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实用超市采购合同

发布 2021-05-06 17:54:28 阅读 2679

采购合作协议书。

采购方:(以下简称甲方)

注册地址:营业执照号码:

联系人:邮编:

联系**:传真: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注册地址(或住址):

营业执照号码(或身份证号码):

联系人:邮编:

联系**:传真:

合同期限: 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章:全部交易文件。

1:交易文件。

提出的任何与本合同条款有矛盾的要求,必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否则不产生约束力。甲方除以加盖公章的形式书面同意外的任何行为(包括其已知乙方提出了对立或背离本合同条款和条件的要求,但还是接受乙方任何货物和/或服务的行为)均不表示甲方已经同意了乙方的该要求。如发生上述情况,双方仍应按照本合同中的相应条款和条件规定执行。

2:本框架合同。

双方承认,本合同应为确立双方达成的**采购关系中权利及义务的基本法律文件。

3:采购条件。

1)双方进一步承认,在信福超市与乙方依据本合同进行任何交易前,双方应详细讨论乙方将提供的货物或服务,并针对某些具体问题在采购条件确认书中达成一致。

2)对采购条件达成一致后应由双方签字确认。采购条件确认书可以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而不时地进行修改,但该修改也必须有双方签字确认。

4:订单。除本合同以及采购条件外,甲方与乙方之间的每个具体交易应以订单的形式完成。

第二章:采购和供货。

1:合作经营品类及品牌。

2:通常情况下,在依据本合同进行交易之前,与甲方协商并在甲方登记其将向甲方提供的货物或服务。

3:须保证其**商品的各种证件及生产厂家的各种证件齐全,并将复印件交至采购部备案。

4:甲方有权根据每一具体交易内容对订单随时进行必要的改动或补充,从而形成实际供货的订单。应依据甲方发出的每一具体采购订单进行供货。

如交货过量或交货不足,或延期交货,甲方均有权拒收并保留向索赔的权利。

5:本合同项下的订单均应以书面形式出具并应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双方确认的方式发至在本合同中指定的地址(如变更地址,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后即视为有效订单。

6:有效订单一经发给即应视为收到,在收到有效订单后无须予以确认。

7:如收到无效订单(即无法按订单要求供货),应拒绝供货,同时应于一个工作日向甲方按照其在本合同中指定的地址发出书面通知,该书面通知包括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双方确认的方式。

8:如收到订单并认为无法按照该订单的规定供货,可拒绝供货,但应于一个工作日内按照第二章第7条的规定通知。但若甲方在订单发出后一个工作日内没有收到的上述通知,该订单即成为有效订单。

9:应在订单中列明的日期交货。如无法按期供货,应于收到订单后一个工作日内向甲方发出通知,该通知方式包括**、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双方确认的其他方式。

10:除非双方另有约定,应自付费用运送货物。

11:应就双方商定的某种货物保持足够库存,以确保甲方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对该货物的必要销售量。除非双方另有约定,上述“足够库存”。

12:如违反本条约定引起无法及时、全面、实际供货,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违反的每份订单的全部购买金额百分之十(10%)的违约金。如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由此蒙受的损失,还应承当赔偿。

甲方有权自应付款项中直接予以扣除上述违约金和赔偿金。如应付款项不足以支付上述违约金和赔偿金,应在七日内补足。

13:为保证依据本合同对甲方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的**不间断,。

14:如对其经营的商品持续间断三个月未供货者,甲方有权删除该商品所有信息。

15:如在合同有效期间对其所经营品牌丧失本区域**权的,如仍能正常供货,经甲方许可则保留其供货权直至合同到期;如不能正常供货,则应向甲方交付该品牌因撤货造成的销售损失;如第三方(接替其本区域**权者)与已达成转户协议,经甲方许可可以转户,但需另签合同,所有费用按新进店者收取。

16:在合同到期后并已丧失其本区域品牌**权的,如仍能正常供货并已与持有本区域品牌**权者经友好协商达成共识,则甲方可以接受其共识结果。如双方或双方以上有正常供货能力者未能达成共识且均有意与甲方签订供货协议的,甲方可本着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如保底销售额、扣点、毛利率等指标),采取统一竞标的方式择优签约,并须交纳一定数额的竞标保证金。

第三章:**。

1:所供商品**表必须由生产厂家盖章方可有效。

2:若提高供货**必须至少提前一个月并以厂方正式调价单(加盖红章,复印无效)的形式向甲方提出,并经甲方同意后方可提价。同时在提价前必须保证满足甲方的要货需求,不得擅自减少。

