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2直接证明与间接证明 教学设计 2

发布 2019-06-08 02:10:20 阅读 4130

2.2直接证明与间接证明(教学设计)(2)

2. 2 .1 综合法和分析法(2)--分析法。

教学目标:知识与技能目标:

1)理解分析法证明的概念;(2)能熟练地运用分析法证明数学问题;(3)综合法与分析法结合使用证明数学问题。

过程与方法目标:

1)通过实例引导学生理解分析法的思考过程与特点;(2)引导学生归纳出分析法证明的操作流程图;(3)通过实例引导学生灵活选用证明的方法。

情感、态度与价值观:

1)通过分析法的学习,体会数学思维的严密性、抽象性、科学性。(2)通过分析法的学习,养成审慎思维的习惯;(3)通过证明方法的选择,与两种证明方法的结合使用,培养学生综合解决问题的能力。

教学重点:了解分析法思考过程、特点。

教学难点:对分析法的思考过程、特点概括。

教学过程:一、复习回顾:

1、综合法定义:

一般地,利用已知条件和某些数学定义、公理、定理等,经过一系列的推理论证,最后推导出所要证明的结论成立,这种方法叫做综合法。

用p表示已知条件、已有的定义、定理、公理等,q表示要证明的结论,则综合法可表示为:

2、综合法的特点是:

由因导果,即由已知条件出发,利用已知的数学定理、性质和公式,推出结论的一种证明方法。

二、创设情境,新课引入。

证明数学命题时,还经常从要证的结论 q 出发,反推回去,寻求保证 q 成立的条件,即使q成立的充分条件p1,为了证明p1成立,再去寻求p1成立的充分条件p2,为了证明p2成立,再去寻求p2成立的充分条件p3,……直到找到一个明显成立的条件(已知条件、定理、定义、公理等)为止。

三、师生互动,新课讲解:

例1:求证: (a>0,b>0)

证明:要证。

只需证 只需证。

只需证。由于显然成立,因此原不等式成立。

一般地,从要证明的结论出发,逐步寻求使它成立的充分条件,直至最后,把要证明的结论归结为判定一个明显成立的条件(已知条件、定理、定义、公理等)为止。这种方法叫做分析法。

分析法可表示为:

分析法的特点是:执果索因,即寻找使结论成立的条件。

分析法的书写格式:

要证明命题b为真,只需要证明命题为真,从而有……

这只需要证明命题为真,从而又有……

这只需要证明命题a为真。

而已知a为真,故命题b必为真。

例2(课本p39例4):求证。

分析:从待证不等式不易发现证明的出发点,因此我们直接从待证不等式出发,分析其成立的充分条件。

证明:因为都是正数,所以为了证明。

只需明 展开得 ,只需证。

因为成立,所以。

成立。说明:①分析法是“执果索因”,步步寻求上一步成立的充分条件,它与综合法是对立统一的两种方法。

分析**证“若a则b”这个命题的模式是:为了证明命题b为真,这只需要证明命题b1为真,从而有……

这只需要证明命题b2为真,从而又有……

这只需要证明命题a为真。

而已知a为真,故b必真。

在本例中,如果我们从“21<25 ”出发,逐步倒推回去,就可以用综合法证出结论。但由于我们很难想到从“21<25”入手,所以用综合法比较困难。

事实上,在解决问题时,我们经常把综合法和分析法结合起来使用:根据条件的结构特点去转化结论,得到中间结论q‘;根据结论的结构特点去转化条件,得到中间结论 p‘.若由p‘可以推出q‘成立,就可以证明结论成立.下面来看一个例子.

例3(课本p41例6):已知,且。

求证:。分析:比较已知条件和结论,发现结论中没有出现角,因此第一步工作可以从已知条件中消去。

观察已知条件的结构特点,发现其中蕴含数量关系,于是,由 ①2一2×② 得.把与结论相比较,发现角相同,但函数名称不同,于是尝试转化结论:统一函数名称,即把正切函数化为正(余)弦函数.把结论转化为,再与比较,发现只要把中的角的余弦转化为正弦,就能达到目的.

证明:因为,所以将 ① 代入,可得。

另一方面,要证

即证。即证。

即证。即证。

由于上式与③相同,于是问题得证。

例4.用分析法证明:若,则.

解:要证原不等式,只需证.

两边均大于零.

因此只需证,只需证,只需证,即证,而显然成立,原不等式成立.

四、课堂小结、巩固反思:

1、分析法的特点是:执果索因,即寻找使结论成立的条件。

2、分析法的书写格式:

要证明命题b为真,只需要证明命题为真,从而有……

这只需要证明命题为真,从而又有……

这只需要证明命题a为真。

而已知a为真,故命题b必为真。

五、布置作业:

a组:1.分析法是从要证明的结论出发逐步寻求使结论成立的(a)

a.充分条件 b.必要条件 c.充要条件 d.等价条件。

2.分析法又叫执果索因法,若使用分析法证明:设a>b>c,且a+b+c=0,求证: a.a-b>0b.a-c>0

c.(a-b)(a-c)>0d.(a-b)(a-c)<0

答案] c解析] 要证只需证b2-ac<3a2

只需证b2-a(-b-a)<3a2

只需证2a2-ab-b2>0.

只需证(2a+b)(a-b)>0,只需证(a-c)(a-b)>0.

故索的因应为c.

b组:1、(课本p44习题2.2 b组 no:1)

2、(课本p44习题2.2 b组 no:2)

2 2直接证明与间接证明教学设计教案

教学准备 1.教学目标 1 知识与技能 进一步了解直接证明的两种基本方法 综合法与分析法的思考过程 特点。2 过程与方法 进一步运用综合法 分析法证明数学问题。3 情感态度与价值观 通过本节课的学习,感受逻辑证明在数学以及日常生活中的作用,养成言之有理,论证有据的习惯。2.教学重点 难点 教学重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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