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教代会 工会制度

发布 2023-05-05 20:37:28 阅读 9083

教代会制度

一、教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主席团主持会议,主席团成员应有教师、职工和学校领导干部,其中教师、职工代表应过半数。

二、教职工代表大会推选出教职工代表参加学校管理委员会,就学校的办学方向、教育教学管理的重大问题,协助校长决策。

三、教职工代表大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每次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教职工参加。遇重大事项时,可召开临时会议。教代会进行选举和做出决定,必须经全体代表的半数以上通过,方可有效。

四、教代会在其职权范围内决定的事项,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利用任何借口,非经职工代表大会同意,进行修改。

五、职工代表大会可根据需要,设立临时的或者经常性的专门工作小组,完成教代会交办的有关事项。

六、教职工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需要临时解决的问题,由工会委员会组织召集教职工代表组长和专门小组联席会议协商处理,并向下次代表大会汇报,予以确认。联席会议可根据会议内容邀请学校党政负责人或其他有关人员参加。

教代会专门工作小组工作制度。

教代会的专门工作小组围绕教代会相关职权的行使和落实开展工作、对代表大会负责,接受学校工会委员会组织指导。

1、明确各工作小组的工作职责范围,制定工作实施细则;

2、定期召开会议,确定本小组的工作计划、检查工作计划执**况;

3、经常开展活动,深入群众听取意见,及时同行政有关部门沟通,并参加有关会议,参与有关方案、措施的起草制定;

4、平常向教代会工作机构——教育工会委员会汇报工作情况,代表大会召开时向大会做出口头或书面工作报告。

教代会职权

一、定期听取校长的工作报告,审议学校的发展规划、工作计划、重要改革方案、经费开支预决算及教职工队伍建设等重大问题,并作出贯彻实施的决议。

二、讨论通过学校的岗位责任制方案,奖惩办法,教职工业务进修及其他与教职工有关的重要规章制度。

三、讨论决定集体福利费的管理使用方案和教职工住房分配方案,以及其它有关教职工生活福利的重大事项。

四、评议和监督学校行政领导干部,建立定期评议干部制度,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提出奖惩和任免的建议。

工会工作制度。

小学教代会制度

第九条校长对教代会在其职权范围内决定的问题有不同意见时,可以提请教代会复议或协商解决 双方意见不能统一时应报告主管部门和上级工会。教代会对校长在其职权范围内决定的问题有不同意见时,可以建议校长加以修改 双方意见不能统一时,仍按校长的决定执行,同时可以报告主管部门和上级工会。第三章职工代表。第十条凡是...

教代会工作形成制度

教代会制度。1 调查研究制度。学校工会和教代会专门工作委员会 小组 对教代会涉及的有关问题,进行专题调查和研究。2 咨询和沟通制度。定期或不定期采用 座谈会 恳谈会 咨询会 等形式,组织教职工代表或代表团 组 长与学校领导,就教职工和学校普遍关心的问题,直接进行沟通。3 代表检查和视察制度。组织代表...

学校党内活动制度 党团工会

根据局党委 关于落实的实施意见 特制定我校党内活动制度 组织搞好党员学习。党员除参加教职工统一学习外,由总支或支部每月集中一次学习讨论党的基础知识和上级党组织安排的学习内容。支部书记事先要有学习计划,认真掌握安排。坚持 三会一课 活动。各支部每月要召开一次支委会,分析党员和职工思想状况,研究支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