如自行降价必须在执行降价前十个工作日书面通知甲方。

如违反本规定,每次应向甲方支付人民币五千元(rmb5000)的违约金。如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由此蒙受的损失,还应承担赔偿责任甲方有权自应付款项中直接予以扣除。如应付款不足支付上述违约金和赔偿金,应在七日内补足。

3:除非双方另有书面约定,本合同项下的购买**应为“门到门”**,即应包括将货物送到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最后一个门口(下称“交货地点”)产生的或与之相关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包装、运输、保险以及装卸、安装等方面的费用,以及按中国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对此销售行为征收的各项税收和其他单位收取的费用。

4:不得以任何形式影响甲方的销售**。

5:除非双方另有书面约定,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影响gg甲方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的销售**。

6:必须承诺其向甲方提供的供货**为甲方行政区域内市场最低供货价或零售渠道统一供货**。如发现给予的商品**高于他人,则甲方有权要求对于即将或正在采购的货物按照他方**调价,且必须无条件执行。

对于甲方已经采购的货物,包括已销售商品必须退补差价。并有权对处以1000元以上的罚款。

第四章:标价、展示及陈列。

1:乙方应对其所供商品条形码标注之正确性负完全责任。如果出现不正确的条形码标注,除应负责自行纠正并承担费用外,还应承担甲方由此受到的所有损失。

2:甲方有义务将提供并经过自己选择的商品进行必要的陈列展示以达到销售的目的。

5:乙方及其代表(即业务员、**员)不应以任何理由干预甲方的陈列制度,更不得擅自调整甲方包括其指定的交货地点的货物陈列,如有违反一经发现甲方有权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罚,并应立即由恢复原状,也可要求辞退所涉及乙方所雇请的相关工作人员,直至清场的处理,但乙方根据本合同第十x五章进行的行为除外。

6:乙方应在收到甲方发出要求其清场或撤样通知后7个工作日内按照甲方的要求清场及撤样完毕,否则甲方代为清场及撤样,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费用均应由乙方承担。

第五章:包装。

1:乙方应按接受的订单或供货条件中规定的包装标准向甲方订购的货物进行包装。如果在订单或供货条件中没有规定,则应按照中国国家或行业包装标准对货物进行包装。

在不存在适用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时,乙方应按一名正常商人的标准尽其最大努力包装货物使其得以受到充分保护。

2:乙方应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提供的货物包装上准确加注所有必要的标记、标识或其他信息。

第六章:送货。

1:乙方应按照其已接受订单和采购条件确认书中的要求送货。

2:除非双方另有约定,乙方应自付费用并组织自己的人员或其**人以合理方式运送货物。

3:除非双方另有约定,乙方应使货物在甲方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正常工作时间到达交货地。。

4:乙方应在订单中列明的日期交货(下称“交货日”)。

5:如果按本合同送交的货物在交货日之前到达,乙方应事先通知甲方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若乙方未能通知,则甲方均有权拒收货物且乙方应承担被拒收货物运回的全部费用,或者要求乙方支付上甲方因此多支出的费用。

6:如果发生或将要发生使乙方无法在订单中规定的交货日交付货物的事件,乙方应立即将此事件以及货物最早到达日期通知甲方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

7:如乙方延期交货,甲方有权拒收货物并终止本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8:依据本合同交付的货物到达后,乙方应向甲方或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指定人员或商家提交一份交货清单对已交付货物予以说明,甲方可以就乙方依据本合同交付货物数量、种类、规格予以签收。,也不能被解释为对这些货物的质量表示认同。

同时,。

第七章:过量交货及交货不足。

1:乙方依据本合同交付的货物应与其已接受订单中确定的数量相同。

2:如果依据本合同交付的货物超过订单中已确定的数量,则甲方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指定人员或商家有权选择接受或拒绝超过部分的货物。

3:如甲方选择接受过量交付的送货,该过量交付的送货应视为赠品。

4:如果依据本合同交付的货物不足订单中确定的数量,则甲方有权选择完全拒收已交付货物,或接收已交付货物。如选择接收已交付货物,乙方应按第六章第8条的规定承担交货不足部分的违约和赔偿责任。

第八章:防损。

在甲方与乙方签订合同后,同时与乙方确认以下防损协议:

1:杜绝场外交易保证:乙方必须保证主动履行防损协议杜绝场外交易发生。

乙方代表及其**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和方式诱导、唆使顾客进行场外交易,一经发现,甲方将处以查实的场外交易金额100倍的罚款。并禁止乙方的上述人员进入有关场地,且保留对乙方进行清场的权利。

2:乙方为促进销售派驻甲方包括其指定的交货地点或商家的**人员,在未经甲方许可的情况下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向该乙方及非甲方管理人员提供甲方其他乙方相关商品**、销售数据等相关信息。一经发现,甲方将以窃取商业机密禁止相关乙方**人员进入有关场地,并对该乙方处以人民币50000元罚款直至清场。

