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票 操作票管理制度

发布 2019-06-24 02:06:20 阅读 3333

1 主题内容及适用范围。

1.1 为了保证安全生产,防止事故发生,在生产现场进行与设备系统有关的消缺、检修、修缮、安装工作,各部门必须严格执行安规两票及其补充规定。

1.2 本制度主要依据国家电网公司发布的《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火电厂动力部分)、(变电所和发电厂电气部分)和山西省电力公司(电气、线路操作票和工作票制度执行程序的补充规定),(热力机械工作票补充规定)。

1.3 两票是保证安全生产的主要组织措施。各单位必须予以高度重视,认真做好两票的执行工作和统计。

2 工作票使用有关规定:

2.1 工作票要事先编号,未经编号的工作票不准使用。

2.2 工作票应用黑色或兰色钢笔、圆珠笔填写与签发,一式两份,内容应正确,填写应清楚,不得任意涂改。如有个别错、漏字需要修改,应使用规范的符号,字迹应清楚。

关键名称、编号不准修改。(例如拉、合、投、退、停、送、开、关等)

2.3 工作票应采用公司根据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09年修订的格式;其它标准一律作废不再使用。

2.4 所有工作票上联由运行保存,下联由检修保存。

3 关于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的有关规定。

3.1 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应认真学习《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和《消防规程》并每年进行考试考核合格,进行名单公布。停送电联系人可由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担任,不再另行公布。

3.2 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由各车间、部门主任提名,安监部审核备案,主管生产的总工程师批准,公司下文公布,运行值班处留副本。

3.3 工作票签发人应经常了解现场实际情况,熟悉规章制度,熟悉设备系统及设备性能,熟悉工作负责人,掌握人员安全技术条件,了解检修工艺,为填写合格工作票把关。

3.4 工作票必须由工作票签发人签发方可有效。工作票签发人只能签发其职权范围内的工作票。同一张工作票上只允许一个工作票签发人。

3.5 外单位承包工程的工作票由设备管辖部门负责人签发,并负责指定专人带票工作。

3.6 工作票负责人由各车间、部门提名,并经考试合格,安监部门审核备案,公司下文公布,运行值班处留有副本。

3.7 工作许可人由发电部及各车间提名,并经考试合格,安监部门审核备案,公司下文公布,运行值班处留有副本。

3.8 工作票签发人不得兼任工作负责人,未定岗人员,不得担任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

4 工作票的种类。

4.1 热力机械工作票。

4.2 热控工作票。

4.3 电气第一种工作票。

4.4 电气第二种工作票。

4.5 工作任务单。

4.6 事故应急抢修单。

4.7 动火工作票。

5 关于工作票编号。

工作票均应统一编号,未经编号的工作票不准使用。现规定公司编号规则如下:

5.1 公司“两票”编号由12位数字组成,每位数字的意义如下所示:

票序号为。x年 x月 x日车间班组当日顺序号。

5.2 编号的第。

一、二位为年,如2023年就写为09。

编号的第。三、四位为月,如2月就写为02。

编号的第。五、六位为日,如5日就写为05。

5.3 编号的第。

七、八位为车间编号,现规定车间编号如下:

热控车间01、机炉车间02、电气车间03、输煤车间04、化学车间05、炉辅车间 06、劳动公司07、物业公司08、粉煤灰公司09

5.4 编号的第。

九、十位为班组编号,现规定各车间班组编号如下:

热控车间:计算机班:01 电调班:02 控制1班:03 控制2班:04 控制3班:05

机炉车间:汽机检修一班:01 汽机检修二班:02 锅炉检修班:03 滤油机班:04 起重班:05

电气车间:车间:00 保护班:01 电机电缆班:02 配电班:03:试验班:04通讯班:05炉辅车间:

检修一班:01 检修二班:02 检修三班:03 检修四班:04检修五班:05 电工班:06 综合班:07

输煤车间:检一班:01 检二班:02 电工班:03 综合班:04

化学车间:仪表班:01 检修班:02 试验班03 再生班:04

劳动公司:机械检修班:01 电气检修班:02 空调班:03

物业公司:01

粉煤灰公司:01

5.5 各班组在编票序号时当日内的按写票情况依次从01-99编号。

5.6 如各车间、分公司及班组增减时,应及时通报安监部,再由安监部统一下文进行重新编号后,方可实行。

6 机械检修时对电气设备的要求。

6.1 为了规范机械检修人员在工作中的安全操作,防止出现误动、误碰电气设备的现象,特提出以下要求。

6.2 未经电气车间同意,任何机械检修人员和其它人员不得改变电气设备的接线和移动设备位置、运行设备的任何部分(运行人员根据命令操作除外)电气检修人员也不准随意改变机械部分。

6.3 若机械检修,需要拆线或移动电气设备时,由机械检修工作票负责人以联络单形式书面通知电气车间,由电气人员进行。如机械检修工作结束,仍由机械检修工作票负责人通知电气车间(输煤、炉辅通知电工班)恢复已变动电气部分,在未得到电气车间“已恢复接线”的通知前,不得结束热机工作票,否则热机工作负责人负主要责任。

