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黎川县环保局请销假制度》的通知

发布 2019-08-24 11:43:40 阅读 3357

黎环字[2010]4号。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股室:

为加强劳动纪律,保障机关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规范请销假手续,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特制订并印发《黎川县环保局请销假制度》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黎川县环保局请销假制度。

二o一o年五月六日。

主题词:工作制度请销假通知。

黎川县环保局办公室2023年5月6日印发。

共印7份。黎川县环保局请销假制度。

第一条、全局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各项劳动纪律、制度,按时上下班,不得无故缺勤。如因公、因事、因病外出请假,都要严格执行逐级报告和请假制度,经审批同意后,方可离开。

第二条、国家机关人员除享受国家法定的节假日以外,还享有探亲假、公休假、婚假、事假、病假、丧假、计划生育假等。

第三条、请假审批程序。不论因公、因事请假都要填写请销假审批表。因公外出由当事人向本股室负责人报告签署意见后,呈主管领导批准,其他假由请假人按要求填写请销假审批表,经批准后,交办公室考勤登记存档。

第四条、请假审批权限。全局干部职工请假三天以上须经局长批准;二天以内报分管领导批准。股级以下干部职工一天以内由股室负责人批准。

第五条、探亲假及婚、丧、产假应休假的天数,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条、工作人员请病、事假。请病假须凭指定医院证明,请探亲假期须有对方单位的有关证明。请假人假期满后应及时到局办公室销假。

第七条、单次请假3天(含3天)以上,计为公休假时间,累计达到或超过公休假标准,不再批准公休假。

第八条、请假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

第九条、请假每月超过7天的,每超过一天减发一天环保津贴。未经批准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或超过批准假期不办理任何手续的,按旷工论处。旷工2天以上的停发当月环保津贴,连续旷工15天或一年累计旷工30天的工作人员,停发一年的环保津贴。

第十条、科级领导干部执行《黎川县科级领导干部请销假制度》。

第十一条、本通知自即日起执行。

黎川县环保局请销假审批表。

县环保局年终工作总结报告与县环保局年终工作总结

范文汇编。县环保局年终工作总结报告。20xx年,在县委 县 和上级环保部门的领导下,全县环境保护工作坚持以党的十八大精神和 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县委十届十次全会确定的奋斗目标,紧紧围绕县长环保责任目标,坚持以人为本,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污染防治 生态保护并重,严格环境执法,强化环境管理...

县环保局党建工作总结

多年来,我局的党建工作在县直工委的具体指导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坚持围绕中心 服务大局,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原则,深入开展 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 党员模范带头作用突出,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一 加强组织建设,促进结对共建。一是全面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加强党...

县环保局法治建设工作计划

为认真贯彻县委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局实际,特制定如下20xx年法治射阳建设工作计划 一 指导思想。以 理论和 重要思想为指导,以 宪法 和 环境保 等法律法规为依据,贯彻执行县委 法治射阳建设实施纲要 立足射阳环保工作的实际,坚持以人为本 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强化法制环保,增强全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