3:乙方人员在未经甲方相关部门批准的情况下,不得在甲方范围进行拍照、摄像活动。否则甲方将按第2条对乙方相关人员进行处理。

4:乙方聘用的**人员须接受甲方统一管理,严格遵守甲方所有规章制度。

5:乙方应负责其**人员的工资、养老金(若以增加提成的方式让员工自行掌握,则需对员工明示,并应积极动员其缴纳养老保险金),税收、自用水电费等费用。

6:乙方及其**人员均不得以任何理由私收销货款,否则一经发现将对处以私收金额100倍的罚款。

第九章:保密义务。

1.甲方为本合同之目的提供给乙方的任何合同、图纸、计算公式及其他任何与本合同提供货物有关的信息及资料应始终归甲方所有(下称“专有信息”)。

2.如果乙方违反本条中规定的对专有信息的保密义务,乙方应支付甲方人民币十万元/次/项专有信息的违约金。若此违约处于持续状态,则乙方应支付从持续违约阶段的每个月初开始重新计算的累积违约金。

乙方还应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章:验收。

1:甲方对货物进行验收以确定其是否与供货条件中规定的标准相符,如果发现不相符货物,则甲方有权做出如下处理决定:

1)拒收全部货物并终止合同(如果货物严重不符合标准,无法正常**,在这种情况下,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每份不符合条件的订单金额的百分之十二的违约金。如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gg甲方由此承受的损失,乙方还应承担赔偿,甲方有权自应付款项中直接予以扣除上述违约金和赔偿金。应付款项不足支付上述违约金和赔偿金,乙方应在七日内补足;

2)拒收不符合标准的货物,并以书面形式要求乙方在特定时间内纠正不符合标准的货物中的缺陷,或以同一种类及同一数量的符合标准的货物替换不符合标准的货物;

在这种情况下,乙方应自负费用纠正货物中的缺陷或替换不符合标准的货物。

依据本合同由甲方拒收的货物应由乙方自行保管并自费运回。

2:在验收之后,甲方应就其认为符合标准的货物签发实收商品对账单(本合同附件2),并将此实收商品对账单连同乙方按第七章第1条规定向甲方提供的交货清单一起发给甲方。此实收商品对账单应包括对已交付货物、已验收货物及货物符合标准情况的说明。

3:实收商品对账单作为甲方已接受按本合同交付且符合标准的货物的表面证据。但是,(或其委托/指定机构)认为是不合格产品,则甲方仍有权要求乙方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4:在甲方依据出具实收商品对账单后,乙方应依据中国有关法律法规就已验收确认的货物向甲方或其指定的商家或人员出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普通发票。除非双方另有约定,该发票上的总价应为已验收确认货物之购买**。

5:除上述规定外,如甲方发现在已交付货物中有任何隐蔽性缺陷则应及时将该缺陷通知乙方。乙方应及时纠正该缺陷或替换有此缺陷的货物,否则甲方仍有权要求乙方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一章:确认,保证及产品质量责任。

1:确认和保证。

1)乙方再次确认和保证:

2)对依据本合同向甲方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提供的货物拥有完全的所有权,以及处置该货物的绝对权利及权限;

3)依据本合同提供的货物中不存在在中国境内或境外的任何第三方的请求权、争议、债权担保或任何其他利益;

4)依据本合同提供的货物或行为本身不会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或行业标准及规范,不会侵犯在中国境内或境外的任何第三方合法权益,也不会存在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能;

实用参考钢材采购合同

钢材购销合同。合同编号。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需方 甲方。供方 乙方 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守平等 自愿 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项目 的钢材购销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第一条合同概况。1 工程名称全称 2 工程地点 市路号。3 供货期 从年月日至 工程主体完工 止。...

实用参考管材采购合同

管材采购合同。合同编号。需方单位 上海rr建设 集团 简称甲方 供方单位简称乙方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及有关法律 法规,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就甲方向乙方订购 工程用管材 相关事宜约定如下 一 产品名称 规格 数量 单价及金额。二 工程名称 交 提 货时间 地点 产品包装 运输及运费 产品质量...

实用参考家电采购合同

优质参考文档家电供货合同。甲方 乙方 经过协商确定乙方为协议供货 商,甲乙双方经协商,在协议供货有效期内达成以下条款 第一条 采购商品清单及协议 乙方保证提供如下内容的合格产品 金额单位 万元序号12345678910 采购产品种类。型号。规格。单价。数量。总金额。第二条 质量标准和要求。乙方保证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