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法作业

发布 2022-09-02 09:38:28 阅读 3589

3、统计监督:统计部门根据统计调查和统计分析,及时、准确地从总体上反映经济、社会和科技的运行状态,并对其实行全面,系统的定量检查,检测和预警,以促使国民经济按照客观规律的要求持续、健康、协调发展。

1、 统计调查:统计部门按照法定的程序,依照科学的统计指标体系和科学的调查方法,有组织、有计划地向被调查者收集统计资料的统计活动。

2、商业秘密:依照《中国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竟争法》规定,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3、涉外社会调查活动:中国境外资控股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外方占主导地位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国企业分支机构及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其他中外组织驻华机构进行的活动;国内机构接受境外的组织个人及涉外机构的委托,资助或与境外组织和个人以其他形式合作进行的各种社会调查活动。

1、 统计法律责任:行为人对其违反统计法法律规范的行为所应承担的惩罚性法律后果。

2、统计行政处罚:各级统计行政机关依法对违反统计法律规范的行为给予的行政处罚。

2、 统计行政处分:主管行政机关或行政监察机关对实施统计违法行为的有关行政领导或责任人员给予的行政制裁措施。

1、统计执法检查:指统计行政机关,依照法定的权限、程序和方法,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统计活动中贯彻执行统计法律法规和统计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以及对统计违法行为进行查处等各种活动的总称,统计执法检查是使统计法律法规得以实现的重要保证,是实现依法统计数据质量的重要手段。

2、统计行政诉讼: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统计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进行审理并做出裁决的活动。

3、统计行政复议:指统计行政机关在行使管理职权的过程中与统计管理相对人发生争议,根据相对人的申请,由该统计行政机关的上一级统计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对引起争议的具体统计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并做出裁判的活动。

简答题。1、答:统计法的特点:(1)统计法的调整对象具有特殊性和复杂性。(2)统计法规范的内容具有专业性。

2、答:三大功能是相互作用,相辅相成的,共同构成了**统计的整体功能。其中,信息功能的延续和深化,监督功能,是在信息、咨询功能上进一步拓展,是通过信息反馈来评判,检验决策方案是否科学、可行,并及时对决策执行过程**现的偏差提出矫正意见,监督功能的强化,又必然要对信息与咨询功能提出更高的要求,从而进一步促进信息与咨询功能的优化。

可见,**统计的信息、咨询、监督功能,是一个有机整体,它们彼此依存,相互联系,彼此制约,相互促进。只有发挥整体效应,才能充分体现和发挥统计工作在现代国家管理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

1、为什么要对私人家庭新单项调查资料保密?

答:《统计法》第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属于私人家庭的单项调查资料非经本人同意,不得泄露。

单项调查资料,是指未经过加工汇总的反映各个家庭和个人情况的调查登记材料。《统计法》之所以做出对私人、家庭的单项调查资料不得泄露的规定,主要是基于两个方面的考虑:一方面私人,家庭的单项统计资料往往涉及到个人隐私,如果汇总可能损害被调查者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这样规定有利于消除被调查者的后顾之忧。

增近被调查者对调查者的信任感,使他们能够如实地提供统计资料。私人、家庭的单项只能在国家规定的统计任务中供汇总成为综合,用于统计的目地,查这些单项调查资料已经汇总成为综合性的统计资料时,依照国家规定予以提供或公布。

2、***批准的周期性普查包括哪些内容:

答:包括:人口、工业、农业、第三产业和基本统计单位等。

人口、工业普查和农业普查每隔10年进行一次,分别在逢年份进行。基本统计单位普查每隔5年进行一次,在逢年份进行。 三、名词解释:

四、1、简述统计违法行为的概念及特点:

答:统计违法行为,是指行为人在统计活动中违反统计法和统计制度的规定,对统计法所保护的社会形成侵害的行为,特征有:(1)统计违法行为是具有社会危害性的行为。

(2)统计违法行为是行为人有过错的行为。(3)统计违法行为是违反统计法规定的行为。(4)统计违法行为的主体必须具有法定责任能力。

2、答:该厂的行为成了虚报统计资料的统计违法行为统计法规概论作业四参***。

1、统计违法案件的立案条件?

