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度医疗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

发布 2022-02-09 08:36:28 阅读 8214

洪医字〔2016〕15号。

洪湖市人民医院/协和洪湖医院。

关于印发《过度医疗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的。

通知。各科室:

根据洪湖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洪湖市过度医疗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洪卫计通知〔2016〕87号)文件精神,结合医院实际,制定《过度医疗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2023年9月13日

洪湖市人民医院/协和洪湖医院。

为纠正医疗服务领域存在的过度检查、过度用药、过度**等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推进医疗机构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规范收费,根据省卫生计生委、荆州市卫计委和洪湖市卫计局开展过度医疗专项整治活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医院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活动目标。

自2023年起,利用3年时间,通过专项整治活动,加强医院内部管理,规范医疗行为,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使过度医疗行为基本得到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势头得到初步遏制(主要监测指标见附件1)。

二、组织领导。

医院成立过度医疗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见附件2),负责专项整治活动的组织领导。医务科、护理部、财务科、审计科、科教科、药剂科、设备科、监察室、信息科及各临床科室按照职能,分工协作、密切配合。各科室指定专人负责,落实各项工作指标。

医务科负责专项整顿日常工作组织、协调。

三、活动内容。

一)整治过度用药行为。

1.健全药品准入委员会,严把准入环节。规范药品准入行为,健全医院药品准入委员会和准入专家库。

采取药品准入委员会全体成员及抽选专家评审投票表决方式准入药品,增加准入的透明度,坚决遏制药品准入过程中的不正之风。现有的药品品种要委员会表决认可;新进药品品种要有年度规划,需要委员会表决通过,推行准入药品品种表决签字备案制度。

2.建立反药品**工作机制,严厉打击药商**药品行为。建立过度用药巡视督查制度,聘请社会监督员3人,每半年巡视一次,并向社会公布。

3.落实各项药品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湖北省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分级管理办法》,制定抗菌药物**目录,明确医师处方资格。

加强围手术期抗菌药物预防性应用的管理,加强临床微生物检测、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和细菌耐药监测工作,完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和细菌耐药预警机制。建立处方、医嘱点评机制,严格管理临床医生处方用药。每半年进行分析通报,通报内容包括:

①抗菌药物使用量按照品种排序;②经核查的开大处方、滥用药物的医师。对通报的滥用药物、开大处方的医生要给予经济处罚,限制或取消其抗菌药物处方权,必要时停止其执业行为,情节严重的由市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吊销其执业资格。

二)整治过度检查行为。

1.认真执行同级医疗机构之间医学检验、医学影像检查结果互认制度。规范大型医用设备人员、技术准入,有效利用卫生资源,提高诊疗水平,规范诊疗行为,改进医疗服务,促进合理检查和合理诊疗,降低患者就诊费用。

2.提高大型医疗设备检查阳性率,各种大型医疗设备检查要有针对性,严格掌握各种检查的适应症,减少过度检查,提高检查准确率。ct、超声、核磁等大型功能检查阳性率不得低于75%,生化检查阳性率不得低于80%。

医疗检查结果要有分析记载,杜绝短时间内无指征重复检查和多项检查。建立大型设备检查阳性率信息公开通报制度,通过信息公示栏每半年公开通报本院ct、b超、核磁、放射等大型医疗设备检查的阳性率。

3.减少化验检查的盲目性,新入院患者必须在坚持常规检查的基础上,根据病情需要进行有针对性的检查。化验结果分析要记录在病历中,复查要根据临床指征来进行,避免重复检查。

三)整治违规收费行为。

遏**务收费不合理增长,严格执行国家药品**政策和医疗服务项目**,严禁在国家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之外自立项目、分解项目收费或擅自提高标准加收费用,严禁重复收费。未经省级物价、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批准,医疗机构不得按自行设立的检查**基本组合项目(打包)对患者进行检查、**并收费。严禁采用挂床,不合理住院等方式套取医保资金。

重点加强年度人均医药费用增长、住院病人次均费用、门诊病人次均费用、处方次均费用、床位周转率、大型设备检查阳性率等项目的监管,坚决遏制医疗服务收费不合理增长。

四)推进医务公开工作。

建立健全医疗服务收费内部自控机制和管理制度,向社会公开医疗服务收费标准和常用药品**,向患者公布医疗服务项目和收费信息,住院收费实行“一日清单”制度,自觉接受社会和患者监督。实行多种形式的服务项目和**公示制,完善病人医疗费用认可制,在门诊部、住院部配置医疗费用免费查询系统,方便病人查询,提高群众医疗消费的透明度。公开内容包括:

