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景区服务规范

发布 2022-09-16 14:01:28 阅读 1586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xxx旅游景区服务的相关术语和定义,旅游景区的基本要求,旅游景区的交通、餐饮、住宿、游乐、购物、票务、信息、导游、环境、卫生、安全等服务规范,以及投诉处理等各项服务的质量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xxx各旅游景区。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3095-1996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 3096-1993 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

gb 3838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 9663 旅店业卫生标准。

gb/t 10001.1 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第1部分:通用符号。

gb/t 10001.2 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第2部分:旅游休闲符号。

gb/t 14308 旅游饭店星级的划分与评定。

gb/t 15971 导游服务质量。

gb 16153 饭馆(餐厅)卫生标准。

gb/t 16767 游乐园(场)安全和服务质量。

gb/t 16868 商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gb/t 17775-2003 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

gb/t 18973 旅游厕所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

gb 19085 商业、服务业经营场所传染性疾病预防措施。

3 术语和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术语和定义。

3.1 旅游景区服务。

指旅游景区利用设施、设备、自然环境、人文环境、消费环境和产品,向游客提供的各种劳动。

3.2 旅游景区服务质量。

指旅游景区提供的服务在使用价值方面适合和满足游客需要的物质和心理的满足程度。

3.3 游客服务中心。

指旅游景区游客提供旅游信息咨询服务、旅游展示宣传服务、导游及电子导游讲解服务、

行李寄存及物品出租服务、特殊人群服务、投诉受理服务等,同时还可具备休息、接待、旅游纪念品购物等多种功能的场所。

4 基本要求。

4.1 以人为本,诚信服务,注重树立景区形象。

4.2 法定许可手续完备,通过相关部门的审验。

4.3 具备接待游客的旅游吸引物及相关旅游服务设施。

4.4 旅游质量、旅游安全、旅游统计等各项经营管理制度健全有效,贯彻措施得力。

4.5 旅游景区的旅游交通、游览、安全、卫生、信息服务、购物、经营管理、资源和环境保护、旅游资源吸引力、市场吸引力、海内外游客接待量、游客抽样调查满意率等,除应符合gb/t 17775相应等级的规定外,还应按照本标准的要求,规范各项服务质量管理。

4.6 管理体制健全,管理人员配备合理;旅游质量、旅游安全、旅游统计等各项经营管理制度与管理规范完备健全;交通、卫生、环保、导游服务等各项规章制度健全,有完整的书面记录和总结;设有受理投诉的人员和投诉**、信箱,游客投诉处理及时、妥善,有完整的记录档案。

4.7 有完整的服务程序、服务规范、服务监督、员工手册等服务管理规章制度;并根据岗位要求对员工进行基本素质、岗位职责、专业技能和安全方面的培训和演练,塑造良好、文明的旅游服务形象。

4.8 合理利用景区资源,开展健康、有益的游览和文化娱乐活动,普及文化科学知识。

4.9 自然景观保护手段科学,措施先进,能有效预防自然和人为破坏,保持自然景观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5 交通服务。

5.1 可进入性好,有专用公路直达景区,进出安全便捷,景区交通设施完善,配备有旅游专线交通工具。

5.2 停车场或码头布局合理,规模适当,容量能满足接待量要求,设施完善,按规范设置机动车出入口,场地平整坚实、绿化美观、清洁卫生。

5.3 景区内应使用交通引导标识系统,标识准确、醒目,使用两种以上语言(中英文)。

5.4 停车场或码头管理规范,明码标价,收费合理。

5.5 景区停车场内应配专职管理人员按照划定的停车区引导旅游车辆停靠,并有序地疏导旅游车辆进出。

5.6 景区内交通工具的运行线路设计合理,与环境相协调,并保证交通安全。

5.7 景区内游览线路或航道布局合理、通行顺畅,游步道设计与景观环境相协调,设有无障碍通道。

5.8 景区内专用车辆、观光电瓶车以及游船的驾驶人员,须取得相应岗位证书方可上岗,驾驶人员应严格执行驾驶操作规程,做到限速行驶、礼貌行车(船),严禁超员,确保行车(船)和乘客的人身安全。

5.9 车辆(船)按规范定期检验。坚持出车(船)之前,运行期间和收车(船)之后,一日三查制度,保证交通工具设备技术状况良好。

6 餐饮服务。

6.1 景区内餐厅、茶楼、小吃店等餐饮服务设施布局合理,方便游客,并与周边景观和环境相协调。

6.2 热情服务、诚信待客、明码标价、出具服务凭证或相应**,不欺客、不宰客。

6.3 景区餐饮服务人员应统一着装、挂牌上岗,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

6.4 室内外客用餐桌/椅完好无损、干净无污垢,方便残疾人,备有儿童座椅。

6.5 餐具、饮具、台布、餐巾、面巾等每日清洗、消毒,符合gb 16153的相关规定,三证齐全(包括餐饮服务许可证、营业执照、健康证明)。

6.6 景区内餐厅、茶楼、小吃店等不应使用对环境造成污染的一次性餐具。

6.7 厨房灶台、加工案台、器皿洁净、无油渍;排烟机、通风口无油垢。

6.8 外购食(饮)品,有正规的检验合格证。

6.9 食品原材料的采购、运输、存储的容器包装、工具、设备必须安全无害,保持清洁,防止食品污染。

6.10 食(饮)品的加工制作应生熟分开,禁止使用过期变质原料进行食品加工。

6.11 景区饮用水执行gb 5749相关规定。

6.12 景区的旅游餐饮单位在尽量满足广大游客不同用餐要求的同时,要着重提供洞头的特色食品和风味小吃。

7 住宿服务。

7.1 景区内住宿服务设施布局合理,建筑外观与环境相协调。

7.2 客房内各种设施、用具应消毒,保持卫生,应符合gb 9663的规定,三证齐全(包括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健康证明)。

