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用电安全作业规定

发布 2022-08-29 07:47:28 阅读 8358

为避免人身触电、电气设施超负荷运转对生产运行的影响、火灾**及其他各类电气事故的发生,根据《化工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30871-2014)等规范要求,制定本规定。

1 .本规定管理范围为各部门正式运行电源上所接的一切临时用电。

2. 临时用电审批程序:

2.1 在运行的生产装置、罐区和具有火灾**危险场所内不应接临时电源,确需时必须按规定办理《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办理前应对走位环境可燃气体检测分析,分析结果应符合相关动火要求。独立施工区域的临时用电必须由临时用电单位与供电单位签订《临时用电安全协议书》,安全协议书最长有效期限不得超过1年。

2.2 临时用电申请单由检修检修部门提出申请,所属部门负责人负责办理,并经综合管理部负责人审批,临时用电接电必须由具有上岗作业资质的电工接电,其他任何人员不得擅自接电。

2.3 凡是检修作业涉及到临时用电的,必须在《检修安全作业证》上注明临时用电证已办理并由生产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

3. 临时用电期限:临时用电时间一般不超过15天,特殊情况不应超过一个月。

生产区域内的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有效期限最长不得超过5个工作日,临时用电超过1个工作日以上的,当天工作结束时应切断现场配电箱供电电源。超过5个工作日,所在部门负责人应主动续证,续证手续与审批手续相同。未续证也未通知相关人员停电的,视为无证作业。

对生产区域内较长期稳定使用的临时用电,可通过书面报告并由综合管理部审批后,临时用电许可证期限可按使用需要延长。对于大修的临时用电期限,可一次性办理至大修结束。

4. 特殊条件、场所检修作业的规定:

4.1 雨天时,禁止室外作业,岗位应联系电工切断电源。特殊情况下在雨天抢修、检修设备时施工负责人、部门负责人、安全员、电工到现场检查临时用电的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4.2 在特别潮湿的场所或塔、釜、槽、罐等金属设备内作业装设的临时照明行灯电压不得超过12 伏;手持式电动工具必须选用二类以上,并有专人监护。

4.3 防爆区域内的临时用电设备规定:

4.3.,并采取相应的防爆安全措施。

4.3.2防爆区域内非生产性短期用电设备,确实无法采取防爆措施的,应办理相关用电手续,报综合管理部备案并定期检查。

4.3.3防爆区域内使用非防爆的移动用电设备,必须办理《动火安全作业证》

5. 对临时用电线路敷设的规定:

5.1 严禁擅自接用、拆除电源,对擅自接用、拆除电源的按规定严肃处理。电气故障应由电工排除。

5.2 临时电源线在穿越厂内主干道是,应架空或埋设。临时用电架空线应采用绝缘铜芯线,并应架设在专用电线杆或支架上。

其最大弧垂与地面距离,在作业现场不低于2.5m,穿越机动车道不低于5m。对需埋地敷设的电缆线线路应设有走向标志和安全标志。

电缆埋设深度不应小于0.7m,穿越道路时应加设防护套管。如没有条件进行架空或埋地铺设,需直接在地面上穿越道路时,应先用镀锌管进行套管而后固定或在套管上加较大面积防护。

5.3 在金属构件或金属框架结构上接临时用电,一般需要放设临时电缆供电,临时电缆应架空或用瓷瓶固定。如施工现场电缆架空或用瓷瓶固定有困难,应确保在金属构件上架设的临时电缆无破损无接头有良好绝缘,并与施工设备保持安全距离。

