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管理暂行办法

发布 2019-09-14 18:11:40 阅读 2180

第七条对工伤职工申请延长工伤停工留薪期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及时组织有关专家,根据工伤职工受伤部位实际愈合情况做出结论。

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满,又未提出延长停工留薪期鉴定申请的,用人单位可以暂停停工留薪期的工资福利待遇。经办机构暂停支付工伤医疗费用。待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为其鉴定后,按其鉴定结论,享受相关待遇。

第八条工伤职工旧伤**的停工留薪期确认,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按本办法第四条执行。

第九条本暂行办法自2005年1月1日起施行。

附件:1、《河北省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

2、河北省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确认表

3、《河北省工伤职工延长停工留薪期鉴定申请表》

4、《河北省工伤职工延长停工留薪期鉴定意见表》

5、《河北省工伤职工延长停工留薪期鉴定结论表》

附件1 河北省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

使用说明 1、本目录中的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是针对身体不同部位遭受原发性损伤后,进行救治和恢复性**所需要的时间。

2、伤害部位按国际疾病分类(icd-10)中的操作类型,分为头部损伤;颈部损伤;胸部损伤;腹部、腰背部、腰椎和骨盆损伤;肩和上臂损伤;肘和前臂损伤;腕和手损伤;髋和大腿损伤;膝和小腿损伤;踝和足损伤;身体多部位损伤;躯干、四肢或未特指部位损伤;异物滞留;烧伤和化学灼伤;冻伤等十五类,共列伤害部位441条。各伤害部位编码是按icd-10中的编码进行编排。职业病分列七类,61种常见职业病,各类中毒51种。

有些临床发病较少的职业病种未列其中,可根据职业病专家的意见确定停工留薪期。

3、每一部位的损伤基本上均按浅表损伤,开放性伤口,骨折,关节脱位和韧带的损伤,神经损伤,血管损伤,内部器官损伤,肌肉和肌腱损伤,脐压伤和切断伤划分。

4、浅表损伤包括:(1)擦伤;(2)挫伤(包括青肿和血肿);(3)浅表异物所致的损伤不伴有大的开放性伤口。

5、开放性伤口包括:(1)穿刺伤;(2)切割伤;(3)撕裂伤;(4)动物咬伤。

6、骨折包括:(1)闭合性骨折(粉碎型、压缩型、青枝型、嵌入型、线型、单纯型、螺旋型);(2)开放性骨折(哆开型、感染型、枪弹型、穿刺型)。

7、脱位、扭伤包括:关节(囊)以及韧带的(1)撕脱;(2)撕裂伤;(3)扭伤;(4)创伤性(关节积血、破袭、不全脱位、撕裂)。

8、神经和脊髓损伤包括:(1)脊髓的完全性或不完全性损伤;(2)神经损伤;(3)创伤性(神经切断、脊髓出血、麻痹、截瘫、四肢瘫)。

9、血管损伤包括:(1)切割伤;(2)撕裂伤。

10、肌肉和肌腱损伤包括:(1)撕脱;(2)切割伤;(3)撕裂伤;(4)创伤性破裂。

11、各伤害部位遭受原发性损伤后,有引起感染及并发症的,在原工伤停工留薪期的基础上根据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增加两个月作为该伤害部位的工伤停工留薪期。

12、本目录是指**各种原发性损伤所需的时间,不与各种后遗症相对应。各种原发性损伤造成的后遗症,是损伤造成的后果。

注:本《目录》编审专家名单(按姓氏笔划为序):

王凤安河北医科大学第二医院外科主任医师

王学义河北医科大学第二医院外科教授

石书才河北省直机关第二门诊部主任医师

陈良石家庄市烧伤医院烧伤科副主任医师

侯凯河北省医科大学第一医院脑外科教授

张风英河北省人民医院眼科主任医师

赵春香河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医师

扈文海河北省医科大学第三医院骨科教授。

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管理办法

山东省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 职业病 职业病种类停工留薪期尘肺合并症尘肺合并感染 1个月尘肺合并脏器功能不全 1个月尘肺合并肿瘤 1疗程尘肺合并活动性肺结核 6个月 性 1疗程放射性疾病外照射慢性放射性病一度 1个月二度 2个月放射性肿瘤重度 1疗程中毒铅及其化合物中毒 不包括四乙基铅 急性铅中...

黑龙江省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

各市地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省农垦总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森工总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中省直有关单位 现将 黑龙江省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管理办法 印发给你们,望认真遵照执行。黑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二oo七年十一月八日。黑龙江省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规范全省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管理,保障工伤职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