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建设局2023年绩效考核办法

发布 2020-02-07 08:07:28 阅读 1231

金建[2011] 17号。

金水区城乡建设局2023年绩效考核办法。

一、指导思想。

为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立科学的工作考核体系和奖惩机制,依据《金水区镇(街道)、区直单位绩效考核暂行办法(2023年)》(金发【2011】8号)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制定融目标、业绩、过错“三位一体”的本绩效考核办法。

二、考核对象与考核组织。

本《办法》的适用对象和范围:局各科室。

为了加强我局绩效考核工作的组织与实施,经研究决定,成立金水区城乡建设局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局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组**员名单如下:

组长:彭英(金水区城乡建设局局长)

副组长:高清军(金水区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来涛(金水区城乡建设局纪检组长)

王华杰(金水区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袁志刚(金水区城乡建设局副局长)曾力英(金水区城乡建设局工会主任)陈文静(金水区城乡建设局副科级干部)

成员:朱瑞霞(金水区城乡建设局办公室主任)阴秀(金水区城乡建设局建筑节能墙改办主任)付葆松(金水区城乡建设局建设工程科科长)刘河东(金水区城乡建设局建筑管理一科科长)李建锋(金水区城乡建设局建筑管理二科科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在局办公室,曾力英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绩效考核日常工作的组织、指导、综合协调和绩效档案的建立、管理工作。

三、绩效考核的主要内容。

绩效考核主要包括目标、业绩、过错三方面内容。(一)目标的内容。目标包括年度责任目标、年度安排的阶段性中心工作和重要工作任务。

年度责任目标是指我局年初与各科室签订的责任目标及之后追加的目标。年度责任目标一经确定,一般不作调整。在年度责任目标的实施过程中,确因客观原因需作调整的,由责任科室写出书面报告,5日内报局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核查后审。

定。年度安排的阶段性中心工作和重要工作任务是指年内市委、市**、区委、区**要求落实的当年重点工作任务和重要工作任务。

二)业绩的内容。业绩是指通过自身努力在超额完成工作目标基础上所创造的优异工作成绩,具体内容按照项目建设业绩内容和其他方面业绩内容分别进行设置。对年度内取得的业绩情况,责任科室要即时申报;年度内取得的表彰奖励,责任科室要在5日内向局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调查并初步认定。

业绩的内容见附件1。

三)过错的内容。过错是指各责任科室及其工作人员因失职、失信、失误,影响工作秩序、工作效率、工作质量和机关形象,且造成不良影响或后果的。过错的内容见附件2。

四、绩效考核的评定程序。

一)绩效考核的结果分为优秀科室、先进科室、达标科室、未达标科室四个档次。

1、先进科室:完成年度各项目标;未发生重大过错和较大过错;年度取得业绩较为突出;有取得重大和重要以上业绩的,或受到区委、区**表彰的;反腐倡廉建设工作年度考核无问题的。

2、达标科室:完成年度各项目标;未发生重大过错和较大过错的;反腐倡廉建设工作年度考核无问题的。

3、未达标科室:有未完成年度目标项目一项;或发生重大过错或较大过错的。

二)考核的程序。

1、自查申报。本年度12月底前,各责任科室将年度责任目标以及年内安排的阶段性中心工作和重要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所取得业绩情况、过错情况的有关材料和科室年终总结报告报局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核查。

2、核查认定。由局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

绩效核查认定要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结合日常管理的情况,对责任科室所提交自查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进行核查、验证。按照年初下达给各责任科室的目标任务进行量化考核,对年内争创的业绩及出现的过错进行详实的核查认定,并将意见递交局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

三)确定档次。根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业绩、过错等综合情况,对责任科室实行量化考核。

1、目标考核采用百分制。依照《2023年城乡建设局目标考核表》计算得分。

2、业绩加分。凡确认年度内每取得一项特别重大业绩的,加8分;每取得一项重大业绩的,加5分;每取得一项重要业绩的,加3分。

3、过错扣分。对出现重大过错的实行一票否决。每出现一。

次较大过错的,扣5分。对于不足记重大过错及较大过错,但需要进行过错追究的,可采取扣减绩效分的办法,一次扣减1分。

4、综合评定。责任科室的综合评定得分,为绩效考核得分及局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投票的综合。目标得分、业绩加分、过错扣分的综合得分占绩效考核综合评定得分的90%;局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进行无记名投票得分占绩效考核综合评定得分的10%;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后,按得分结果由高到低予以排序,先进科室数量原则上不超过两个(含两个)。