7.3 客房、卫生间每天全面整理一次,床单、被单及枕套一客一换或应客人要求及时更换,客用品和消耗品补充齐全。

7.4 熟练掌握相应服务岗位的业务知识和技能,并能准确运用。

7.5 客房环境应保持宁静、舒适。服务人员须做到“三轻”,即走路轻、说话轻、操作轻。

7.6 客房安全设施要齐全可靠,做到防火、防盗。

7.7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保护客人的合法权益,对客人礼貌、热情、亲切、友好。

7.8 密切关注并尽量满足客人需求,高效率地完成对客服务。

8 游乐服务。

8.1 游乐设施的操作人员须持证上岗,定时检查、维护、保养机器设备,保证安全运行。

8.2 景区内开展的活动,内容要健康文明,富有文化内涵,应与景区的特色、主题相匹配,不得破坏景区环境和景观特色。

8.3 景区游乐及娱乐设施、服务质量和安全要求应符gb/t16767的相关规定。景区管理。

部门应落实相关安全措施,确保游客财产及人身安全。

9 购物服务。

9.1 购物场所数量与布局合理,与环境相协调。

9.2 旅游商品经营者要诚信经营,不得尾随兜售,强买强卖。

9.3 旅游商品货真价实、明码标价、种类丰富,突出洞头及本旅游景区特色。

9.4 禁止销售过期、变质及其它不符合食品卫生规定的食(饮)品。

9.5 旅游商品的经营应符合gb/t 16868的规定,商品质量必须保障人体健康与安全。

10 票务服务。

10.1 售票服务。

10.1.1 售票处应设在醒目位置,以中英文明示景区的开放时间、售票时间、淡旺季门票**、享受优惠票价的特殊群体、享受免票的特殊群体以及购票须知。

10.1.2 售票员售票时应做到细心、准确、迅速、唱收唱付,并耐心、热情地解答游客的问讯。

10.2 检票服务。

10.2.1 入口、出口处中英文标志明显。

10.2.2 合理设置检票入口,应设立团队入口。

10.2.3 检票员衣着整齐,态度和善,验票准确、迅速。

10.2.4 设立安全通道,确保畅通。

11 信息服务。

11.1 公众信息服务。

11.1.1 景区提供的公众信息资料包括研究性论著、科普读物、综合画册、宣传册、宣传页、音像制品、导游图和导游资料等。

11.1.2 公众信息资料应内容丰富、特色突出、品种多样。

11.1.3 公众信息资料提供的基本信息应文字简洁、真实可靠。

11.2 景区标识服务。

11.2.1 旅游景区内、外的各种标识(包括导游全景图、导览图、标识牌、景物介绍牌、安全警示等)造型特色突出,艺术感和文化气息浓厚,能烘托总体环境,且设置合理。

11.2.2 景区内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的设置合理,设计精美,特色突出,有艺术感和文化气息,符合gb/t 10001.1和gb/t 10001.2的规定。

11.3 景区广播服务。

11.3.1 应提供覆盖景区服务范围的中文广播服务;并使用普通话播音,播音员发音标准,**内容简练、清晰、易懂。

11.3.2 广播服务内容包括背景**、景区导览、安全提示、紧急通知,以及为游客提供的相关服务等。

11.3.3 背景**的选择符合景区的特点,**时间恰当、音量适中,并与环境相协调。

11.4 其他信息服务。

游客服务中心位置适中,规模适度,设施齐全,提供信息、咨询、宣传等服务。接待人员应热情礼貌、普通话标准。

12 导游服务。

12.1 景区导游(讲解)员应熟悉业务、统一着装、持证上岗,不佩戴首饰、涂浓妆,仪态要端庄大方,时刻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12.2 导游(讲解)员应尊重游客,礼貌待客,尽可能满足游客的合理要求。

12.3 严格按照讲解服务单位确定的游览线路和游览内容进行讲解服务,不得擅自减少服务项目或中止讲解服务。

12.4 不得向游客兜售物品和索要小费,不得欺骗、胁迫游客消费。

12.5 讲解词应真实、准确、生动,讲解内容丰富、健康、科学,导游服务质量应达到gb/t15971的要求。

13 环境服务。

13.1 自然景观和文物古迹保护手段科学、措施先进,能有效预防自然和人为破坏,保持景观和古迹的真实性、完整性。

13.2 景区应采取有效措施阻止游客触摸、刻画、坐骑文物古迹,重点保护文物应设警示标志,并有专人巡视,对已遭破坏的景观环境和文物古迹应及时维修。

旅游景区服务规范

精。品。文。档。下。载 本页是封面,后可以删除!基本要求 旅游景区应符合以下基本要求 1 以人为本,诚信服务。2 法定许可手续完备,通过相关部门的审验。3 具备接待游客的旅游吸引物及相关旅游服务设施。4 a级景区的服务管理应符合gb t 17775相应等级的规定。5 管理体制健全,规章制度有效 旅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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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准备工作 一 仪容仪表规范,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二 做好责任区域卫生。三 检查公用具是否完好齐全及物品摆放情况。四 提前到达指定位置,做好相应的迎宾准备工作。五 其它准备工作。二 接待服务标准 一 保持微笑 站立服务,游客距离 2 米处时,应主动点头示意,并用礼貌用语问候。二 主动介绍导游讲解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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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放号 lb t 014 2011旅游景区讲解服务规范。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旅游景区讲解服务的质量要求,提出了在讲解服务过程中遇到的若干问题的处理原则。本标准适用于各类旅游景区在接待游客过程中提供的讲解服务。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