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人事管理办法

发布 2019-07-23 14:23:20 阅读 1382

***x****企业标准。

qg/sl 01-2012

为使公司人事管理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使员工的管理有章可循,以提高工作效率和员工责任感、归属感,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1、公司员工退休年龄:男55周岁,女50周岁,超出退休年龄留用,一律签订临时合同,不享受其他福利待遇。

2、公司用工实行合同制,合同签订由董事长签订为准,合同到期自动解约。凡合同到期,未履行续订合同手续者;合同未到期擅自离厂者;旷工10天以上者;作自动离厂处理。

3、各厂、各部门机构的设置与人员配备,由各厂长,部门经理拟定方案,报总经理审批后,由综合部负责监督实施。

4、劳动用工计划,由各厂根据同行业先进用工定额,进行编排定员计划,报总经理审批,由综合部负责监督实施。

5、公司员工在聘用及晋升方面享有均等的机会。

6、职位或补充空缺职位时,公司将优先考虑已聘用员工,然后再向外部招聘。

7、道德品行、工作态度、工作能力、业务水平、敬业精神是晋升员工的最主要依据。一、招收员工。

公司总经理以下人员均实行聘用制。

一)招聘录用条件

1、根据公司特点和岗位需要,按工作态度、工作能力、业务水平、敬业精神择优录用;

2、所招聘员工须通过工作能力、业务技能的测试(根据需要选择口头或书面方式);

3、招聘贯彻公平、公正、择优录用的原则。

二)程序。1、各厂根据实际生产经营需要,向综合部递交招工申请报告。报告中必须填写招工原因、数量、工种等内容,由总经理批准后,由厂部、综合部相互协助,共同完成招收工作。

2、各厂因生产需要,突破定员计划配备人员,必须向总经理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用工。如再招工过程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一旦发现,解除主办人职务。

3、各厂和综合部相互协助,通过张榜、网上招聘、现场招聘等渠道选择招收各类员工。

4、招收按报名、体检、面试、培训、试用、正式录用的程序进行。

4.1 综合部组织报名人员参加体检,体检合格者经各用人部门面试,合格者参加培训。

4.2 培训合格者,到综合部办理试用手续,试用人员必须递交如下资料:

a.填写《员工资料表》一份;

b.1寸近期免冠彩色**2张,用于张贴《员工资料表》等;

c.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原件携带核实);

d.各类资质证明材料。

4.3 试用合格者,到综合部办理正式录用手续,并订立劳动合同。

4.4 个人资料如有虚假,除由员工本人承担由此引发的后果及责任外,同时终止试用或解除劳动合同。

二、新员工培训。

(一)经筛选合格进入试用期员工,由综合部负责入职前培训,内容如下:

1、公司简介,经营理念,企业文化;

2、员工守则、安全教育等主要内容;

3、管理制度,行为规范等;

(二) 用人部门负责对试用员工进行上岗前培训,其内容包括:

1、本部门简介及工作职能;

2、岗位职责及要求;

3、岗位专业知识;

三)职前培训与上岗培训将在转正前进行考试;由各用人部门及综合部协作实施,作为试用员工转正的考核依据。

三、试用与转正。

一)新员工试用期一般为1-3个月不等,视各岗位的实际需要及员工的工作表现而定。(表现特别优秀者可提前转正)。试用期间均应遵守公司各项管理制度,如有违纪,将终止试用。

二)试用期间,用人部门负责人应安排好新员工的试用期工作安排。

三)用人部门和综合部对试用期内员工的表现进行考核鉴定,考核主要从其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工作业绩三个方面进行。

(四)试用期满后,由用人部门及综合部提交试用情况,报总经理审批后,正式录用。

四、工资管理。

(一)薪酬构成。

1、公司员工工资组成:a.计件工资+满勤奖+加班补贴+年终奖 (挡车工)

b.基本工资+业绩提成+年终奖金 (购销人员)

c.基本工资+业绩考核+年终奖金 (其他管理人员)

2、实习生、学徒工转正前薪酬按照《薪酬管理办法》相应标准计发;

3、正式录用员工的其它福利待遇按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二) 支付。

1、工资发放时间:每月15-20日为薪酬发放日,如遇节假日顺延。

2、工资计算日:每月21日-次月20日为一个计薪周期。

(三) 奖励:根据公司各项管理规定发放的各种奖励。

(四) 社会保险:正式员工按自愿要求100%参加统筹,详见统一养老金管理办法。

五、劳动合同管理。

一)公司全体员工必须100%订立相关合同。

(二) 试用员工订立试用合同,合同期限1-3个月;正式员工订立正式合同,合同期限1-3年;临时员工订立临时合同,合同期限视生产需要而定。

三)劳动合同期满前30天,公司根据工作需要与员工协商是否续签劳动合同,任何一方无意续签,原合同期满则视为劳动合同终止。

四)公司与员工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者解除劳动合同。

五)试用期内员工一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需提前三个工作日向用人部门及综合部告知。

六)正式员工一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提前1个月向用人部门及综合部递交辞职申请。

属下列情况之一,公司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且无须支付员工紧急补偿金:

1、试用期内员工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员工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公司规章制度的。

