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卫生管理办法

发布 2019-06-24 07:53:00 阅读 7570

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一、为进一步提高人公司职业卫生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制度。二、本制度适用于各单位及各工程项目部。三、组织管理机构。

1、公司安委会下设的工业卫生与职业病预防领导组为本公司职业卫生管理的领导机构,指导全公司职业病防治和管理考核工作。

2、各公司及各一级项目部安全第一责任人对职业卫生及职业病防治管理负有全面领导责任,主管生产的副经理或项目副经理对职业卫生工作负有直接领导责任。

3、公司项目管理部安全管理室对职业卫生工作监督检查,劳动工资科负责有害作业职业健康管理的组织协调工作和岗位津贴待遇,以及职业病人待遇的审批、发放工作。

5、各级工会组织履行监督职责,督促、协调开展职业卫生宣传教育和培训,对本单位的职业卫生提出建议和意见,并进行协调督促解决,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6、各公司安全部门及一级项目部为本单位或本项目部职业卫生管理主管部门,负责本单位及本项目部职业卫生管理。

四、前期预防的管理。

1、各单位及各一级项目部在编制施工方案时,应制定相应的防止职业危害的防护措施。

2、各单位及各一级项目部工作场所职业危险因素(如粉尘、毒物、噪声、放射等)的强度、浓度要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要求,必须安装与危害因素相配套的防护设施(如除尘扇、换气扇、煤气监测仪等)。同时为职工发放相应的符合标准的防护用品。

五、施工过程的防护与管理。

1、对于从事有毒有害作业岗位,在施工生产过程中,各单位及各一级项目部必须按施工方案和制定的防护措施组织施工,按危害因素配置相应的个人防护用品和防护设施,工作前,要给作业人员进行书面交底,告知其危险因素和应采取的措施后,方可施工。

2、各级领导、专业人员、管理人员、班组长都有责任和义务,保护从事有害作业的职工,监督检查其穿戴防护用品情况,落实作业过程中的防护措施,不符合要求的,立即纠正,重大问题无力解决应及时逐级上报。

3、各单位及各一级项目部应优先采用无(低)毒害的和保护职工身体健康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逐步代替存在职业危害的技术、工艺和材料。

4、各单位及各一级项目部在有职业病危害场所,应设置相应的警示标志和公告栏,公布有关急救措施等。

5、对于职业病防护设施和应急救援设施,各单位要设专人负责进行日常维护和保养,确保正常运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拆除和停用。

6、各单位及各一级项目部不得使用、购置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有职业危害的设备和材料;不得违章指挥和强令工人进行无防护措施的作业;不得将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转嫁给不具备职业病危害防护条件的单位或分包队伍。不具备职业病危害防护条件的分包队伍,不得进行有职业病危害的作业。

7、从事有毒有害作业的场所,公司职业病防治组根据各工程公司上报的职业危害种类和工期等材料,按规定不定期地请疾控中心进行检测。

8、对于从事有害作业的职工:

订立劳动合同时,各级人力资源部门应如实告知在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危害及后果。

按疾控中心的统一安排,组织操作人员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的培训。③各级安全部门及各一级项目部要及时组织参加疾控中心进行的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体检。

各有害作业健康体检周期。

粉尘高温噪声、振动各种毒物放射线有害作业。

体检周期1—4年1年1—2年1—2年1年。

9、凡工业炉窑检修作业,各单位及各一级项目部要请太钢疾控中心对现场粉尘进行技术测定,达到要求后方可进行作业。

10、机械砼制品公司要按规定请太钢疾控中心对现场粉尘及噪声进行技术测定。

11、从事无损探伤作业,要按国家有关规定及太钢疾控中心有关规定执行。六、职业病人待遇。

1、经诊断的职业病人,凭省市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职业病证件就诊****,各级人力资源部门按上级文件要求给予相应待遇;不适合继续从事本工作的,人力资源部门根据疾控中心提供的证明给予调离,通知所在单位给予妥善安置。

2、根据职业病人病情变化,各级安全部门与疾控中心及时联系给予及时复查诊断,协助做好患者的****工作。

3、职业病人在工作发生变化时,其享有的职业病待遇不变。

工业卫生管理办法

一 目的。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四十二条关于 加强劳动保护 改善劳动条件 和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法 的规定,为了进一步加强集团公司工业卫生管理与职业病防治工作,改善劳动条件,预防和减少职业危害,保护有害作业职工健康,提高工作效率,保障生产安全顺利进行,结合集团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二 ...

吉林省工业劳动卫生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工业劳动卫生管理,预防职业病的发生,保护职工的身体健康,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和国家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省境内一切全民所有制 县 市 区 以上所属的集体所有制以及外资 中外合资经营的工业企业 以下简称企业 第三条工业劳动卫生必须贯彻 预防为主 的方...

宿舍卫生管理办法

一 卫生评比办法。评比标准如下 1.地面不洁扣10分。2.床铺未整理扣10分 单人单次 3.电器插座未关未拔扣30分。4.门没反锁扣10分。5.衣服未摆放到位 1件扣2分总分20分。6.物品零乱一件2分总分16分。7.多处灰尘扣6分。二。每天一次评比,每月一次综合。月总分第一者奖励200元。所有宿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