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设备 危险作业管理制度

发布 2022-09-28 11:15:28 阅读 1551

1.目的:为了确保空压机、热交换器、机动车辆、起重设备的安全运行,促进生产的发展,保护人身生命和公司财产的安全。

2.空压机安全管理。

2.1非空压站人员严禁入内,如工作需要必须经过批准方可入内。

2.2空压机操作者必须经过安全教育和操作规程的学习与考核,取得上岗证后方可独立操作。

2.3空压机房内,不得悬挂和堆放与生产无关的物品。

2.4空压机安全阀压力表,必须灵敏可靠,不得超压运行。

2.5空压设备检修时,必须挂警告牌,并有人监护。

2.6空压机必须按规定进行保养检修。

2.7空压机安全阀每年校验一次,压力表每半年校验一次,并铅封(年月)。

2.8手动压力安全阀每周由操作者试放一次,并记录。

2.9空压机操作者按规定作好运行记录。

3.热交换器安全管理。

3.1每年一次外部检查,每三年进行一次内外部检查,每六年进行。

一、二次全面检查。

3.2有压力容器质量证明书,产品合格证。

3.3安全阀每年校对一次,并有铅封。

3.4表面不允许有严重腐蚀,点腐蚀深度不超过壁厚1/5。

4.机动车辆安全管理。

4.1机动车辆指:运输车辆、叉车、公司及私用汽车。

4.2机动车辆在厂区内行驶,须按公司规定的范围、时速行驶,厂区交通限速5公里/小时,车辆在车间内和转弯处限速3公里/小时;按规定的地点停放,车辆进入厂区要遵守交通安全管理规则。

4.3公司自用机动车辆(指叉车)必须经综合管理科检验、编号、登记后方可使用。

4.4公司自用机动车辆使用部门应经常检查,每年审验一次,并根据情况经常抽查,凡审验、抽查不合格的车辆,必须停驶,严禁无证驾驶。

4.4公司自用机动车辆安全装置必须齐全完好,各部机件灵敏有效,技术性能良好,严禁车辆带病行驶。

4.5公司机动车驾驶员应接受培训教育,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驾驶员有责任安全行车、保养车辆,并预防交通事故的发生;驾驶员应身体健康,没有防碍从事驾驶工作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4.6公司自用机动车辆在厂区内行驶应主动让外宾车、特种车。

4.7机动车辆发生事故,应立即报告安全管理员和部门领导,及时抢救伤员,保护事故现场。

5.起重设备(单臂吊车)管理。

5.1起重机械应定期检查,修理和维护保养,经常处于良好状态。

5.2起重机械的上下限位、小车限位等防护装置齐全、良好。

5.3起重机械操作人员应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做到十不吊:

物件超负荷或液体过满不吊;

违章指挥或指挥不明不吊;

行车吊挂重物直接进行加工不吊;

吊索和物件捆扎不牢不吊;

横拖斜拉不吊;

人站在起吊物上或吊物下不吊;

氧气瓶等具有**性物件不吊;

带棱角快口物件未垫好不吊;

埋入地下物件不吊;

安全装置失灵、行车设备有缺陷不吊。

6.危险作业管理。

6.1目的:为了加强对生产过程中危险作业的管理,防止高坠、触电、火灾、**等重大事故的发生。

6.2基本定义:对操作者本人,对周围其他人和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的作业,称危险作业。

6.3危险作业范围:

6.3.1高处作业(凡是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和2米以上有可能坠落的高处);

6.3.2带电作业;

6.3.3禁火区对忌火器物进行明火或易燃的作业;

6.3.4爆破或有**危险的作业;

6.3.5有中毒或窒息危险的作业;

6.3.6在轻质屋面上(石棉瓦、玻璃钢瓦、木屑板等)作业;

6.3.7符合本规定基本定义的其它作业。

6.4审批手续:

6.4.1进行危险作业,应填写危险作业申请单,安环技术科或安全管理员进行现场检查,并经审批同意后,方可施工(登高作业高度在25米时,可由(公司安全管理员或部门负责人经现场检查,审批同意后施工)。

危险作业申请单一式二份,一份执行部门留存,一份审批部门留存;

6.4.2如遇紧急情况来不及履行审批手续时,必须口头(**)请示安环技术科、该生产中心的负责人,同意后方可施工。

执行部门应有负责人在现场指挥,并采用临时安全措施。有关审批部门到现场进行补检和填写申请单。

6.5危险作业人员条件:

6.5.1年满18周岁以上;

6.5.2身体健康,没有妨碍从事本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6.5.3经安全教育后,具有本作业所需要的安全专业技术知识及实践经验。

6.6安全作业:

6.6.1危险作业中要派作业监护人员,负责现场作业安全;

6.6.2危险作业时要佩戴防护用品,用具要完好可靠,符合安全要求;

6.6.3危险作业区域内要整洁,道路畅通,要有明显标志和告示;

6.6.4危险作业完成后,应进行现场清理和清点,并向同意施工的部门报告。

6.6:危险作业考核:

6.6.1对违反或不执行危险作业管理规定的,应根据情节轻重后果情况等,按违章违纪处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危险设备 危险作业管理制度

规章制度 单位。部门。日期 年 月 日。1 目的 为了确保空压机 热交换器 机动车辆 起重设备的安全运行,促进生产的发展,保护人身生命和公司财产的安全。2.空压机安全管理。2.1非空压站人员严禁入内,如工作需要必须经过批准方可入内。2.2空压机操作者必须经过安全教育和操作规程的学习与考核,取得上岗证...

危险作业管理制度

本文件规定了危险源和风险评价的职责及管理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公司服务或运行条件中危险源和风险因素的识别 评价 更新与管理。负责对本部门的危险源初步识别 确认 登记 更新,建立部门的 危险源辨识 风险评价表 并上报到营运中心。负责组织有关人员对各部门的危险源进行汇总 评价,建立 危险源辨识 风险评价表 ...

危险作业管理制度

13安全作业管理制度。1.目的 为了加强检修作业的安全管理,确保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杜绝作业过程中人身 设备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购物中心管辖区域内的危险作业 3.职责 1 具体作业部门负责危险作业的申请 2 安全主管部门负责危险作业的监督管理 3 主管安全生产经理负责危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