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技术能力提升工程培训方案

发布 2022-04-21 21:30:28 阅读 3591

南宁外国语学校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

研修和实践测评活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教育部关于实施全国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的意见》文件精神,根据南宁市**办公厅及教育局文件要求,为做好我校初中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线下集中研修和线下实践测评工作,特制订本方案。

一、第一阶段:准备工作。

1.组建“南宁外国语学校提升工程线下研修实施评价小组”。

领导组组长:梁正姚茂快工作组组长:苏朝葵。

副组长: 尹凤媛王周勇余昆湘沈彦黄光金陆金芳许承斌。

2.制定《南宁外国语学校线下研修实施方案》、《南宁外国语学校线下研修测评考核方案》。

3.建立南宁外国语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培训管理纸质及电子档案袋,对培训有方案、有过程、有资料、有测评、有考核、有总结,形成台账资料,作为绩效考评的重要材料。

二、第二阶段:线下研修实践。

线下研修实践包含四个活动,由各教研组利用集中备课时间按时完成。

三、第三阶段:线下测评考核。

线下实践测评考核总分值100分,其中过程评价90分、各级奖励和发表计分10分(活动一分值30分; 活动二分值20分; 活动三分值30分; 活动四分值20分,含获奖、发表10分,成果获奖或刊物发表范围应为教育系统或**部门,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分别按计分,一项作品不重复计分,最多不超过10分)。测评结果分数在60分以上为合格,85分以上为优秀(优秀人数原则上不超过参培教师学员总数的15%)。

评价方法:以教研组为单位,开展教师互评、汇总成绩;填报《南宁南宁外国语学校提升工程线下测评成绩册》上交科研处,在校内公示三天,由实施评价小组组长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并将考核结果成绩册报送市工程办(设在市师培中心)。

四、第四阶段:结果认定。

1.参训教师学员“远程培训”和“线下实践”两项均为优秀者,测评结果为“优秀”;两项均合格者或有一项优秀一项合格者测评结果为“合格”;有一项不合格者测评结果为“不合格”。

2.测评结果不合格的教师学员,须在下一轮培训中重新参与远程**学习和校本实践等对应项目及其测评考核。

3.参训合格教师学员由培训机构颁发培训合格证书。继续教育学分由市工程办统一认定。科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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