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验收 2

发布 2022-07-04 14:23:28 阅读 5656

办理对象:新建、改建、扩建及用途变更工程项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条、《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第八条、《建筑工程消防监督审核管理规定》(公安部第30号令)第九条。

办理程序1、申报单位填写《建筑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 2、需备齐以下资料。

①《建筑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工程建设、施工、监理、设计各方对工程质量验收合格的证明;

②各类消防产品的合格证书,材料防火性能的证明资料(防火涂料的涂刷应有质量验收记录表),工程竣工图,隐蔽工程验收合格证明,设计、施工变更内容,施工检查记录;

③《建筑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复印件及有关批复文件;

④设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工程应提供:系统试压记录表、管网冲洗记录表、联动试验记录表;

⑤设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工程应提供:系统调试报告、竣工表、运行日登记表、控制器日检查登记表;

⑥设有泡沫灭火系统的工程应提供:泡沫液储罐的强度和严密性试验记录表,阀门的强度和严密性试验记录表,隐蔽工程验收记录表,管道试压记录表,管道冲洗记录表,系统调试记录表,系统周检记录表;

⑦设有气体灭火系统的工程应提供:灭火剂贮存容器检查记录,选择阀、液体单向阀、高压软管、气体单向阀、组合分配系统集流管试验记录,灭火剂输送管道试验记录,隐蔽工程验收记录,系统调试报告;

⑧电气设备检测报告、自动消防设施检测报告以及检测报告中不合格部分的整改报告;

⑨施工许可证复印件(需盖红章)。

3、办理期限:7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重点工程以及设置自动消防设施的建筑工程1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

许可条件:符合国家有关消防技术标准和法律法规要求。

前置许可条件:依法通过消防设计防火审核。

消防验收所需

最新消防验收所需资料。建设单位 甲方 申报单位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深圳市殡葬管理所 2 法人代表证明书盖申报单位公章。提供法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盖申报单位公章。3 法人受权委托证明书盖申报单位公章。受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盖申报单位公章。委托人 4 1125198610104 132...

消防验收培训

1 消防水源。消防水池未设置通气管。生活用水和消防用水共用,未设置防止消防用水不作他用的措施。室外消火栓系统采用市政管道给水,未设置两条供水管道。消防电源 未采用正式供电,且消防设备供电等级设置错误。消防控制室 消防水泵和消防风机等消防设备最末一级配电箱内未设置自动切换装置。消防车道。小区入口处设置...

消防验收所需以下

1,验收申报表 2,消防工程审核合格意见书复印件 室内装修工程还需提供主体建筑消防验收合格意见书 3,单位委托书 需明确委托事项和委托时限,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4,委托人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复印件 5,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6,建筑,消防等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需要设计方,施工方,建设方,监理方等四方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