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劳动合同法》培训

发布 2022-09-20 04:50:28 阅读 7366

关于举办“《劳动合同法》专家解读与企业风险防范。

高级研讨班”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备受关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已经于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并将于20xx年1月1日起施行。作为我国第一部对劳动合同进行规范的重要法律,《劳动合同法》关系到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关系到亿万劳动者和千千万万家企业的切身利益,对规范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的行为,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将发挥十分重要的作用。同时,对用人单位的人力资源管理与法务管理乃至企业全面经营管理将产生深远的影响。

为帮助各有关单位的领导和人力资源部门负责人以及广大工作人员深入理解并准确适用《劳动合同法》,掌握立法过程中遇到的热点、难点问题及其解决途经,提高防范和处理各种劳动争议的实际工作能力。我中心特于20xx年8月31日-9月1日在西安咸阳举办本研讨班。研讨结束后将颁发结业证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会对象。

1、各级人民法院的有关领导与法官;各地劳动与社会保障部门的干部及劳动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各地工会干部及劳动争议调解员。

2、各企业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人力资源部经理/总监、人事主管、企业法律顾问及其劳资、工会、行政等部门负责人;

3、各专业院校的授课讲师,各律师事务所的律师。

二、研讨内容。

(一)《劳动合同法》的立法思路、指导原则及主要条款、重点内容解析;

(二)《劳动合同法》与现行劳动法规差异分析;

(三)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管理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与应对;

1.立法过程中的热点及争议焦点问题;

2.劳动合同期限的设定以及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签订;

3.劳动合同无效的后果以及可撤销制度;

4.劳动者的单方解除权与劳动合同违约制度;

5.商业秘密和竞业限制的界定及疑难法律问题分析;

6.劳务派遣、人事外包与非全日制度劳动合同等特殊问题处理;

7.如何制定相应的劳动规章制度,规避劳动合同的解除、变更所引发的劳动争议风险;

8.劳动合同解除、终止的条件和程序及经济补偿金的确定;

9.劳动合同法中关于经济性裁员的法律规定及应对措施;

10.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竞合的处理及用人单位招用未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的法律责任。

(四)当前劳动争议案件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法律适用;劳动争议处理中和解协议、调解协议的效力及功能问题;劳动争议防范与处理实务及典型案例分析;

(五)工会在劳动合同中的地位、作用及其法定的权利和义务;

(六)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与《关于人民法院审理事业单位人事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重点内容解析;

(七)劳动合同管理典型案例分析与答疑。

三、主讲专家。

1、范战江:全国劳动争议处理专业委员会秘书长,中国劳动网主编,中国知名劳动法律法规专家。曾任中国劳动人事部劳动力管理局办公室副主任;劳动部劳动力管理和就业司办公室主任、劳动争议仲裁处处长;劳动部劳动关系与监察司劳动争议处理处处长。

2、杨毅新: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法制司执法监督处处长,从事劳动法制、劳动争议仲裁工作二十余年;直接制定起草大量现行劳动法律政策,负责全国劳动政策执行和诉讼指导工作,全程参与了《劳动合同法》的起草、修改等工作。

四、座谈专家(特邀嘉宾)

范战江:全国劳动争议处理专业委员会秘书长。

杨毅新: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法制司执法监督处处长。

黄海庆:陕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仲裁处处长。

郭春侠:陕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仲裁处副处长。

陈小庆:陕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易通公司副总经理。

姚明军:西安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仲裁处处长。

五、会议安排。

培训时间:20xx年8月31日-9月1日(二天)

报到时间:20xx年8月30日。

培训地点:咸阳彩虹宾馆。

培训费用:1、培训费、资料费870元/人。

2、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六、报名方式。

**预约注册表,请将报名注册表传回,我们收到报名注册表后,将正式参会代表,未传真确认者恕不接待。

联系人:杨文星。

中国劳动争议网。

陕西客服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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