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包工程安全管理制度整理版

发布 2022-06-04 22:49:28 阅读 9929

1.总则。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司分包工程安全管理,贯彻落实****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建立分包工程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实现对分包商的有效管控,切实防范工程安全事故,依据**法令和上级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2.名词解释。

2.1施工分包:是指施工承包商(指与项目法人或epc总承包商签订施工承包合同的具有总承包资质等级或专业承包资质等级的施工单位,下同)将其所承包工程中专业工程或者劳务作业发包给其他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施工企业完成的活动;施工分包分为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

2.2专业分包:是指施工承包商将其所承包工程中的专业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专业分包商完成的活动。

2.3劳务分包:是指施工承包商或者专业承包商将其承包工程中的劳务作业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劳务分包商完成的活动。

2.4主体工程:

1)送电线路工程项目的主体工程,是指送电线路(包括直流换流站的接地极线路)工程的杆塔组立、架线和附件安装;

2)变电(包括换流站)工程的主体工程是指构支架组立和一次、二次等电气设备安装工程。

3.职责划分。

3.1劳动人事处负责建立、维护分包商注册及年审台账,发布注册、年审公告;对违反有关规定予以清退的分包商发布公告。

3.2劳动人事处、质量处、安全监察处、固定资产处”组成审核小组,负责对分包商的资质申请文件进行审核。

3.3工程公司督促分包商提供各种资质申请资料,并报送至公司职能部门;组织与分包商签订分包合同和施工安全协议书;对分包商使用及管理情况进行监督。

3.4法律事务室负责审查与分包商签订的各类合同。

3.5安全监察处对监督分包商使用及管理行使监督职责。

3.6施工项目部负责对分包商资料进行复核;与分包商签订安全协议;对分包商实行无差别管理。

4.分包规定。

4.1本单位对所承接的各专业工程可全部自行施工,也可以依法将非主体专业工程分包给具有对应资质等级的专业分包商,或将劳务作业分包给劳务分包商。

4.2 禁止将本单位承接的工程转包或违规分包。

4.3 本单位必须自行完成主体工程的施工,不得采取除劳务分包以外的其它形式对主体工程进行施工分包。专业分包工程总价不得超过施工合同总价的30%,否则视为违规分包。

4.4 分包事项在施工承包合同中有约定的,在合同允许范围内,可将非主体工程或劳务作业分包给具有相应专业承包资质等级或劳务分包资质等级的分包商。分包事项在施工承包合同中无约定的, 必须经建设单位同意后方可进行施工分包。

4.5 劳务分包商必须自行完成所承包的任务,不得再次分包。劳务分包商应组织熟练工人投入工作,自觉接受本单位及监理单位、建设单位的管理、监督和检查。

5.分包商。

5.1分包商资质。

5.1.1分包商资质必须符合国家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相关规定。

分包商必须建立健全安全、质量管理体系,具有同类工程施工业绩,近三年内所承包的工程未发生较大人身**事故和重大质量事故,近一年内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和质量事故。

5.1.2公司劳动人事处建立、维护分包商注册及年审台账,发布注册、年审公告;审核小组由“劳动人事处、质量处、安全监察处、固定资产处”组成, 负责对分包商的申请文件进行审核,重点审查其施工技术能力和安全、质量保障能力和类似工程业绩。

5.1.3分包商资质审查内容:

1)具有法人资格的营业执照和施工资质证书;

2)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分包商施工简历、近三年安全、质量施工记录;

5)确保安全、质量的施工技术素质(包括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等)及特种作业人员取证情况;

6)施工管理机构、安全质量管理体系及其人员配备;

7)保证施工安全和质量的机械、工器具、计量器具、安全防护设施、用具配备;

8)安全文明施工和质量管理制度。

5.1.4施工项目部应对分包商提供的“施工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等进行复核,确保符合有关规定。

5.2分包商选用。

1)公司可以在网省公司提供的年度合格分包商名录中选择分包单位。

2)应结合工程特征在公司正式发布的合格分包商名单内选择符合对应资质等级的分包商,且选用的分包商应经年度审核通过;

3)与分包商尽量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避免人员频繁变动;对于管理混乱或上年度发生过人身死亡和质量事故的分包商,不得继续使用。

4)施工承包商工程项目部及下属的专业工地不得越权自行招用分包商。

5.3合同及协议。

1)工程分包项目开工前,应及时与建设单位批准的分包商签订分包合同。分包合同中必须明确分包性质(专业分包或劳务分包),主体工程范围内的施工分包只能签订劳务分包合同。

在签订合同的同时,必须按照《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建设工程分包安全协议范本》,根据分包性质,结合现场实际签订分包安全协议。

2)签订分包合同、安全协议的发、承包双方必须是具备相应资质等级的独立法人单位,签字人必须是发、承包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

