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度

发布 2021-11-27 10:10:28 阅读 6260

关于开展2023年度“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教务处“关于做好2023年度‘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申报准备工作的通知”发出后,很多学生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完成了项目前期准备的各项工作,现启动项目申报并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有关要求。

1.项目申报前,项目负责人及成员应认真研读《武汉理工大学“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见学校行政文件)。参与项目申报,即视为完全了解并认同“项目管理办法”及“项目实施细则”的有关要求和规定。

2.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申报、评审与管理,均在网上进行。项目申报时,由项目负责人登陆“项目管理平台”注册、**提交相关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与准确性负责。在项目申报截止日之前,项目负责人可随时登陆系统,修改所提交的相关材料。

申报截止后,所提交的申报材料不能更改。

项目申报**:或通过教务处**点击“创新创业训练计划”进入申报网页。

3.项目申报时,需提前准备两份材料“项目简介”和“项目实施方案”,两份材料的格式要求见附件,请根据所申报的项目类别自行**。其中项目简介中内容需**录入,项目实施方案作为附件上传至申报系统。为了统一格式,项目实施方案请用word2003编辑,宋体,小四号字,1.

5倍行距。

4.申报过程中,如出现因信息不准确、不规范、不完整影响项目正常审核,责任由项目负责人承担。

二、申报工作安排。

1.项目申报时间为:4月20日上午8:00至5月2日7:00。请项目负责人务必按规定时间完成项目申报工作,过期概不受理。

2.申报系统设有学院管理员,负责对本学院申报项目进行审核,主要审查项目组成员和指导教师的资格及信息的准确性,并对项目的选题进行初步把关。审核完成后,由学院管理员对本学院申报项目进行**确认是否同意申报。只有学院同意申报的项目,才能进入学校评审环节,请各学院务必认真对待。

学院审核时间:5月2日8:00至5月7日7:

00。过期未确认的项目视为学院不同意申报。学院账号:

“教学办办公**号码”,密码:“888888”,登陆后请自行修改密码。

3.项目申报书由申报系统自动生成。项目通过学院审核后,项目负责人自行登陆申报系统导出申报书留存,并打印一份交学院教学办。学院教学办对同意申报的项目申报书盖章,并以学院为单位交教务处实验教学管理办公室备案。

4.5月7日至5月13日,学校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立项评审,择优确定资助项目并上网公示。

教务处。二〇一二年四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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