

三月份的离职率为:离职率=55/40×100%=137.50%

八月份的离职率为:离职率=59/41×100%=143.90%

4、如果将分母定义为本月累计在册人数,所谓的累计在册人数是指本月曾经在册的员工的总数,它等于月初员工数量加上本月新进员工数量,也等于月末员工数量与本月离职人员数量之和。

三月份离职率=55/(56+39)×100%=55/(55+40)×100%=57.89%

四月份离职率=43/(40+55)×100%=43/(43+52)×100%=45.26%

八月份离职率=59/(45+55)×100%=59/(59+41)×100%=59.00%

因为离职率的分母为期末在职员工数量加上本期离职人数之和,它一定大于或等于本期的离职人数,故所计算的离职率总是小于或等于100%,不可能出现离职率大于100%的现象。

二)月度离职率的正确算法。

通过上面的讨论,我们可以发现,在计算离职率时如果能将分子定义为在某一时期内的离职人数,分母定义为该时期的累积在册人数,即该时期内的在职员工最多时的数量(离职率=离职人数/累计在册人数×100%),这样求出的离职率将更为科学。一方面应用这样的方法可以使得人们更加容易理解离职率的含义,另一方面,不论员工什么时候辞职,都可以在离职率上反映出来。因为如果有新加入公司的员工当月入职,并当月辞职的情况,在用以上前三种方法计算的辞职率中无法表示出来,而新员工的流动往往对企业分析员工流动原因有重要的作用。

因此,最为科学的月度离职率算法是:

月度离职率=当月月离职人数/当月累计在册人数×100%

当月离职人数/(当月初在职员工人数+当月新进员工人数)

当月离职人数/(当月末在职员工人数+当月离职人数)

三)半年度、年度离职率的算法。

那么如何计算半年或一年的离职率呢?半年或一年的离职率是否等于各个月的离职率的平均呢?我们还是以上述提供的数据来讨论。

方法一,以离职率等于某一时期的离职人数比上该时期的累积在册人数计算,则该公司年度的离职率为:

上半年离职率=420/(75+452)×100%=75/(420+107)×100%=79.70%

相信这个数据谁看都头晕!

方法二,以离职率等于各个月的离职率平均来计算,则该公司上半年的离职率为:

离职率=(47.56%+40.43%+57.89%+45.26%+31.03%+27.00%+43.75%+59.00%

大部分的人力资源经理可能更喜欢第二种方法,因为它所显示的结果更为“漂亮”,然而这种方法科学吗?正确吗?我们从两方面来分析:

1、从离职率的含义来看,离职率所代表的是每百名员工中有多少人离职,如果以各月的离职率平均来表示则无法显示离职率所代表的意义。以该公司为例,用各月平均计算出的37.96%离职率代表该公司本年度的离职率,也即是在本年度每100个员工中只有37.

96个员工离职,而我们知道在该公司本年度员工的离职人数达420人,是上半年起初75人的5.6倍,因此可以明显感到37.96%的离职率有失偏颇。

2、若以各月平均值计算离职率将使得离职率将会人为地改变结果的真实性。如以上所示的这家公司,我们仅选该公司二月份的离职率和十二月份的离职率来平均,我们会发现其平均离职率为26.365%,实际上,这两个月的离职率是多少呢,我们来计算一下,离职率=(38+15)/〔43+51)+(81+41)〕*100%=(38+15)/(38+56)+(15+107)〕*100%=24.

54%。

从上述两结果的比较来看,平均值接近真实值,但依然有一些误差,由此,我们可以得出,年度离职率的正确的算法应该是:

年度离职率=年度离职人数总和/(年度每月初在职人数总和+年度入职人数总和)*100%

年度离职人数总和/(年度离职人数总和+年度每月末在职人数总和)*100%

所以该公司该年度离职率应该是:离职率=420/(677+452)*100%=420/(420+709)*100%=37.20%。

最终的结果是,公司该年度离职率不是37.96% ,而应该是37.20%,这个结果或许hr从业者更愿意看到,这并不是乐君刻意为之,只是离职率的真实结果。

其实年离职率这个概念存在意义不大,我们要分析年离职情况,其实是将十二个月的每月离职人数、离职层级、离职工龄进行比较。 对于高峰、低峰及平均值与同行业进行比对,如果单纯只拿一个年度数值出来,没多大意义!尤其是一些大型制造型企业,随着规模发展,制度规范及业务流程不能同比响应,这样年离职中月离职率偏差很大,这样算年离职就没多大意义了!

三、其他离职率的计算方法和公式。

新员工离职率=[当期新员工离职总人数/(期初新员工人数+当期新进总人数)]×100%

所谓新员工,通常是指在企业工作一年以下,甚至半年以下的员工(有的企业把工作不满两年的员工定为新员工,这个可由各个企业实际情况来界定)。

老员工离职率=[当期离职老员工人数/(期初老员工人数+当期新转老员工总人数)]×100%

所谓老员工,通常是指在企业工作一年以上的员工(有的企业认为工作满两年及以上的员工才算为老员工,这个可根据各个企业实际情况来界定)。

注:老员工的定义可由各企业根据实际情况自我定义,可以定义为工作满一年的为老员工,也可以定义为工作满二年或以上的为老员工,但是老员工的定义必须和新员工的定义相对应,比如老员工定义在本公司工作为满一年的,那么新员工就必须定义为在本公司工作未满一年的。

试用期离职率=试用期离职人数/处于试用期状态的在职人数×100%

非试用期主动离职率=[非试用期主动离职人数/(当月初在职员工人数+当月新进员工人数)] 100%

注:非试用期主动离职率是指已经转正的员工自提离职而非公司辞退。

非试用期公司辞退率=]非试用期辞退人数/(当月初在职员工人数+当月新进员工人数)] 100%

人力资源新进率=新进人数/当月累计在册人数*100%

净人力资源流动率=补充人数/当月累计在册人数*100%

注:补充人数是指为补充离职人员所雇佣的人数。

如何计算员工离职率

有三种计算方法。度量1 离职率 期间内离职人数 期初人数 期末人数 2 100 度量2 离职率 期间内离职人数 预算员工人数 100 度量3 离职率 期间内离职人数 期初人数 100 度量1选取了期初人数和期末人数的平均值作为样本,默认该平均值是企业期间内人力资源管理所面对的平均被管理人数,其离职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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