五、绩效考核的结果运用。

按照鼓励干事创业、严格奖优罚劣的原则,考核结果与立功受奖、工作经费发放、人员年度考核优秀比例和先进科室评比挂钩。

一)被确定为先进科室的,年度考核局先进个人比例可确定为35%;得分第一的,年底一次性奖励工作经费2000元,得分第二的,年底一次性奖励工作经费1000元。

二)被确定为达标科室的,年度考核局先进个人比例为25%。

三)被确定为未达标科室的,年度考核局先进个人比例不超20%;一次性扣减工作经费500元。

附件一:业绩的内容。

一、特别重大业绩的内容。

1、根据部门职能争取到不属于政策性均衡分配的国家、省、市各项政策性或专项资金数额巨大或累计数额超过3000万元以上的。

2、全面完成区委、区**部署的重大项目建设,按期开竣工,保质保量,实现投资控制,无安全事故,廉政方面不出现问题,项目完成特别出色的。

3、创造的经验、成果被市级认可,并在全市系统范围内推广(以正式文件为准)。

4、行业主管部门履行安全监管职责到位,全区未发生安全生产、消防事故的。

5、全面履行部门职责,高质量地完成工作目标,工作零差错;科室工作人员未发生违规违纪事项的;在完成职责目标同时,能积极参与区委、区**中心工作(全区新农村联村帮扶、区直机关联系社区等),且完成任务特别出色的。

二、重大业绩的内容。

1、根据部门职能争取到不属于政策性均衡分配的国家、省、市各项政策性或专项资金数额巨大或累计数额超过1000万元以上的。

2、为完善城市功能、保护生态环境、改善民生、发展社会事业、转变发展方式、促进产业升级和结构调整,积极谋划项目,投资额在3亿元以上且当年开工建设的。

3、在重大的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方面,在保证将工程的投资、质量和工期控制在批准文件规定范围的前提下,经竣工决算、验收,项目实际投资比概算投资节省1000万元以上的或工程质量获得“鲁班奖”或建设工期在合理工期内比计划工期缩短20%以上的。

4、全面完成区委、区**部署的重大项目建设,按期开竣工,保质保量,实现投资控制,无安全事故,廉政方面不出现问题,项目完成出色的。

5、创造的经验、成果被省级机构认可,并在全区系统范围内推广(以正式文件为准)。

6、工作业绩受到市级主要领导批示予以表彰奖励的。7、单项工作在全市系统内排名第一的(以正式文件或市厅局出具的证明为准)。

8、全面履行部门职责,高质量地完成工作目标,工作零差错;科室工作人员未发生违规违纪事项的;在完成职责目标同时,能积极参与区委、区**中心工作(全区新农村联村帮扶、区直机关联系社区等),且完成任务比较出色的。

9、行业主管部门履行安全监管职责到位,全区发生安全生产、消防等一般事故不超过一起的。

三、重要业绩的内容。

1、根据部门职能争取到不属于政策性均衡分配的国家、省、市各项政策性或专项资金达300万元以上的。

2、在重大的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方面,在保证将工程的投资、质量和工期控制在批准文件规定范围的前提下,经竣工决算、验收,项目实际投资比概算投资节省500万元以上的或建设工期在合理工期内比计划工期缩短10%以上的。

3、全面完成区委、区**部署的重大项目建设,按期开竣工,保质保量,实现投资控制,无安全事故,廉政方面不出现问题,项目完成的。

4、工作业绩受到区级主要领导批示予以表彰奖励的。5、各项工作争先创优,单项工作在全市系统内排名第二的(以正式文件或市直委局出具的证明为准),或获市直委局单项奖(在人事部门正式设置备案)两项以上的(每年在认定重要业绩时最多不超过二个)。

6、及时认真学习研究国家、省、市出台的重要政策,发现重要机遇,为我区用足用活用好上级政策,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重要贡献的(以其研究成果被区委、区**及其领导纳入决策,形成正式文件、会议纪要为准)。

