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离职管理工作标准

发布 2019-06-18 05:51:00 阅读 9670

1.0、总则与目的。

规范离职员工与公司的各种交接、结算程序,以利于公司工作的延续性,维护正常人才流动秩序。

2.0、规范性引用文件。

2.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23年7月5日颁布;

2.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23年6月29日颁布。

3.0、术语和定义。

无)4.0、应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员工离职时的处理程序。

5.0、职责与权限。

5.1、员工:负责《员工离职申请表》的填写提出及手续办理;

5.2、部门最高负责人:负责员工离职的审批及《辞退申请/通知书》的提出初审;

5.3、(副)总经理:负责离职员工的批准。

6.0、管理内容及要求。

6.1、离职类别。

6.1.1、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离职):员工因个人原因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

6.1.2、公司解除劳动合同(辞退/解雇):员工严重违反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并经教育后屡教不改、在试用期间被证明试用不合格的人员。公司根据相关规定给予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

6.1.3、合同终止:劳动合同到期,员工个人或本公司任何一方因其它原因而不同意续约者,或其它特殊情况下经双方协商同意的;

6.1.4、自动离职:

员工在不向公司提出请假、离职及办理任何手续的情况下,连续旷工3天(含)或累计旷工时间达到《员工考勤管理工作标准》规定期限以上的以及其他按公司规章制度规定作为自动离职处理的。

6.2 、离职程序。

6.2.1、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离职)程序。

6.2.1.1、离职申请。

6.2.1.

2、员工如认为工作不适合个人发展或因其他事由欲离开公司,可以向本部门文员处领取《员工离职申请表》并亲自填写《员工离职申请表》交至主管及部门经理签批后,由部门文员转交到人力资源部,由人力资源部经理审核过其资料符合性后呈分管副总签批、总经理批准。获得批准后,由人力资源部依据批准期限,告之离职人员离职手续办理的具体日期;

6.2.1.

3、试用期员工应提前3天(含)以上,转正后员工应提前30天(含)以上将《员工离职申请表》依审批权限审批并签呈意见后报送至人力资源部,员工离职期是从人力资源部收到离职者的《员工离职申请表》之日起计算;

6.2.1.4、部门主管/经理须在签署其离职的建议日期时,充分考虑员工当前重要工作事项的完成情况,建议合理的离职日期;

6.2.1.4.1、离职日并非最后工作日和薪资发放终止日,而是离职手续办理日;

6.2.1.4.2、离职日并非一定是自转正员工申请离职开始后的第30天或试用期员工申请离职开始后的第3天,具体依据公司文件规定,采取就近及统一时间办理原则;

6.2.1.5、员工离职期间请事假,不能连续超过3天,累计不得超过7天,否则作旷工计;

6.2.1.

6、在离职期间内员工应该继续岗位工作,如离职员工故意消极怠工或不完任务以及缺勤或未尽全力执行任务或因不尽职责而给公司带来损失的,公司有权依照《行政奖惩管理工作标准》从重追究其过失责任。

6.2.2、离职面谈。

6.2.2.1、提出离职的员工,原则上须按以下权限安排离职面谈。

上述面谈结果均需记入《离职面谈记录表》中,然后报人力资源部跟进改善。面谈后员工愿意继续服务的,且公司认可,其离职申请及面谈记录交人力资源课存录;不愿继续服务的转入离职申请呈签核程序。

6.2.2.2、面谈人员应参照《离职面谈问题清单》进行面谈,面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6.2.2.2.1、询问和了解离职员工离职的原因;

6.2.2.2.2、征求对公司的建议,对员工反映公司存在的问题,积极**改善的可能性;

6.2.2.2.3、回答离职员工可能提出的问题;

6.2.2.2.4、查验其掌管工作、进度等情况。

6.3、公司解除劳动合同(辞退/解雇)程序。

6.3.1、属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员工需由部门填写《员工辞退申请表》逐级审核(严重过失辞退的需附相关支持文件)经部门主管/经理、人力资源部经理、(副)总经理批准后,由人力资源部直接通知员工办理离职手续。

必要时,解除劳动关系的可由双方签订《解除劳动关系协议》;

6.3.2、严重过失需解除劳动合同的按下列程序办理。

6.3.2.1、由该员工所在部门填写《员工辞退申请表》书面提出辞退理由并提供相关证据,经部门主管和经理审核后交人力资源部;

6.3.2.

2、人力资源部核实过失事实经(副)总经理批准。审查内容包括:根据公司规章制度是否属于严重过失,是否造成重大损失;严重过失的事实;能够证明作为规定的规章制度已告知员工;证明该员工是失职或营私舞弊行为;

6.3.2.3、人力资源课部通知当事员工限期办理离职手续,解除劳动合同;

6.3.2.4、被解除劳动合同员工的处理材料,包括过失事实、部门意见及解除合同决定等,以上材料均须归档到该员工档案中;

6.3.3、辞退面谈。

6.3.3.