答:(1)有明确的行为人(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2)经初步审查,有违反统计法律、法规的行为,情节较重应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的。

3)按照职责与分工规定,属于管辖范围的。

2、简述统计行政复议的基本特征。

答:(1)统计行政复议是特定行政机关的活动,这意味着,统计行政复议机关只能是统计行政机关和同级人民**,而不是权利机关、司法机关等其他国家机关,在我国法定统计行政复议机关有两种,一是统计行政机关,二是人民**。

2)统计行政复议是上级行政机关对下级统计行政机关进行层级监督的活动。统计行政复议权以复议机关与被申请人之间存在行政隶属关系为前提,实际上是统计行政复议机关根据自己享有的行政领导权对下级行政机关进行层级监督的体现。

3)统计行政复议以引起行政争议的具体统计行政行为为审查对象。

4)统计行政复议由不服具体统计行政行为的厉害关系人依法提供申请而启动,即有权申请统计行政的只能是不服具体统计行政行为的厉害关系人。

5)统计行政复议必须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是指行政复议申请的提出、申请过程及行政复议决定的做出等,均需依法定程序进行。

五、论述题。

4、试述统计违法案件查处工作的基本要求及查处程序。

答:(一)查处统计违法案件,必须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符合法定程序。

1)事实清楚,事实是定案的基础,是对案件查处工作最。

基本的要求。所谓事实清楚,是指案件结论所认定的事实必须真实、具体、准确,《行政处罚法》第三十条规定,违法事实不清的,不得给予行政处罚。如果事实不清,责任不明,统计违法行为人就得不到应有的处理。

2)证据确凿,证据是查明案件事实,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客观事实依据,证据确凿要求:证据必须真实,认定案件所依据的证据都要符合客观真实情况;证据必须充分,要足以把案件中认定的事实证明清楚;证据必须与案件有内在联系,证据之间不能有矛盾,如有矛盾必须得到合理的排除。

3)定性准确,就是在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基础上,准确的认定案件事实的性质。它是正确处理案件的前提。要做到定性准确,必须依案件事实为基础,以统计法律法规为判断标准,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4)处理恰当,就是依照统计法律法规的规定,给予统计违法者以轻重适度,恰如其分的裁定处理,处理是否得当,主要看是否符合统计法律法规的规定,是否是在对案件的性质、危害程度、违法情节轻重、责任大小进行全面分析的基础上所做的处理。

5)程序合法,就是在查处统计违法案件必须按照法定的方法和步骤办理,查处统计违法案件既要做到实体合法,还要做到程序合法。

二)统计违法案件的查处程序,是指国家统计局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统计机构,在调查处理统计违法案件时所应遵循的先后次序和基础步骤,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多年统计执法实践经验,查处统计违法案件的程序一般为:立案、调查、处理、结案。

1)立案,是指统计行政机关,对违反统计法律法规的行为材料进。

行审查、分析和研究,认为确有违法事实存在并依法需要追究法律责任的,决定进行调查处理,并办理批准手续的一种工作程序。它包括两个工作阶段:一是立案前的初步审查,二是正式立案。

初步审查,是指统计检查机构按照有关规定接受涉及统计违法的线索和材料,并对其可靠性和真实程度进行审核、处理的活动。

统计违法案件从《立案审批表》批准之日起即为正式立案,统计行政机关就要按照案件的查处程序进行查处,对已决定立案的统计违法案件不能随意销案,如果销案,必须提出可靠的事实材料和所依据法律、法规,并说明销案的理由,报请原审批立案的机关批准。

2)调查,是统计检查机构为了查明案件事实,依法收集证据和查。

获统计违法行为的活动,在这一阶段中,统计检查机构要通过调查取证工作掌握大量证据,查清统计违法行为的事实,进而查获违法责任人,调查是统计违法案件查处工作的一个重要环节,它直接影响着对案件的定性和处理工作。调查阶段的工作包括:调查取证;运用证据,综合分析案情,准确定性;撰写调查报告。

3)处理,是案件调查工作结束后,统计检查机构在核准案件事实。

审查有关证据基础上,以事实为依据,法律为准绳。对案件做出处理追究法律责任的活动。

统计违法案件的处理程序包括两个环节:一是统计检查机构对调查终结案件,在做出处理决定之前进行审议,提出处理意见;二是统计行政机关对违法案件做出处理决定。

4)结案,经过调查,依法做出处理决定得到完全的执行以后,案件的处理工作才能结束,结案是整个统计违法案件查处工作的最后一个环节,统计检查机构必须善始善终的做好这项工作,并按规定办理好立卷、归档、备案等事项。

五、论述题。

2、答:统计法的基本原则是统计法基本精神的体现,是统计所调整的统计法律。

关系的集中反映,是贯穿于整个统计法律规范,对各项统计法律制度和全部统计法律规范起统率作用的准则,她反映的是统计活动最基本的要求,对各种统计活动均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它是统计法的基础,又是统计法区别于其他法律部门的依据。