按违反安规论处。

7 工作票、操作票及停送电联系单执行及管理规定。

7.1 各车间、劳动公司、物业公司、粉煤灰公司负责工作票及检修试验申请票的执行;发电部负责操作票、停送电联系单、检修试转送电联系单的管理与执行;后勤管理部负责动火工作票的管理与动火监护;生技部负责检修试验申请票管理;安监部负责对安规两票执**况的监督和工作票的管理。各车间应在每月3日前报上个月的两票执**况统计,书面汇报安监部。

7.2 各级分管生产的领导和有关专业人员应经常对照检查执行工作票、操作票及停送电联系单管理制度存在的问题,如两票格式、签发工作票权限范围、执行程序和有关要点等提出意见,以便采取改进措施,按正确规定执行。

7.3 对于比较重大、比较复杂的操作和工作除应认真执行工作票和工作制度外,各分管部门还应事先制订确保安全的组织、安全、技术具体措施,经总工批准后执行。

7.4 对比较复杂的热力系统操作或检修工作,命令发布人、工作票签发人和工作负责人应事先到现场查对核实后,再发布命令或签发工作票。

7.5 工作票、操作票及停送电联系单管理的实开率达100%,两票实开率系指应填写操作票张数,应签发操作票张数,实填写工作票张数,实签发工作票张数之比。

7.6 各级领导要经常进行安全思想教育,纪律教育和法制教育,开展好每周的安全日活动,使职工认识到安规的重要性,以提高自觉性和责任性。

7.7 各级领导对工作票、操作票及停送电联系单管理规定的贯彻执行要严格要求,对违反工作票、操作票及停送电联系单管理规定造成的故障要实事求是地统计上报,敢于揭露矛盾,对发生的问题,不管是否性质严重,不论是否造成严重后果,都要认真分析追查,做到“四不放过”。

7.8 各车间领导对其管辖范围内出现重复事故、误操作事故、无票操作、无票工作,不管是否造成后果,都要对责任者和单位领导按照违章的有关条款进行处理。

7.9 各级工作负责人要严格执行工作票的开工、结束手续,确实做到“四不开工”,“**结束”。

四不开工”是:

⑴ 工作地点或工作任务不明确不开工;

⑵ 安全措施的要求或布置不完善不开工;

⑶ 审批手续或联系工作不完善不开工;

⑷ 检修(包括试验)和运行人员没有同赴现场检查或检查不合格不开工;

**结束”是:

检修(包括试验)人员未全部撤离工作现场不结束;

设备变更和改进交接不清或记录不明不结束;

安全措施未全部拆除不结束;

有关测量试验工作未完成或测试不合格不结束;

检修(包括试验)和工作人员没有共同赴现场检查或检查不合格不结束。

7.10 各车间、班组严禁无票工作,同时要设立工作票签发登记簿,凡是签发过的工作票要登记,以便及时掌握工作票执**况,运行值要设立工作票登记簿,对工作票认真登记。

9 工作票、操作票正确率统计标准。

9.1 统计区间已执行的工作票、操作票的总张数同正确张数之比为该区间的工作票、操作票正确率。

9.2 “两票”正确率应严格按规定实事求是地统计,并在总结分析基础上,不断改进,逐步提高。

9.3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统计为不正确的工作票:

9.3.1 工作地点或工作任务(内容)填写不明确或不正确者;

9.3.2 填写工作任务(内容)时,设备有双重编号而未填写者;

9.3.3 安全措施的要求或布置不完善或不正确者;

9.3.4 安全措施的要求或布置与工作任务(内容)不相符者;

9.3.5 应该增设的补充安全措施未补充或未采取者;

9.3.6 工作地点保留带电部分未填写或填写不完善者,不正确者;

9.3.7 设备编号有涂改或字迹不清,难以辩认者;

9.3.8 未填写接地线的确切装设地点,组数和编号者;

9.3.9 未注明装设遮栏,标示牌的地点和名称数量者;

9.3.10 工作票无编号,票面出现错号或重号者;

9.3.11 未按规定签名,盖章者;

9.3.12 未按票面要求填写有关内容或填写不合格者;

9.3.13 在工作票上乱画,或将工作票丢失,损坏、脏污者;

9.3.14 按照规定应该重新填写工作票而未填写;

9.3.15 变更工作负责人或工作延期而未按规定办理手续者;

9.3.16 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不符合规定或超出批准范围者;

9.3.17 工作票票种签发错误者;

9.3.18 未按规定履行许可手续,或开工前没有共同赴现场检查者;

9.3.19 未按规定履行监护职责,或开工后监护人不在现场不带工作票者;

9.3.20 未按规定履行终结手续,或结束工作票未检查验收,未拆除安全措施者;

9.3.21 工作票与工作票附页编号不相同者;

9.3.22 按规定应填写工作票而未填写就开始工作者;

9.3.23 工作票执行中发生异常、故障和其它不安全问题者;

电气工作票 操作票“两票”管理制度 最终版

电气操作票 工作票。两票 管理制度。电气车间。第三版 电气两票管理制度。签字单。编写。校核。审核。批准。实施日期 2004年12月31日 修订日期 2010年6月1日 目录。1 总则4 2 倒闸操作票4 3 工作票16 4 操作票 工作票执 况的检查与考核24 1 总则。1.1 为保障电气安全工作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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