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年度民办学校年检工作的通知

发布 2021-11-27 11:20:28 阅读 4654

兴教职〔2012〕5号。

各民办学校:

根据《兴化市民办学校(初中、小学阶段)评估细则》、《兴化市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评估细则》要求,经研究,决定对全市民办学校(义务教育阶段民办中小学、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进行2023年度工作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检对象。

凡于2023年底前领取《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的民办中小学校、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均须接受年度检查。

二、年检内容。

详见《兴化市民办学校(初中、小学阶段)评估细则》、《兴化市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评估细则》。

三、时间安排。

1.学校自评。4月上旬为自评阶段。

各办学单位对照《兴化市民办学校(初中、小学阶段)评估细则》、《兴化市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评估细则》认真进行自查,根据自身情况逐项确定自评分,完成自查表(见附件),写出自查自评报告,于2023年4月10日前报市局职社科(纸质、电子稿报自评报告一般包括:学校概况、主要成绩和不足、各项指标达标情况及今后努力方向。

2.市局评估。市教育局4月中旬组织评估组审核各校上报材料,开展实地检查,民办中小学校、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将分类分批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实地评估主要采取听取学校办学情况介绍和自评情况汇报,查阅相关档案资料,召开座谈会,走访师生,现场察看等形式进行。

四、工作要求。

各民办学校要按照年检要求认真组织自查,按时上报年检材料(基本情况登记表、年检自查表、自评报告、财务审计报告)并做好迎接检查的准备。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参加年检或者未按时提交年检材料的学校,视为自动放弃年检。各民办学校要以年检为契机,认真总结经验,查找问题,规范办学行为,改善办学条件,加强学校管理,进一步增强依法办学的自觉性,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以上通知,希贯彻执行。

附件:1.兴化市民办学校基本情况登记表。

2.兴化市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基本情况登记表。

3.兴化市民办学校年检自查表。

4.兴化市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年检自查表。

二○一二年三月三十日。

主题词:民办学校年检通知。

兴化市教育局办公室2023年3月30日印发。

共印30份。

附件1:兴化市民办学校基本情况登记表。

2011-2023年度。

附件2:兴化市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基本情况登记表。

附件3:兴化市民办学校年检自查表。

单位(盖章。

评估人。附件4:

兴化市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年检自查表。

单位(盖章。

评估人。

关于开展2023年度民办学校年检工作的通知 附件三

附件1广州市民办幼儿园年检量化细则 试行 幼儿园名称量化总分年月日负责人签名。一级指标。二级指标。指标。实施办法。量化说明。附件三 附件1广州市民办幼儿园年检量化细则 试行 幼儿园名称量化总分年月日负责人签名。说明 1 按档案管理要求,依一级指标分类,依二级指标分列目录,依 指标准备相关材料 所有证...

民办学校年度年检汇报材料

尊敬的 各位领导 大家早上好!衷心感谢各位领导一直以来对学校的关心和厚爱,各位领导此次莅临学校开展年检,既是对我们工作的指查指导,更是给我们办学鼓劲加油。对此,我谨代表学校向各位领导表示衷心感谢和热烈欢迎。学校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及 云南省民办教育条例 规定,经教育局批准,于年月投资...

2023年度民办学校党建工作计划

1 严格发展转正党员和培养干部。2 推进党务公开与民主建设。3 加强学校宣传和 引导。4 夯实党建队伍和考核评议。5 推进党员志愿爱心帮扶。6 开展党建课题和信访调研。7 聚焦 群团民族工作。三 学陶师陶,提升教育发展内驱力。目标 通过主题实践,打造良好教育行风,建设温馨和谐组室,深入学科业务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