5.4 临时用电线路要与用电设备相匹配,无破损无老化。临时用电线路及设备应有良好的绝缘,所有的临时用电线路应采用耐压等级不低于500v的绝缘导线。

6. 临时用电管理规范。

6.1 现场检修箱由施工单位负责管理,由接电电工负责安全交底,配电箱箱体上注明配电箱的归属地和负责人。由属地部门负责现场临时用电的日常管理。

6.2 现场检修箱及临时用电箱使用要求。

6.2.1采用金属箱体,带支撑底脚,摆放牢固稳定,应保持外观者整洁,无明显锈蚀。要有防止触电的|‘’标志;外壳必须可靠接地,符合规范要求。

6.2.2 配电箱内的电气元器件完好、无明显损坏,箱内使用端子排接线,临时用电应设置保护开关,使用前应检查电气装置和保护设施的可靠性。

所有的临时用电均应设置接地保护,开关与开关之间以及开关与端子间电排或电线应简洁明了,不得混乱,开关容量与上级用电设备匹配,严禁大容量开关下使用小容量用电设备。在开关上接引、拆除临时用电线路时,其上级开关应断电上锁并加挂安全警示标牌。开关实行一机一闸制,防止一机多闸带来意外伤害。

漏电开关每次使用前应进行试验,确保完好;所有移动电气设备均需按装漏电保护器。

6.2.3施工检修单位在厂区使用的临时用电箱,箱门应能牢固关闭并加锁,具有防雨功能,开关须采用漏电开关。

电源线应无破损,如有断线接头要接线牢固,做好绝缘及防水,且接头总数不能超过三个。临时用电线路经过有高温、振动、腐蚀、积水及产生机械损伤等区域,不应有接头,并应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

6.2.4 在电柜端子上接线时不得采用直接挂接,电线电缆连接必须牢固可靠。动力和照明线路应分路设置。

6.2.5手持移动电器的接线,必须接到漏电电流在30ma以下的漏电开关下桩头。各类移动电源及外部自备电源,不应接入电网。

6.3 临时用电在一个月以上的,需使用长期的用电证,电线布置正规合理(电缆走地沟、桥架或管道)。

6.4 施工检修单位临时用电箱必须在初次使用前以及每半年后勤部电工处进行检查,认可后方可使用。

6.5临时供电执行部门送电前要对临时用电线路、电器元件进行检查确认,符合送电要求后方可送电。

6.6 施工单位不得变更临时用电地点和工作内容,禁止任意增加用电负荷;不得私自向其他单位转供电。

6.7 临时用电安全作业证是临时用电作业的依据,不得涂改、不得代签,要妥善保管,保存期为一年。用电方必须履行票证制度,严禁无证作业,票证到期要做好续证或者拆除工作。

6.8 每工作日临时用电结束后,施工单位及时通知供电执行部门停电,晚间和恶劣天气时除照明用电和安全用电外,检修人员离开需将其他电源全部切断。

6.9 完工验收时应先由电工拆除临时电源线,电源线拆除后必须由电工、所在地段当班人员、检修作业单位(用电方)在临时用电申请单上存根联(第一联)上共同签字确认。检修人员在检修结束后需及时拆除相关用电设备和临时配电箱,清理恢复现场。

6.10 电工每天交**时,需对临时用电进行交接并做好交**记录。

6.11 临时用电证一式三联。存根联(第一联)、配送电执行人(第二联)、综合管理部(第三联)。票证保存期限不少于1年。

临时用电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3 办理 临时用电作业安全许可证 4 组织现场安全技术交底和安全培训 5 组织实施作业,确保作业程序和用电负荷满足许可证和施工组织设计要求 6 应明确部门负责人或指定专人负责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工作,做到有计划 有措施 有检查 有记录 7 监督作业过程,组织事故应急和作业后处理 8 参与施工现场由于...

临时用电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在正式运行的电源上所接的一切短时间用电作业,均为临时用电作业。1.安装临时电源必须由公司电修车间电气专业人员进行,作业人员应持有有效的电工作业证。2.临时用电设备和线路应按供电电压等级和容量正确使用,所用的电气元件应符合国家规范标准要求,临时用电电源施工 安装应严格执行电气施工安装规范,并接地良好。...

临时用电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7.对现场临时用电配电盘 箱应有编号,应有防雨措施,盘 箱 门应能牢靠关闭。8.行灯电压不应超过36v,在特别潮湿的场所或塔 釜 槽 罐等金属设备作业装设的临时照明行灯电压不应超过12v。9.临时用电设施,应安装符合规范要求的漏电保护器,移动工具 手持式电动工具应一机一闸一保护。10.安全环保部对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