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品装卸作业现场安全监控管理制度

发布 2022-08-29 02:40:28 阅读 3565

危险品装卸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机动车辆不应直接进入危险建筑物内时,宜在距建筑物不小于2.5m处进行装卸作业;

二、当建筑物内火炸药粉尘或易燃易爆溶剂挥发气体时,机动车应在建筑物门前不小于5m处进行装卸;

三、装卸危险品的高位站台,应设置防止车辆顶撞站台的缓冲件或采取其它有效措施;

四、装卸、搬运均应轻拿轻放,严禁翻滚拖拉,或用橇棍、榔头等铁器敲打部件;

五、普通汽车装车时,车厢底部应铺软垫,不应倒置或侧放,控制装载质量不应超过额定负荷,且产品包装箱超出车厢高度不应超过包装箱高度的三分之一。车厢应盖好蓬布,**牢固,在确保包装件固定可靠后,方可关严车厢栏板;

六、专用运输车装车时,控制装载质量不应超过额定负荷,包装件应码放整齐,码放高度不得超过1.5m,正确使用车内专用捆绷带和挂钩。中途卸车后,及时调整包装件的堆放高度,防止高位坠落和撞击;

七、装运危险品时,驾乘人员应对危险品的包装进行检查,发现不符合包装要求和破损的,要及时报告和处理,同车运输不同品种危险品时应按《危险品库房管理制度》规定执行。

危险品装卸作业现场安全监控管理制度

危险品装卸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 机动车辆不应直接进入危险建筑物内时,宜在距建筑物不小于2.5m处进行装卸作业 二 当建筑物内火炸药粉尘或易燃易爆溶剂挥发气体时,机动车应在建筑物门前不小于5m处进行装卸 三 装卸危险品的高位站台,应设置防止车辆顶撞站台的缓冲件或采取其它有效措施 四 装卸 搬运均应轻拿轻...

危险品装卸作业现场安全监护制度

为保证危险品 液氮 装卸人员 设备的安全,预防事故尤其是重大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1.装卸作业现场的安全监护人员为本单位安全员。2.装卸作业现场的安全监护人员不得少于1人。3.在确实必要的前提下,可邀请液氮供货厂商方有资质的安全员临时进行现场安全监护。4.安全监护人员的主要职责包括 1 发现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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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明确安全管理各岗位职责和监控办法,提高安全员值班的警惕性,检查业务部门安全防范能力和应急事件处理能力。范围。适用于安全监控的管理。职责。部门 岗位 职责 综合运营部 负责安全监控管理的实施,督导相关问题的整改 负责为业务部门的安全管理工作提供业务支持,对业务部门日常安全工作合理性和规范化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