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困难学生

发布 2023-07-08 05:10:28 阅读 6101

生活困难学生帮扶措施。

我校进一步健全社会救助体系,家庭生活困难的在校学生,将享受低保救助、临时救助等系列帮扶政策。凡户籍在本县范围的常住人口,有直系亲属在高中阶段读书的所有城乡低保家庭和其他有特殊困难家庭,均可享受救助。

一、城乡低保方面。属于市区和三县城镇低保对象的,可享受分类保障,在正常享受低保金的基础上,每月还可享受当地保障标准30%的分类保障金;属于农村低保对象的,按二类低保标准就高享受低保金。

二、医疗救助方面。对高中阶段就读的市区低保对象家庭成员患大重疾病或医疗费用支出特别高的疑难杂症,在国家基本用药目录范围内,按个人负担医疗费部分的70%给予救助,每年最高救助3万元;低保对象住院**其他疾病的,每年最高救助2万元。在高中阶段就读的其他具有特殊困难家庭中有成员患大重疾病或疑难杂症的,每年最高救助2万元;家庭成员住院**其他疾病的,也纳入医疗救助范围,每年最高救助1万元。

三、临时救助方面。低保对象或其它因突发意外事故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可以享受临时救助。

四、国家助学方面。凡具有全日制正式学籍的农村在校学生(含县镇)和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将享受国家奖学金资助,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500元,资助期限为一年。从2023年秋季起,对全日制正式学籍在校生免除学费和书费。

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有望享受**彩票公益金资助,资助标准为每年1000元。

此外,我校还将充分发挥各类公益慈善组织、助学**和高中阶段校内助学金的积极作用,对经以上帮扶措施救助后,家庭生活仍然特别困难的,优先给予帮扶。

困难学生征文

各位同学 为了解决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上学难问题,响应我区保证 没有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的号召,切实落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的德育及宣传工作,根据区教育厅 关于开展全区普通高等学校 中等职业学校 助学政策助我成材 征文比赛的通知 桂教资助 2011 5号 文件的精神,决定在我校开展 助学...

困难学生认定办法

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苏州校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办法 试行 为做好我校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严格工作制度,规范工作程序,公开 公平 合理地分配资助资源,切实保证国家各项资助政策和措施真正落实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身上,根据 教育部财政部关于认真做好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 ...

帮扶困难学生方案

2015 2016学年度。姜疃中心初级中学。帮扶困难学生方案。我校学真贯彻落实国家关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有关政策,实行助学与育人相结合,积极提供全方位帮扶,确保每一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能够顺利完成学业。健全学生档案,提高资助效益。学校在学生个人申报 班组评议的基础上,确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将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