7、在完成年度行政执法任务且不发生错误、错案的前提下,未发生不文明执法事件或事项的。

8、在涉及多个部门工作中,不完全依赖上级领导,能主动。

创造性工作,积极协调各方力量,工作效果显著并建立长效机制,得到区领导表扬和群众认可的。

9、落实“两办”紧急信息报送工作情况好的。

附件二:过错的内容。

一、重大过错的内容。

1、发生安全生产、消防等一次死亡1人的安全责任事故,局相关业务科室未有效履行安全监管职责,存在严重失职和过失行为的。

2、平安建设工作发生重大问题,影响社会大局稳定的。3、发生严重违犯计划生育政策的或未完成年度人口计生责任目标的。

4、在重大自然灾害或者安全责任事故、****件等影响社会稳定事件发生时,未及时、有效处置,造成重大损失和恶劣影响的。

5、上报统计数字存在弄虚作假,严重失实的。

6、单项工作被市委、市**通报批评或被市直局委、区委、区**通报批评的。

7、因出现过错或未完成目标而导致我局在全区重要评先项目中被取消评先资格或被确定为未完成目标的。

8、因监管不力,重大建设项目出现严重质量问题,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恶劣社会影响的。

9、其他造成重大损失、恶劣影响和严重后果的。10、因科室工作失误,在市委、市**及市直局委在全市。

范围内表彰比例达60%以上,而我单位未进入其获奖行列达的。

11、瞒报、虚报、迟报、漏报突发公共事件、重要情况或事故,未按规定制定应急预案或采取积极措施的。

二、较大过错的内容。

1、因科室工作失误,导致在全区范围内表彰比例达60%以上,而我单位未进入其获奖行列达到的。

2、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不力,受到区有关部门通报批评的,或违反规定对企业进行检查、评比、培训、达标活动并收取费用且查证属实的。

3、首问负责制落实不到位,被群众或服务对象举报并经查证属实的。

4、在应对涉及本科室的突发性群体事件时,科室主要负责人第一时间未到现场,致使事态扩大、失控或造成恶劣影响的。

5、违反区委、区**关于“十个不允许”的规定,受到区委、区**调查并要求进行责任追究的。

6、科室出现过错或因履行职责不力受到群众和服务对象投诉(含网民发帖),造成负面影响,经查证属实并应负管理责任的。

7、在工程建设、**采购、土地出让、规划调整等工作中,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造成不良后果或影响的。

8、违法实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征收、行政检查或行政强制等行政行为的。

9、因行政不作为、乱作为、不文明执法,导致管辖范围内出现问题,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

10、科室作风涣散,纪律松弛,服务质量差,损害**形象,群众反映并经查属实的。

11、因工作失职、失误、失信,导致做出的具体行政行为,经行政诉讼,被人民法院判决撤销、部分撤销或诉讼期间改变具体行政行为的,或经行政复议,上级机关变更原处理决定或撤销、责令重新做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或规范性文件违法设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收费等事项的。

12、因工作不尽责或重大失误,引发群众上访,造成恶劣影响的。

13、单项工作被区委、区**、市直局委通报批评的。14、因监管不力,重大建设项目出现严重质量问题,造成较大经济损失或不良社会影响的。

15、因管理不善,在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或企业改制中,导致资金浪费或国有资产流失的。

16、未严格执行保密和文件管理规定,导致文件、档案、***密、损毁或丢失的。

17、上报或认定的统计数字不实,对工作造成严重影响的。18、承办区委、区**各种工作周报逾期不反馈、反馈质量差、工作作风差(含态度生硬、弄虚作假),被评为“较差办理事项”的。

19、对市、区督查事项落实不力,不反馈或不按时限反馈的。

20、违规承诺或者不履行应当承诺的事项1次以上,造成不良后果或影响的。

21、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不力,在市容环境卫生日常督查检查评优评差中被评为最差的。

22、电子政务建设及应用、**建设、连线**、网民诉求办理等网上行政工作被区委、区**通报批评的。

23、数字化城市管理案件落实不及时、不到位或推诿扯皮,对我局成绩造成严重影响的。

24、造成其他较大损失、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

主题词:城乡建设局绩效考核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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