分包合同中约定的施工范围不得超越分包商的资质范围,劳务分包合同中约定的劳务分包商承包范围不能包括材料**等非劳务作业内容。

3)施工承包商与分包商签订的合同、安全协议必须遵循施工承包合同的各项原则,满足承包合同中的技术、经济条款,应明确发、承包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4)分包商必须在分包合同、安全协议签订后方可进场施工。严禁无分包合同和安全协议进行施工。签订后的分包合同、安全协议应报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备案。

5)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分包商支付工程款或劳务费用;施工承包商要督促分包商不拖欠施工人员工资,避免在分包过程中因费用等方面纠纷影响分包安全。

6)对两个及以上施工企业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施工、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作业活动,应签订安全协议。

6.工程管理。

6.1职责划定。

1)施工项目部是分包安全管理工作的主要责任主体,负责对分包工程的施工全过程进行有效控制,确保分包安全处于受控状态。

2)施工项目部对承包合同范围内的施工安全负总责,并依据分包合同及安全协议对分包商的安全生产进行管理。分包商(包括专业分包商和劳务分包商)依据分包合同及安全协议负责承包范围的安全生产工作,并应当服从本单位、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的安全管理。本单位和分包商对分包工程的安全生产承担连带责任。

3)施工项目部具体负责工程项目分包队伍的安全管理工作, 包括人员安全教育培训,自带施工机械、工器具的准入检查,施工方案、人员持证上岗审查,对分包队伍施工活动组织安全检查等内容。

6.2专业分包管理。

6.2.1建立覆盖所有专业分包商的安全管理体系,并将分包商纳入到本企业和现场施工项目部的安全管理体系中,实施全过程动态管理。

6.2.2施工项目部在专业分包项目开工前对分包商投入项目施工的人员资质、施工机械、工器具等进行入场检查,并报监理单位验证。

6.2.3专业分包商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无特殊情况,不得随意更换,如需更换必须经同意,由施工项目部提出,报监理单位审批,建设单位确认后方可更换。

6.2.4明确工程项目的分包管理人员,制定专业分包商各类人员登记制度,建立专业分包商人员名册,不定期检查现场专业施工分包人员与名册是否相符。

专业分包商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等主要管理人员离开现场需报请是施工项目部、监理单位同意。

6.2.5施工项目部在专业分包工程开工前应组织(或监督专业分包商组织)专业分包商全体人员进行身体健康检查,对体检不合格或有职业禁忌症者,以及其它不适合电力建设施工作业的人员应督促分包商及时清退。

严禁分包商录用未成年者。

分包商人员的体检证明须由县级及以上(或等同县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出具。

6.2.6施工项目部应督促专业分包商对新进分包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组织对专业分包商的全体分包人员分工种进行现场安全教育和考试。

6.2.7专业分包商人员进入施工现场的全部手续审查合格后,施工项目部负责为分包商作业人员办理带有本人单位、姓名、工种、**等相关信息的“胸卡证”,并在上岗时佩戴。

“胸卡证”严禁转借他人。

6.2.8施工项目部应督促专业分包商按照合同约定配备起重机械、设备。

督促专业分包商为分包人员配备合格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品,按规定对起重、电气、安全三类工器具进行登记、编号、检测、试验和标识管理,建立管理台帐,物帐对应。

6.2.9分包商自带起重机械设备、施工机械、工器具等在进入施工现场前必须自检合格,向施工项目部提交自检以及相关**部门检验合格证明,施工项目部按规定进行入场检查,检查合格后报监理单位审核后方可进场施工。

施工项目部建立工程项目分包机械管理台帐,督促分包商对自带机械按照规定要求维护保养、检查,形成维护保养记录卡,帐卡对应,确保施工机械整洁、完好、满足施工要求。

6.2.10施工承包商应对专业分包商的施工技术、安全措施、应急救援、风险预控实施管理,具体如下:

1)专业分包商对所承担的施工项目必须编制施工作业指导书和安全施工措施,大型独立施工项目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施工方案。

2)对于危险性较大专业分包施工作业,施工项目部应事先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3)专业分包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作业指导书、,安全技术交底必须形成书面交底记录,参与交底人员签字认可。

4)施工项目部应督促专业分包商按照规定办理和执行安全施工作业票,并监督实施。

5)施工项目部督促专业分包商成立分包应急组织机构,做好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教育培训,落实应急组织体系,配备应急救援物资,完善应急运行机制并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并纳入施工项目部应急组织机构。

6)施工项目部督促专业分包商开展项目风险辨识和风险评估,提出预控措施,建立危险因素辨识和控制台帐,消除安全隐患,并纳入施工项目部危险因素辨识和控制台帐。

7)专业分包工程项目施工的关键工序、隐蔽工程、危险性大、专业性强等施工作业必须由施工项目部派员全过程监督其严格实施。

6.2.11施工项目部严格审查专业分包商的施工组织设计、作业指导书、安全施工方案或措施并备案,审查后报监理单位审批,并监督其严格实施。

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项目部应按规定对施工方案组织专家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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