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应学院教师年度考核暂行办法

发布 2022-04-07 03:28:28 阅读 8354

教学系列人员应从“德、能、勤、绩”四个方面进行全面考核,以考核工作业绩为主。根据教学、科研人员的工作职责,从思想品德表现、教学情况及科研情况三个方面分别进行考核,得出综合结果分数,并根据综合结果分评定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级。凡各系、室的理论课教师和实验课教师均按此办法进行考核。

一、思想品德考核。

参照《嘉应大学教职工思想品德年度考核内容与标准》进行。

二、教学工作考核。

(一)考核内容。

1、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安心从事教育工作,能关心学生, 努力帮助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

2、服从教学工作安排,主讲一门以上课程, 完成年度教学任务和教学工作量;

3、认真对待教学的各主要环节,认真备课, 有完整教案和授课计划,教学文件齐备,在教学过程中注重培养学生能力, 按学校要求的次数批改作业, 注重对学生的平时考查和课外辅导;

4、注重知识更新,积极开展教学改革活动,按时参加教研活动,教学效果较好,教学评估为良;

5、积极参加学校、单位负责安排的进修、培训和学术活动, 表现良好。

(二)评分标准。

凡基本达到以上考核内容要求者给予基础分35─40分。

(三)加分。

1、评为学校优秀教学工作者或优秀教师及各类教学**奖加3分,市级的5分,省级的7分,全国的10分;

2、教学质量评估为优秀加2分;

3、超教学工作量每1节加0.1分;

4、班主任表现突出,受学校奖励的加3分,表扬的加2分; 多次奖励的只按一次计算后再分别加2分、1分。

5、全省统考课程,受学校奖励的科任、班主任、系主任分别加3分,受表扬的分别加2分, 多次奖励的只按一次计算后再分别加2分、1分。

(四)减分。

1、教学工作不认真负责,无学期教学进度表减2分,教案不全的减5分,无教案减10分;

2、教学质量评估为差减10分;

3、按《嘉应学院校内津贴实施办法》计算,未完成教学工作量, 每少1节减0.1分;

4、教研活动未经请假批准缺席1次减2分;

5、发生一般教学责任事故,每次减5分;

6、发生严重教学责任事故,每次减10分;

7、不按学校、单位要求参加进修、培训,每次减5分。

三、科研工作考核。

科研工作计分办法按《嘉应学院校内津贴实施办法(暂行)》(学院[2002]90号)文件执行,由各单位负责核定。

专职教师(含政治辅导员)完成基本科研工作量即:教授13分/年、副教授10分/年、讲师8分/年、助教3分/年,达到此项指标者年度考核可给科研基础分20分。加分:

超额完成本人科研工作任务者,科研分每增加2分,考核分增加1分。其中被学校确定为学科带头人、学术骨干的教师,科研分每增加2分,考核分增加0.5分。

减分:未完成科研工作任务的按未完成任务的百分比递减考核分,直到扣完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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