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国际私法形成性考核答案 题目

发布 2019-07-21 17:41:00 阅读 8268

国际私法形成性考核(一)

一、 不定项选择题。

1、国际私法上法律冲突产生的原因主要有( abd ):

a、对同一民事关系,相关国家的法律作出了不同的规定。

b、一国法律的域内效力与另一国法律的域外同时作用于同一民事关系,法律的域内效力与法律的域外效力产生冲突。

c、对同一法律概念,相关国家作出了不同的法律解释。

d、受案法院在一定条件下承认外国法律的域外效力。

2、统一实体规范是指在( cd )中规定的用来确定当事人权利与义务的规范。

a.国内立法 b.国内判例 c.国际条约 d.国际惯例。

3、在判例法国家,权威学者的著作是解决国际私法纠纷的依据。在英国,可以作为解决涉外民事争议的权威著作是( a )。

a、戴西和莫里斯的《冲突**》 b、戚希尔和诺思的《国际私法》

c、巴蒂福尔的《国际私法总论》 d、萨维尼的《现代罗马法体系》

4、从自然法的角度对国际私法进行研究,认为整个世界是一个共同体,存在着约束各个国家的统一法律,这一学派称之为( c )。

a.二元论学派 b.民族主义学派 c.国际法学派 d.国内法学派。

5、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履行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这条冲突规范是( a )

a.单边冲突规范 b.双边冲突规范 c.选择型冲突规范 d.重叠型冲突规范。

6、法院地法这一系属公式主要解决( d )。

a. 有关人的能力、身份、婚姻家庭和财产继承方面的法律冲突

b. 不动产物权方面的法律冲突

c. 行为方式有效性方面的法律冲突

d. 涉外民事诉讼程序方面的法律冲突。

7、识别的依据是国际私法学者争论不休的问题.依何种法律进行识别,学者们的主张主要有( abcd)。

a:依法院地法识别

b:依准据法识别

c:用分析法学和比较法的方法识别

d:按不同的情况依据不同的法律进行识别

8、经冲突规范援引某国法律作为涉外民事案件的准据法,而该国是一个多法域国家,存在区际法律冲突。各国一般采取( abd )方法确定准据法,解决区际法律冲突。

a.以法院地冲突规范中的连接点确定准据法

b.按多法域国家的区际私法确定准据法

c.当事人协商确定准据法

d.法院地冲突规范专门针对多法域国家的法律适用规定了应以哪一法域的法律作为准据法。

9、国际私法对反致问题进行研究并逐渐形成一种制度,始于( c

a. 鲍富莱蒙离婚案 b. 贝科克诉杰克逊侵权案 c. 福果继承案d. 特鲁弗特继承案。

10、甲国法院审理某一涉外民事案件,根据甲国的冲突规范规定应适用乙国法,而根据乙国的冲突规范规定应适用丙国法,根据丙国冲突规范规定应适用甲国法,甲国法院适用甲国的实体法审结案件,这在国际私法上称为( c )。

a. 反致 b. 转致 c. 间接反致 d. 循环反致。

二、名词解释。

1、法律域外效力。

法律域外效力又称法律的属人效力,是指一国法律对具有本国国籍的人,不论该人位于本国境内还是位于本国境外,都具有拘束力,都发生法律效力。

2、公共秩序保留。

公共秩序保留是指本国法院审理涉外民事案件时,根据本国的冲突规范的指引应适用外国法为准据法,而外国法的适用于本国的公共秩序相抵触,在这种情况下可以以公共秩序保留为由排除外国法的适用。

3、直接适用的法。

是指由于其自身所体现的立法目的和政策决定必须直接适用于某种涉外民商关系的强制性法律规范。

4、冲突规范。

冲突规范是指出涉外民事关系应运用哪一国法律来调整的规范。

二、简述题。

1、法律冲突产生的原因是什么?

1)不同国家的法人、公民之间进行经济交往和民事往来,形成大量的涉外民事关系;

2)对同一涉外民事关系,不同国家的法律做出了不同的规定;

3)一国法律的域内效力与另一国法律的域外效力同时作用于同一涉外民事关系,而这两个国家的法律规定不同时,便产生法律的域内效力与法律的域外效力的冲突;

4)一国承认外国人在内国的民事法律地位。

2、简述识别的对象。

1)识别的对象不是冲突规范。识别的目的是通过对已发生的事实情况进行定性,决定应援用哪一冲突规范,并根据冲突规范确定准据法。

2)识别的对象不是冲突规范中的连接点,也不是冲突规范中的系属。

三、论述题。

1、系属公式。

系属公式是指把常用的双边冲突规范的系属固定化,使其成为国际上公认的成为大多数国家采用的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的原则。常用的系属公式有以下几种:

1) 属人法。是以涉外民事关系当事人的国籍,住所,或惯常居所为连接点的系属公式,主要用于解决与人的身份,能力,婚姻家庭,亲属,财产继承有关的法律冲突。

2) 物之所在地法。是指作为涉外民事关系客体的物在时间上和空间上所位于的那个国家的法律,主要用来解决物的所有权关系及物的所有权与其他物权关系方面的法律冲突。

3) 行为地法。指涉外民事行为发生地或行为完成地的法律,解决行为内容方面的法律冲突。

4) 法院地法。指受理涉外民事案件的法院所在地的法律,主要用于解决涉外民事诉讼程序方面的法律冲突,在有些情况下也解决实体法方面的法律冲突。

5) 旗国法。指悬挂在船舶上或涂印在飞行器上的特定的旗帜所属国的法律,主要用于解决船舶飞行器发生法律纠纷的法律冲突问题。

6) 当事人合意选择的法律。当事人按双方意愿自主选择的运用于涉外民事关系的法律。

7) 最密切联系的法律。指与涉外民事关系有最密切联系的地方法律。

2、论法律冲突的调整。

解决法律冲突的方法主要有以下两种:

一是冲突法调整。

冲突法调整又称简接调整,指在国内立法或国际条约中制定法律适用规则,规定在什么情况下适用内国法,在什么情况下适用外国法,然后按照冲突规范指定的那个国家的实体法具体确定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采用简接调整的方式解决法律冲突是国际私法调整涉外民事关系法律冲突最主要的方法,采用冲突法调整涉外民事关系,就是根据冲突规范的规定选择涉外民事关系适用的法律,我国将意思自治原则提升为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基本原则。

二是实体法调整。

实体法调整又称直接调整,指制定统一实体规范直接规定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统一实体规范和冲突规范都可以对法律冲突进行调整,当一个具体的涉外民事关系发生时,既可以适用冲突规范调整,又可以适用统一实体规范调整。国际社会普遍认为,有实体规范存在的情况下,首先考虑适用统一实体规范。

国际私法形成性考核(二)

一、 不定项选择题。

1、一个人在国外有两个或两个以上住所,其住所的确定方法有( ac )。

a. 最后取得的住所为住所 b. 以居所为住所

c. 依最密切联系原则确定住所 d. 由当事人选择一个住所为住所。

2、国际私法上外国人民事法律地位,主要有(abcd)制度。

a.国民待遇 b.最惠国待遇 c.普遍优惠待遇 d.不歧视待遇。

年《法律使用法》对人格权的法律适用作出了规定,“人格权的内容,适用权利人( a )法律”。

a. 经常居所地b. 住所地。

c. 国籍国d. 选择适用的。

4、对婚姻实质要件法律冲突,各国采用的冲突规则主要有(abcd)。

a. 婚姻举行地法。

b. 当事人人本国法。

c. 当事人住所地法

d. 以婚姻举行地法或属人法为主兼采有关国家的法律。

5、对婚姻形式要件法律冲突,各国采用的冲突规则主要有(abcd)。

a. 婚姻缔结地法

b. 当事人本国法。

c. 以婚姻举行地法为原则,当事人属人法为例外

d. 以当事人属人法为原则,婚姻举行地法为例外。

6、收养形式要件的准据法,各国大都主张适用( a )。

a. 收养成立地法b. 法院地法。

c. 收养人属人法d. 被收养人属人法。

7、无人继承财产,各国法律大都规定( d )。

a. 归被继承人旁系亲属所有 b. 归与被继承人生前关系密切的人所有 c. 归慈善机构所有d. 归国家所有。

8、涉外继承中,对死者的遗产不分动产和不动产,也不论财产位于何国,其继承都适用一个统一的冲突规范,从而导致适用同一准据法,这种确定涉外继承准据法的方法在国际私法上称之为( a )

a. 单一制 b. 区别制 c. 分割制 d. 联合财产制。

9、《死者遗产继承法律适用公约》规定了( c )继承制度。

a. 区别制 b. 分割制 c. 同一制 d. 共同制。

10、物之所在地法原则决定(bcde)

a.外国法人财产清算法律适用问题。

b.物权客体范围。

c.物权的种类和内容。

d.物权的取得、转移、变更和消灭的条件。

e. 动产与不动产的识别。

二、 名词解释。

1、 国籍冲突。

国籍冲突有两种表现形式,一种是国籍的积极冲突,指一个人同时具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国家的国籍;另一种是国籍的消极冲突,指一个人不具有任何国家的国籍。

2、 最惠国待遇。

缔约一方现在和将来给予任何第三方的一切特权、优惠和豁免,也同样给予缔约对方。

3、 国家管辖豁免。

指一国不受他国的立法,司法和行政管辖,除非经过一国同意,他国司法机关不得受理针对该国或该国的行为和财产提起的诉讼,也不得对该国的财产采取诉讼保全措施和强制执行。

4、 分割制。

指在涉外继承中,将被继承人的遗产区分为动产和不动产,分别适用不同的法律,动产适用被继承人的属人法,不动产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

三、 简述题。

1、 简述我国涉外继承法律适用的规定。

1985年《继承法》第36条规定,中国公民继承境外遗产,外国人继承我国境内遗产,动产适用被继承人住所地法律,不动产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

1986年《民法通则》对上述进行修改,第149条规定“遗产的法定继承,动产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法律,不动产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

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31条规定,“法定继承,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经常居所地法律,但不动产法定继承,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

2、 简述我国关于自然人国籍和住所的规定。

关于国籍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对中国国籍的取得、丧失和恢复做了规定。我国《国籍法》采取双系血统主义确定国籍,只要父母双方或任意一方为中国国民的,本人无论出生在国内还是国外,都具有中国国籍。我国坚持“一个国籍”原则,提出不承认中国公民的双重国籍,定居外国的中国国民,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的,即自动丧失中国国籍。

国际礼仪概论《形成性考核》作业答案

第一章。一 单选题。1 所谓礼仪,即人际交往的 b a道德规范 b典章制度 c行为秩序。2 学习礼仪的作用,首先体现在 c a内强素质 b外塑形象 c增进交往。3 国际社会公认的 第一礼俗 是 a a女士优先 b尊重原则 c宽容的原则。4 男女见面,尊者一般为 b a男方 b女方 c有时男方,有时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