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长沙市社区矫正工作综治考评实施细则

发布 2019-07-21 14:52:00 阅读 6947

**:本站|作者:原创|日期:2013年9月9日|浏览420次]【大中小】

根据长沙市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印发的《2013年度长沙市社会管理综合治理考评办法》(长综治委201312号),制定本细则。

一、指导思想和目的。

以***理论、“****”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市委、市**及省司法厅的统一部署,加强社区矫正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建设,加强社区矫正队伍建设和工作保障,加强对社区矫正人员的监督管理、教育矫正和社会适应性帮扶,推进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建设,提高社区矫正质量和效果,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社区矫正人员漏管、脱管和重新犯罪,为推进“平安长沙”建设作出新的贡献。

二、考评内容和评分标准。

根据《2013年度长沙市社会管理综合治理考评办法》规定:社区矫正工作占1.5分,由市司法局组织考评;监外执行对象(含社区矫正人员)脱管、漏管和重新犯罪占1分,由市人民检察院、市司法局考评。

社区矫正工作每项具体考核指标的扣分均不超过所设置的分值。考评主要内容及分值如下:

考评指标。具体内容。

1、落实社区矫正联席会议制度。

分值0.10.20.10.10.10.10.10.10.10.10.10.10.10.1

考评单位。工作保障。

2、落实社区矫正工作基本保障。(0.5

分)3、开展社区矫正规范化建设工作。

4、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岗位练兵活动。

交付接收5、依法依规交接社区矫正人员。(0.26、依法依规开展适用社区矫正调查评分)估工作。

社区矫7、规范社区矫正文书、台帐和档案管正工作理。

1.5监督管理8、落实社区矫正小组制度。

0.4分)落实社区矫正人员报到、分级管理、分)9、

变更居住地、请销假审批等制度。10、落实社区矫正人员考核奖惩制度。11、制定社区矫正人员矫正方案。

教育帮扶12、有计划组织开展社区矫正教育帮。

扶工作。(0.4

分)13、落实社区矫正人员集中学习制度。

14、开展社区矫正人员社区服务活动。

市司法。局。

一)工作保障(0.5分)

1、区县(市)社区矫正机构每半年召开一次联席会议,研究解决社区矫正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形成会议纪要,计0.1分。每缺一次扣0.01分。

2、区县(市)社区矫正机构和司法所落实社区矫正工作经费和人员等基本保障,计0.2分。区县(市)司法局未经编办批准设立社区矫正工作局的,扣0.

1分。未根据当地社区矫正工作任务和正常运转需要落实经费、人员等基本保障,每起扣0.01分。

3、开展社区矫正规范化建设工作,建立社区矫正规范化示范单位,规范运行社区矫正,计0.1分。未按要求开。

展社区矫正规范化建设工作,没有详细方案和工作进度的,每区县(市)扣0.01分。

4、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岗位练兵活动,提高社区矫正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和执法水平,计0.1分。未按要求开展社区矫正岗位练兵活动,每区县(市)扣0.01分。

二)交付接收(0.2分)

5、区县(市)社区矫正机构认真核对法律文书,按规定开展交接、宣告和解除、终止社区矫正,计0.1分。发现违规交接、拒收社区矫正人员,违规解除、终止社区矫正,或者社区矫正人员法律文书有误、不全的,每起扣0.

01分。

6、区县(市)社区矫正机构依法依规开展社区矫正社会调查评估工作,并对社区矫正社会调查评估工作建立规范的专门档案,计0.1分。每违规一起扣0.01分。

三)监督管理(0.4分)

7、规范使用社区矫正文书、台帐,建立社区矫正人员执行档案和工作档案,计0.1分。社区矫正人员文书、档案不规范或无档案,每一人次扣0.01分。

8、司法所为每名社区矫正人员建立矫正小组,矫正小组积极履行职责,计0.1分。每缺少一个矫正小组或矫正小组未履行职责的扣0.01分。

9、按规定落实社区矫正人员报到、分级管理和变更居住地、请假审批等制度,计0.1分。每发现违规一人次扣0.01分。

10、区县(市)社区矫正机构和司法所按规定落实社。

区矫正人员的考核奖惩,计0.1分。其中,社区矫正人员考核奖惩台帐实现区县(市)社区矫正机构和司法所两级管理,且台帐齐全,司法所每月考核一次、区县(市)社区矫正机构每季度审核一次,计0.

05分。每缺一次扣0.005分。

对社区矫正人员进行的考核奖惩规范,计0.05分。考核奖惩违规的,每发现一人次扣0.

005分。

四)教育帮扶(0.4分)

11、司法所为每名社区矫正人员制定规范、个性化的矫正方案,计0.1分。发现矫正方案雷同或缺少的,每一人扣0.01分;过于简单的,酌情扣分。

12、区县(市)社区矫正机构制定社区矫正人员年度教育计划,按计划组织指导开展社区矫正人员教育矫正活动,计0.1分。区县(市)未制定落实教育计划的,每起扣0.01分。

13、司法所按上级规定和区县(市)社区矫正机构制定的社区矫正人员年度教育计划,每月组织社区矫正人员进行一次集中学习教育活动,参加率达到95%以上,并有学习记录和社区矫正人员学习笔记,计0.1分。每少开展一次扣0.

01分。

14、司法所按规定组织社区矫正人员开展每月不少于8小时的社区服务,计0.1分。未达到要求的,每一次扣0.01分。

三、考评的组织实施。

按照《2013年度长沙市社会管理综合治理考评办法》要求,市司法局将在平时依据《湖南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

和本文件的规定,通过调研、督导和不定期抽查各区县(市)社区矫正机构和司法所的社区矫正工作开展情况,并建立考评台帐。市司法局在11月份对各区县(市)社区矫正工作综治考评情况统一进行反馈,并上报市综治办。

四、几点要求。

一)要提高认识。各地要充分认识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综治考评的重要意义,结合全市社区矫正规范化建设工作和社区矫正岗位大练兵活动,认真抓好社区矫正日常工作,规范运行社区矫正,以考评作为手段来促进和推动工作开展,检查工作绩效。通过考评,认真总结开展社区矫正工作所取得的成效和经验,分析和解决当前社区矫正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科学安排和部署下一步的工作。

二)要严格纪律。各级社区矫正机构要认真组织学习考评细则,树立正确的考评观念,认真对待和抓好考评工作,达到促进工作的目的。考评单位要依据考评细则客观公正进行考评,不得擅自或随意变动考评结果。

被考评单位要如实提供情况资料,严禁瞒报、虚报等弄虚作假现象发生,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并加重扣分。

三)要以查促改。各级社区矫正机构要以考评细则为标准,对照检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积极查漏补缺,并采取有效措施认真整改。同时,对好的经验做法要认真总结推广,树立先进典型;对工作不落实或落实不力的,要给予通报批评;对工作中发生重大问题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