特征:(1)具有普遍性,包含两个方面的含义:一是统计法的基本原。

则必须贯穿于全部统计法律规范之中,也就是贯穿与统计法律、统计行政法规,地方统计法规、统计规章及其它统计规范性文件之中,任何统计法律、统计行政法规、地方统计法规、统计规章和统计规范性文件的制定,修改和执行都必须体现和遵循这些原则。二是,统计法的基本原则应贯穿于整个统计活动中,对统计活动的各个方面和各个环节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2)具有基础性,作为统计法的基本原则,首先应当是指导整个统计法制工作的原则,任何统计法制工作的进行,都应以统计法的基本原则为基础。

(3)具有概括性,它是统计法的基本原则,概括了一系列统计法原则的一般本质,反映了统计规范的共同立法精神和宗旨。(4)具有特殊性,作为统计法的基本原则,应当按照其调整的统计法律关系的特殊性,是统计法在体现我国社会主义和行政法基本原则的同时,符合其本身的特殊要求,反映统计法的特点。

5)既然是最基本原则,就不应过多和过于分散。

五、论述题:

1、论述统计调查方法改革的必要性。

答:《统计法》第十条对统计调查方法进行了规范,确立了以周期性普查为基础,以经常抽样调查为主体的统计调查方法体系,我国现行的以全面调查为主体的统计调查方法体系,是按照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和分级管理的要求建立起来的,改革开放以来,面对日益发展的多种经济成份多种分配方式,多种经营方式等复杂多变的调查对象并存的格局,在利益主体多元化的情况下,受到了严峻的挑战,特别是在一些地方,行政干预统计信息的现象屡见不鲜,虚报浮夸,弄虚作假到了触目惊心的地步,存在着统计信息失真的危险。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固守一种调查模式,仅仅依靠全面调查一种方法,采集统计信息,已难适应国家宏观调控和科学决策,全面调查方法不仅笨重,缺乏灵活性,而且财力、物力投入大,统计调查效益差,基层负担重,中间环节多,容易受到行政干扰,统计信息质量很难得到保障。

为了从根本上解决调查对象复杂,调查方法单一,国家统计局按照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借鉴国际上的成功做法,对统计调查方法进行了改革,***于2023年7月20日批转了国家统计局《关于建立国家普查制度改革统计调查体系的请示》,《统计法》也对此进一步规范,在我国,统计调查方法并不具有法律、法规的属性,应该得到贯彻执行。

五、论述题。

1、试述统计行政处罚的原则?

答:统计行政处罚的原则:是指由统计法和行政处罚法规定的,设定和实施统计处罚必须是法定的,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二是实施统计行政处罚的主体及职权是法定的,根据统计法的规定,处罚权主体,只能是国家统计局和县以上把地方各级人民**机构,即各级统计行政机关;三是统计行政处罚的程序是法定的,统计行政处罚法定原则,不仅要求合法,也要求程序合法。

(2)、公正、公开的原则:公正原则就是指在实施统计处罚时,要以事实为依据,法律为准绳,要查明统计违法事实,以事实为根据,没有违法事实的,不得给予行政处罚,要以统计法为准绳,与统计违法行为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不得滥罚,公开原则,是指做出统计行政处罚的规定一样公开,众所周知,它是合法原则,公开原则的外在表现形式。

3)统计行政处罚与统计违法行为相适应的原则,即“过罚相当”原则,在统计法律规范中,都明确规定了与统计违法行为相适应的处罚种类及轻重的统计行政处罚,也不能对社会危害相当大的统计违法行为,给予较轻的统计行政处罚或不予处罚。

统计法征文

1983年12月8日,这是一个值得纪念的日子,在这一天新中国第一部规范统计工作的专门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 诞生了!从此中国的广大统计工作者有了自己的 指南针 也有了自己的 尚方宝剑 转眼之间,统计法已经伴随众多统计工作者走过了三十年,这三十年间有风雨也有彩虹,有艰辛也有快乐,有赞扬也有批评,有...

试题 统计法2019

判断题。1.我国统计法律规范的表现形式有统计法律 统计行政法规和地方性统计法规三种。2.统计法 第二十三条第二款规定 统计人员 依法对统计调查对象进行统计调查时,应当出示乡 镇级以上人民 统计机构颁发的工作证件。3.属于国家秘密的统计资料分为绝密 机密 秘密 4.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属于非行政许可类审批...

新统计法解读答案

统计从业人员继续教育考核答案。一 判断题 每题3分,共30分 二 单项选择题 每题3分,共15分 1.d 2.b 3.c 4.a 5.a 三 多项选择题 每题5分,共30分 1.abcd2.abcde3.ade 4.abcde 5.abcde6.abcde 四 名词解释 每题5分,共25分 1.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