一是医院过度医疗专项整治活动方案;二是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组成,社会监督员名单及每半年的督查通报;三是每半年的医嘱、处方合理用药的情况通报;四是每半年的大型医疗设备阳性率通报;五是违规收费举报联系人及联系**。

四、活动步骤。

一)部署动员(2023年8月)

组建工作专班,制定实施方案。召开动员大会,通过广泛深入的宣传和思想发动,引导广大干部职工充分认识开展过度医疗专项整治活动的重大意义,并将实施方案于2023年9月10日前上报市卫计局。

二)自查自纠(2023年9月)

按照专项整治活动工作内容,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对发现的各种过度医疗行为,要分析原因,剖析根源,举一反三,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扎实推进自查自纠工作的开展。医务科、护理部、财务科、监察室等职能部门每季度督查各科室专项活动开展情况,及每半年相关指标的监测工作。

三)全面整改(2023年10月)

根据自查自纠的情况,针对突出问题,归纳分析,认真梳理,分门别类,明确整改内容,制定整改方案,提出时间节点,落实整改任务。全面整改既要按照现有规章制度加强管理,强化制度的执行力,又要着力探索完善量化管理指标,用合理区间的量化管理指标,规范医务人员的执业行为。

四)督导检查(2023年12月)

工作专班将不定期进行督导检查,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和收到的举报线索,将提交纪检监察部门调查处理。

五、治理措施与要求。

一)强化领导,确保活动取得实效。成立由院长挂帅、分管院长牵头负责、相关职能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专班,明确相关责任部门工作职责,做到措施落实,责任落实人,确保活动不走过场,取得成效。

二)强化教育,切实增强责任意识。组织医务人员结合“三基”教育活动,认真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务人员医德规范及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处方管理条例》、《中国医师宣言》以及各种诊疗规范。通过学习教育,充分认识过度医疗的危害性,提高医务人员的法律责任意识,遵守各项医疗规范与制度,自觉遏制过度医疗行为,努力减轻患者负担,维护患者利益,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形象。

三)强化宣传,营造廉洁行医氛围。充分利用院报、医院**、微信***等**宣传治理工作动态及成果,在门诊大厅、病区等显要位置悬挂治理过度医疗活动的宣传标语和宣传画,在院内、院外打造宣传声势,开展“感恩文化”教育。通过自下而上地开展廉洁行医好医生评比活动,弘扬正气,营造氛围。

四)强化监督,严肃查处过度医疗。建立巡查制度,工作专班每半年进行不少于一次巡查和通报,对各科室落实医疗核心制度、规范诊疗行为、治理过度医疗行为等方面的内容进行督导检查,并强化整改落实。各科室也要全面自查,查处医师违规执业及患者投诉,及时协调处理突发事件等,确保医疗质量与安全。

建立过度医疗行为发布通报制度,设立举报箱或投诉**,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对过度用药、过度检查、违规收费等问题至少每月进行一次专项检查和梳理。对于存在过度医疗行为的医务人员,经查属实的案例,将对当事人进行严肃处理;再次发现违规行为的,将取消其处方权或暂停执业;情节严重的移交纪检监察部门处理。对于存在管理责任的科主任,一经发现予以扣罚一年绩效处理,由院纪委进行诫勉谈话,向全院通报批评并报洪湖市卫计局,再次发现给予行政处理或行政警告处分,并取消科室年度评先评优资格。

医院“过度医疗行为”投诉举报**:0716-**

附件:1.医疗费用控制主要监测指标及说明。

2.洪湖市人民医院/协和洪湖医院过度医疗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

一、主要监测指标。

过度医疗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

洪医字 2016 15号。洪湖市人民医院 协和洪湖医院。关于印发 过度医疗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 的。通知。各科室 根据洪湖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洪湖市过度医疗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 洪卫计通知 2016 87号 文件精神,洪医字 2016 15号。洪湖市人民医院 协和洪湖医院。关于印发 过度医疗专项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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