3、员工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符合劳动合同约定辞退条件的。

六、考勤管理。

一)工作时间。

员工上班时间为:夏季作息:7:30-17:30(11:30-13:30为午餐时间)

冬季作息:7:30-16:30(11:30-12:30为午餐时间)

各厂因生产需要实行标准、不定时或综合计时工作制,视各部门的员工排班表而定。

二)休息时间:逢一号休息(月休三天)

三)考勤类型。

1、员工必须准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

2、超过上班时间算迟到,未到下班时间离厂算早退。

3、迟到、早退2小时及以上作旷工处理。

4、连续旷工10天以上,作自动离厂处理。

三)考勤处罚。

1、迟到、早退每次罚款5元;

2、旷工一天,扣除2天工资;旷工5天以上,10天以下者扣除年终奖金。

四)请假。1、员工因事、因病不能正常上班,需办理请假手续;

2、请假需填写请假条,厂部挡车工需经班组长签字、车间主任签字,厂长签字后方可离厂;其他部门员工需部门经理签字同意后,方可离厂;否则一律视旷工处理。

七、奖励与处罚。

一)奖励。员工有下列情形的,公司予以奖励。

1、为公司创造显著经济效益者。

2、为公司挽回重大经济损失者。

3、为公司获得重大社会荣誉者。

4、建议得到公司采纳并产生直接或间接效益的。

5、有其他突出成绩者。

奖励采取精神奖励或物质奖励的方法,分为通报表扬、奖金、加薪、晋升等。

二)处罚。公司按情节轻重分为:警告、罚款、降职降薪、辞退处理。

八、内部调整。

1、原则:1)人尽其才、发挥潜力,鼓励人才、内部流动的原则;

2)能上能下、心态平和的原则。

2、职工在各厂内部调整,由各分厂厂长调动或授权部门负责人调动;专业技术人员、供销人员调动,各厂(部门)必须书面申请,报总经理批准后,方可调动;

3、干部职工与厂之间的调动,由各厂厂长提出申报总经理批准,由公司发出调令通知书后调动,否则作自动离厂处理;

4、公司科员由总经理调动,若公司员工需要向各厂抽调人员,各厂应无条件服从公司调动。

5、凡各厂下岗处理的员工(包括公司各部门员工)原则上公司不作调用,下岗员工自谋出路。

6、下岗员工,原订立合同未到期者,一次性发放生活补助费960元。

7、员工应服从调配安排,在接到通知后两个工作日内完成交接工作。

九、人事任免与解职。

1、公司提倡内部员工人尽其才竞争上岗,鼓励员工自荐高级管理岗位,员工自荐书可直接交总经理。

2、管理干部任免条件:

2.1 政治品德好,热爱本职工作,具有较强地组织、指挥、协调、管理能力,严以律己,善于沟通,团结同志并坚持原则。

2.2 有较强的责任心,能够较好地完成生产和工作任务,具有一定的专业技术和业务水平。

2.3 必须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初中毕业文化程度通过专业技术培训达到相当学历,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验。

2.4 年龄在35周岁以下。

3、分厂厂长、部门经理由总经理聘任、解聘工作。各分厂厂长、部门经理要对总经理负责,认真组织生产经营、挖掘潜力,创造效益。

4、公司员工实行淘汰制,各厂各部门要以效益为中心,质量为突破口,狠抓人本建设。各厂要建立考核验收班子,每年至少一次全面的科长级以下人员的理论考试与操作考核,内容包括各岗位的理论水平和实际操作能力。考核不通过者,参加培训再学习,多次考核不通过实行降级或者辞退处理。

5、各厂副厂长、科长、主任、工艺设计员、设备管理员、化验员、检验员任免由各厂厂长书面呈报总经理批准。工长及一般管理人员由厂长任免,报综合部备案。

6、录用大学生,由总经理决定从人才市场招聘,试用期三个月,试用薪酬2000元/月;试用期满后,由总经理办公会议决定是否录用,并下文通知。合格后,由总经理直接任免职务;合同期满后,由总经理决定是否继续聘用与解聘。

7、各厂根据需要,聘请工程师、经济师、技术顾问、需报总经理批准。

8、经济法律顾问由董事长聘任。

十、离职。1、员工离职分 “辞职、自动离职、解聘、开除”四等。

1)辞职:员工因故辞职应提前三十个工作日提交申请报告,分别经厂长(部门经理)同意批准后,到本部门、综合部、财务部等部门办理离职手续;

2)自动离职:凡无故擅自离岗十天以上者(含10天),均作自动离职处理,不予结算任何工资;

3)解聘:工作期内个别员工因道德品行低下、工作态度、工作能力、价值观等不符合公司要求,无法胜任本职工作,公司有权解聘;

4)开除:员工因触犯法律,严重违犯公司规章制度或犯严重过失者,即予开除,计薪到革职日止。

2、员工离职时应交接工作和物品,清理个人借款。特殊岗位、领导岗位须将相关工作、资源关系、保管资料等交接清楚,处理完所有工作后,相关部门签署意见,呈报总经理批准后,由综合部通知财务部根据公司规定办理薪资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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