1、需要时,可由部门经理或人力资源部经理与被辞退员工谈话,在和谐与友善的氛围下,以职位说明书、公司规章制度等为依据,指出其存在的问题和差距,指明其努力的方向,并给予其心理上的安抚,帮助其提高认识,妥善处理好公司与员工的关系。

6.4、自动离职解除劳动合同程序。

6.4.1、员工在不向公司提出请假、离职及办理任何手续的情况下,擅自离开公司达3天(含)以上,视作自动离职;

6.4.2、员工的自动离职,是其自动放弃其薪资及其它奖金、津贴和福利的行为;

6.4.3、自动离职的行为,严重影响了企业的正常生产秩序,若由此造成重大损失的,公司将追究其赔偿损失的责任;

6.4.4、员工自动离职后,部门主管应在确认为自动离职后实时(自离3天(含)以上)填写《辞退申请/通知书》通知人力资源部。否则,因此造成的不良后果由其直属主管承担;

6.4.5、违反本标准,未办理离职手续者,由人力资源部以书面方式提出处理意见,经核准后办理以下手续;

6.4.5.1、办理《离职交接单》;

6.4.5.2、以**的方式通知本人在3日内必须至公司办理离职手续;

6.4.5.3、未办理完成离职手续离开公司者,一切责任自负,严重者将向公安机关报案;

6.4.5.4、需要时,相关数据将正式呈交劳动局备案,并列入个人档案中;

6.4.5.5、所有离职员工在办完离职手续后于第二天下午到公司食堂,由财务发放薪资,凡是未按时来领取者,按自动放弃薪资福利待遇。

6.5、离职手续办理程序。

6.5.1、离职手续办理日及离职手续办理通知。

6.5.1.1、为统一离职办理手续,规定每周五为离职办理日,周六为离职薪资结算日,其余时间不予办理;

6.5.1.2、人力资源部每周四12:00前将该周五要离职的人员列出,并**或邮件通知各部门文员,部门文员须及时通知离职人员星期五办理离职手续;

6.5.1.

3、所有离职人员接到批准离职日期的当天上午9:00到人力资源部领取《工作交接单》并由离职员工亲自至各交接人处签字确认,并于下午14:00前交由人事课人事专员同时由人事专员核对离职人员当月的考勤记录并由员工签字;

6.5.1.4、移交项目:指本人经手的各项工作内容、工作标准、工作进展、注意事项(工作禁忌)、包括周期性事务等;

6.5.1.5、由移交人与接收人会同直属主管逐一核对后,分别于清册上签名确认,然后交部门经理审批合格后方可视为完成移交手续;

6.5.1.6、《工作交接单》一式二份,一份由部门保管,另一份交人力资源课存查;

6.5.1.

7、员工无论以何种理由离职(离职、辞退/解雇、合同终止等)均应办理完毕其离职手续、交接工作、归还所有公司物品、结清一切账目,否则移交手续未完备前,公司有权暂保留其未发放之薪资,并待其完成交接手续后再行支付。

6.6、离职手续办理。

6.6.1、离职员工在离职手续办理日须按《离职交接单》办理离职手续,其主要项目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项目;

6.7.1、退保:人事课每月25日统一办理;

6.7.2、离职证明:员工需要时开具;

6.7.3、至相关部门办理离职手续,移交相关项目,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下表内容。

6.7.4、当《离职交接单》内各适用项目全部交接办理完成,并经相关接收人、主管及部门经理签字认可后,方可对离职人员进行相关结算;

6.7.5、离职人员的工资、违约金等款项的结算由人力资源部和财务部共同进行;

6.7.6、在完成离职手续后,由人力资源课开出《物品放行单》,值勤保安依据《门禁管理工作标准》之规定检查无异常后方可给予放行。

6.8、任职证明或推荐信。

6.8.1、在公司工作期间表现良好,且正常办理离职手续,工作交接无任何不良情况,当事人或人力资源部可申请总经理签发《任职证明书》或《推荐信》,以证明员工在公司服务期间的优良表现和职业操守。

6.9、离职记录。

6.9.1、离职面谈之目的乃收集及统计员工离职的原因及其它有关资料,以便公司改善有关措施和制度。

离职面谈报告存放在离职员工之个人档案文件内,每周(或月)离职人数、原因、人员流失率及改善措施等有关信息将摘录于人力资源周(月)报内;

6.9.2、离职手续办理完毕后,离职者即与公司脱离劳资关系,公司亦不受理已离职者在6个月内提出的入职要求;

6.9.3、凡未按本标准及公司相关制度办理离职或薪资结算手续、自离及被公司辞退之员工将永不录用。

6.10、离职审批权限。

7.0、流程图。

无)8.0、关联文件。

8.1、《行政奖惩管理工作标准》

9.0、支持文件。

无)10.0、相关记录。

10.1、《员工离职申请表》

10.2、《员工辞退申请表》

10.3、《员工离职交接表》

10.4、《员工离职调查表》

员工宿舍管理工作标准

6.3.2 在职办理退宿者 如在工作日 周一 周六 搬离宿舍,应于中午10 30 11 30将行李整理并放置保安室,再到人力资源部办理 放行单 如果在周日搬离宿舍,应在前一天到人力资源部办理好 放行单 以便周日搬行李放行 6.4 住宿管理规定及相关处罚。6.4.1 禁止擅自接 拉电源线,违者警告,重...

备品配件管理工作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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