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教育讲稿

发布 2023-07-09 11:57:28 阅读 5384

遵纪守法本分做人。

讲课纲要:一、为什么要遵纪守法?

二、为什么说做人要本分?

三、犯罪的成因和基本的法律常识。

一、为什么要遵纪守法?

这个社会靠道德和法律维系,如果人人为所欲为,世界就乱套了!如果**不受查处、事故不去问责,杀人犯不被严处,人们没法在这个社会上心安理得的活着!社会的公平公正或者说相对的公平和公正要靠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维系!

单位规章可能处罚更狠,但是也要遵守!

1、什么是违法?什么是犯罪?

违法是指违反法律、法规禁止做及不允许做的或者是应当去做的而不去做的行为。主要是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

犯罪是指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严重危害社会,依照《刑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行为。犯罪构成四个要件:主体、客体、主观方面和客观方面。

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对违法处罚种类有拘留、罚款、警告和吊销公安机关发放的许可证。按照《刑法》,对犯罪分子的处罚分主刑和附加刑,主刑有: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附加刑有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

违法不等于犯罪,但是犯罪必定违法。

2、什么是职务侵占罪?

职务侵占罪的概念及犯罪构成要件。

根据刑法第271条规定,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中除国家工作人员以外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犯罪行为。

3、什么是盗窃罪?

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或者多次秘密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具有秘密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或者多次秘密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16周岁)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能构成,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且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从以上盗窃罪与职务侵占罪的构成要件看,盗窃罪与职务侵占罪的相同点在于:主观方面都表现为直接故意,具有非法占有财物的目的,在客观方面行为人都有非法窃取财物的行为,都属侵财性犯罪。

职务侵占罪与盗窃罪又有许多不同的特点,主要表现在:

一是犯罪主体不同。职务侵占罪是特殊主体,只能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16周岁),具备刑事责任能力,且属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才能构成;而盗窃罪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16周岁)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能构成。

二是侵犯的客体不同。盗窃罪侵犯的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而职务侵占罪侵犯的客体是单位的财产所有权。

三是犯罪的客观方面不同。职务侵占罪和盗窃罪其主要区别关键在于职务侵占罪客观方面必须利用了职务上的便利,而盗窃罪是秘密窃取他人财物,不以职务之便为要件,则没有这一要求。

如果行为人没有经手、管理和监督单位财产的权限,而只是利用了因工作关系而熟悉作案环节、容易接近财物等方便条件,秘密窃取了本单位的财物,从而实施犯罪的,不属于刑法规定的“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应当按盗窃罪定罪处罚。

4、不同的行为不同的处罚。

(1)、治安处罚:第四十九条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2)、职务侵占罪:第二百七十一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3)、盗窃罪: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盗窃金融机构,数额特别巨大的;

(二)盗窃珍贵文物,情节严重的。

4、劳动教养:《***劳动教养试行办法》第十条对下列几种人收容劳动教养:(三)有流氓、**、盗窃、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屡教不改,不够刑事处分的。

二、为什么说做人要本分?

套用台湾黑帮的话说:出来混,早晚要还的!**和张君的例子,张君曾说:十年后,你也会坐到我这个位置上。

工人就要履行工人的职责。贪欲无限,多拿的早晚都要还!

要远离**!对于我们普通人而言对于**的抵制力也许还不如某些**!

三、犯罪的成因和基本的法律常识。

1、犯罪的成因。

激情犯罪:现实中很多杀人犯本身并不是很坏,只是关键时候把握不住自己,一念之差,酿成大祸。有的妻子忍受不了家庭暴力,把丈夫杀害,造成家破人亡。

所以要锻练自身的定力和自控能力!性格缺陷、心理**造成犯罪。

2、基本法律常识和防范意识。

(1)正当防卫的概念。

《刑法》第二十条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正在进行**、杀人、抢劫、**、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这说明:

为了维护社会主义法制,法律从立法上提倡公民同违法犯罪作斗争!

现实生活当中,人们经常遇到这样的情况:双方打了架,后动手的一方总说自己是在正当防卫;一般说来,打架还手的一方,不属于正当防卫!这是因为正当防卫的第一条件是必须针对不法侵害行为,不法侵害行为包括有社会危害性的一般违法行为和犯罪行为,但主要是指犯罪行为,如杀人、**、抢劫、放火等,对这些行为,如果不果断采取防卫行动,使其停止非法侵害,将会对社会、对人身等造成重大危害。

打架还手就不同了,完全可以通过合法途径,比如报警……没有必要一定要动手还击。动手还击引起互殴,不利于社会秩序的和谐。

(2)增强防范意识:

防盗:家庭防盗问题:防盗门窗问题 ,家中不要留有过多现金,保护现场问题车辆的防盗问题(停放地点、方向盘锁问题)

防骗:牢记:没有天上掉馅饼的事!不要等到吃堑才长智,要善于汲取别人的教训。

防抢:有防范意识很重要,在自身力量孤单时不要死磕,记住犯罪嫌疑人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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