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年度考核实施方案

发布 2020-02-05 22:20:28 阅读 2871

2023年度科级及以下人员考核实施方案。

根据市委组织部、人社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六人社明电〔2018〕9号)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制定2023年度科级及以下人员考核实施方案。

一、考核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考核领导小组,负责年度考核工作。其组成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各系(部)、中心、处室和附属医院主要负责人。

二、考核范围和对象。

全院在编、在岗、在册的科级及以下人员,包括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以及编外聘用人员。

在见习期内的大中专毕业生,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定等次。

病假超过半年、事假超过三个月或病事假累计超过半年的人员,不参加年度考核。

挂职锻炼、学校派出学习培训人员,由挂职、培训的所在单位提供材料,原部门负责考核并确定等次。非学院派出但经学院同意外出学习或工作,超过考核年度半年的,不参加年度考核。

经市委选派的驻村扶贫人员,年度考核工作在所在贫困村进行。

根据《关于受党纪处分的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年度考核有关问题的意见》(组通字〔1998〕19号)并参照《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中组发〔2007〕2号),对受警告处分人员处分当年的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受记过、记大过处分期间的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定等次,解除处分的当年及以后,其年度考核不受原处分影响;涉嫌违法违纪被立案调查尚未结案的,参加年度考核,不写评语,不定等次。

凡列入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对象者,未完成本年度应接受继续教育任务,其年度考核不得定为优秀等次。

三、定量考核测评内容和标准。

要综合运用组织评价、群众评价和自我评价等方法,坚持平时考核与定期考核相结合、领导考核与群众考核相结合、部门内部评议与服务对象评议相结合,提高考核工作的公正性真实性。

一)以聘用合同和岗位职责为依据,以工作实际为内容,以服务对象满意度为基础,全面考核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工作绩效。

二)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

优秀: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表现突出,全面履行岗位职责,高质量完成工作任务,取得显著成绩,服务对象满意度高。

合格: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表现较好,能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服务对象满意度较高。

基本合格: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表现一般,基本履行岗位职责,基本完成工作任务,服务对象满意度较低。

不合格: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表现较差,不能履行岗位职责,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者在工作中因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

四、考核方法和程序。

1、召开动员会。各单位和部门召开全体教职员工大会,做好思想动员和宣传工作。

2、个人总结。填写《年度考核登记表》(自行在学院**组织人事处**)。并按照定量测评标准,对岗位职责履**况和年度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总结。

3、科级干部考核。正科级干部采取书面述职和现场述职的方式进行考核,副科级干部仅进行书面述职(时间另行通知)。述职述德述廉报告内容主要包括个人品德表现、履行岗位职责、完成重点工作、党风廉政建设等情况,以及存在的突出问题和改进措施,于3月底前将报告发至现场述职时间不超过10分钟,述职结束后对所有科级干部进行民主测评,组织人事处根据述职和民主测评情况综合分析后提出初步意见,由院党委确定考核等次。

各系(部)选派3名教师代表,实验实训中心和**信息中心分别选派1名教师代表参会。

4、主管领导评鉴。各系部、处室、中心和附院主管领导根据个人总结及平时考核情况,写出评语,提出考核等次建议和改进要求。

5、各单位和部门考核小组审核。依据综合考核情况,提出考核初步意见,并按推荐优秀指标数上报名单。

6、学院考核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优秀等次人员。

7、对拟确定为优秀等次的人选进行公示。

五、考核时间安排。

2023年3月底前完成个人总结、考核小组审核并上报《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结果花名册》。

2023年4月上旬前学院确定考核等次,公示优秀等次人选,上报考核结果。

六、要求。一)统一思想,进一步深化对年度考核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扎扎实实地做好年度考核工作。

二)实事求是,以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做好个人总结和确定等次工作。

三)精心组织,各有关单位和部门要专人负责,纪检要加强监督,确保考核工作任务保质保量按期完成。

四)强化运用,将考核结果作为调整职务级别、交流轮岗、职称晋升,以及工资、奖励、培训、辞退的依据。

附:1.优秀指标分配表。

2.年度考核人员情况一览表。

3.科级及以下人员年度考核定量测评表。

4.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

5.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结果花名册。

2023年3月20日。

发:各系部、中心、处室,附属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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