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度逐梦计划

发布 2021-11-27 10:48:28 阅读 9604

—四川省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的通知。

全院师生:为进一步推动大学生就业创业工作,引导大学生通过参与社会实践和职业体验增强就业创业能力,团省委、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国资委、省直机关工委、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四川银监局、省学联决定继续联合开展2023年度“逐梦计划”——四川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以下简称“逐梦计划”)。

梦,铭记心中;逐梦,我们为你助力!为进一步增强我院学生的就业创业能力,丰富我院学生的社会实践活动,紧跟学院转型改革的步伐,培养一批又一批优秀的实用型人才,现我院将全面开展2023年度“逐梦计划”。

我院团委将“逐梦计划”交由青年志愿者协会全权负责。现将2023年度“逐梦计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追逐青春梦想,成就精彩人生。

二、活动简介。

逐梦计划”是一项以在校全日制大学生进机关、进企业、进金融机构、进科研院所、进社会服务机构、进基层开展实习活动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实践活动。2023年“逐梦计划”将在全省21个市(州)和省本级募集共3万余个实习岗位,按照双向选择的原则上岗实习,实习活动覆盖全年,每个岗位实习周期应不少于30天,不超过半年,全年可常态化发布实习岗位。

三、活动原则。

一)突出公益性。为在校全日制大学生提供多元化的观察、体验和融入社会生活的实践锻炼机会,提升其职业素养和就业创业能力的公益活动,除特殊岗位和有明确要求的专业性岗位外,原则上对大学生的就读院校、专业、年级、性别等不作要求。

二)突出学生自愿性。所有参与学生均为自愿,不作为硬性要求,但报名成功后应积极履行相关承诺和实习义务。原则上学生应自行负责其食宿、交通等。

实习单位要为学生提供便利和必要条件,有条件的可给予学生一定的食宿、交通补贴。团省委将为参加实习的大学生免费提供一份意外伤害保险。

三)突出公正性。所有实习岗位均通过网络向大学生公布公开,由大学生、用人单位自主挑选,按双向选择原则获得实习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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