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管理办法

发布 2019-08-30 21:12:00 阅读 3497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管理,逐步建立起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职称管理制度,使专业技术职务真正成为反映专业技术人员学术水平、专业技能水平的标志,根据《无锡市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管理暂行办法》精神,结合医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专业技术职务是指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设定的有明确职责、任职条件和任期,并要求具备专门的业务知识和技术水平才能担负的工作岗位,包括卫生系列和旁系列岗位。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管理包含岗位设置、评审管理、资格管理、聘任程序、聘任管理等内容。

第二章管理机构。

第三条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由医院职称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由院长担任组长,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第四条医院职称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1.按上级规定,做好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管理,合理设置岗位,审核评审材料。

2.根据市、局职称工作意见,布置本院职称工作。

3.负责本院高、中、初职称报评、报评人员资格审查和执业资格等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

4.做好聘任工作,负责担任行政职务人员的专业技术岗位的聘任,审核科主任对科内人员的聘任决定。

第五条医院成立专业技术评审委员会,评委会每二年调整一次。医院专家委员会成员为当然评委会成员。评委会根据需要设立若干专业评审组。

第三章岗位设置。

第六条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设置将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在明确并合理分解单位职能、逐层定编定员、兼顾本单位发展规划的基础上,科学合理地确定专业技术职务的高、中、初结构比例,明确各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职务系列和专业技术职务档次,力求结构合理系列配置,职责分明。

第七条设岗原则。

岗位设置的原则是以事定岗、因事设岗、岗职对应,以工作任务、业务职责的要求确定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设岗应按如下基本原则进行:

1.最低岗位原则:较低层次的岗位,聘任较低职务人员就能满足需要的,不设较高职务的岗位。

2.最少岗位原则:设少量岗位就可以满足需要的,不多设岗位。

3.最优结构原则:根据单位特点保持最合理、最优化的职务(岗位)结构比例。

4.最佳组织原则:应使设置的岗位之间,职责任务协调、配合有序,能够发挥出最佳的整体效益,不交叉设岗和重复设岗。

5.最多限额原则:要按上级有关部门规定的职务结构比例(或职数管理办法)设岗,最多不得突破上级确定的结构比例。

第八条设岗步骤。

1.对本单位的业务工作任务进行职能分解、分类、归并,以一个专业技术人员实际应该承担的工作为单位划分岗位任务范围。

2.根据岗位工作的性质、难易程度、责任轻重特别是所需资格条件,确定岗位的系列和档次。

3.以书面形式明确岗位职责、任务、工作目标及工作考核标准等,制定岗位工作规范,做到责、权、利统一。

4.根据单位医疗业务任务增减,在总额范围内对各级各类岗位进行增减微调。

第九条岗位设置。

各类各级岗位的设置,将按照上级有关设岗的要求,结合医院的实际情况而定。并坚持向重点科室,向发展快科室倾斜的原则。

1.正高级岗位设置:临床医疗专业一级科室和重点二级科室(按病床设置在15张以上的计算)可设正高岗位,规模较大的科室(核编人员数超过16个)可增设1—2个正高岗位,药剂医技部门人员核编人数超过16个时可设1个正高岗位;护理专业待医院核编病床达400张时设一个正高岗位,管理部门及其他系列编制以每满16个设1个正高岗位。

2.副高级岗位设置:医药护技各专业科室(包括二级科室)均可设1个副高级岗位,病床超过15张的可增设一个副高级岗位,科室卫技人员核编人数超过16个的科室增加1—3个副高级岗位。管理部门副高岗位的设置以正高岗位为基准,不超过规定的结构比例。

政工系列岗位设置按卫生局政工岗位设置意见执行。其他系列的高级岗位设置根据上级的要求和规定进行。

3.中初级岗位设置:医、药、护、技、管理和其他系列专业均可设中级岗位,但岗数不得超过上级规定的结构比例,重点专科可适当增加中级岗位的设置。护理专业原则上每个病区、手术科、急诊科、**室、门诊部、护理部、营养室可设置1个中级岗位。

对病床规模超过40张的病区可增设一个岗位。各专业系列的初级岗位根据编制而定。

4.设立过渡岗:在高级岗位中设立过渡岗,占高级职务岗位数,并控制在高级岗位数的10%以内,用于解决重点学科、重点专科选拔、引进人才或转业军官等政策性安置或调动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以及对在管理岗位上任职(**长以上)因年龄关系不再担任行政职务者,或接近退休年龄人员(不超过三年)可按过渡岗聘任。

第十条岗位设置步骤由职称办公室提出医院总体设岗设想,广泛听取意见,经院部讨论后确定。各科室部门如岗位数及结构要做变动,需向职称办公室提交书面申请,由职称办公室提交院部讨论决定。但岗位变动时要考虑到结构及安排的合理性。

第四章评审管理。

第十一条评审委员会是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的权威性组织机构,其职能是依据国家和地方制定的职称规定条例等文件,评议、审定初级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对申报晋升中、高级职称人员进行测评和实际工作能力考核。

第十二条评委会成员的产生及调整,要充分体现本专业高层次、权威性、年轻化的原则。

第十三条评委会活动实行申报制度,经上级批准后,方可召开评审会议。

第十四条评委会评审坚持以下原则:

1.客观、公正的原则:评审工作以国家、省、市职称评审的有关条例与标准和被评人的申报材料为依据,通过面试、能力考核、理论考试和广泛评议等形式,对被评人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评委会负责解释评审结果,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2.民主评议原则:评审活动要坚持民主程序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3.注重实绩的原则:评审活动要注重对被评人的工作实绩的考核,让有真才实学的人才脱颖而出。

4.保密原则:参加评审会议的执行委员应绝对保守评委会对被评人的讨论情况,不得以任何理由、方式向外界泄漏评审内容。

5.回避原则:在评审评委本人及其亲属的专业技术职务任务职资格时,该评委本人应主动回避或被告知回避。

第十五条评委会评审工作程序。

1.专业组评议:评委会可成立3人以上的专业评审组,根据任职条件和被评人递交的材料,对被评人进行业绩评估,必要时,可组织面试(破格人员必须面试),并写出初评意见。不通过的对象要说明原因。

2.评审委员会审议:评委会主任委员(或副主任委员)主持,评审会议对申报材料和专业评审组的初评意见进行全面的评议,在民主评议的基础上明确肯定和否定的直接原因,然后形成评议纪录,进行无记名投票表决,赞成票数等于或超过到会的执行委员数三分之二为通过,评审结果填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呈报表》并由评委会主任委员签字。

评委会每年活动一次,评审未通过人员当年不复议。

3.评审结果报批。评委会评审结束后,应在十天内将评审结果以公文形式报告相应的职称办。内容包括评审时间、地点、被评人员情况、评委参加情况、评审形式、评审结果、通过人员名单及未通过人员的原因等。

第五章资格管理。

第十六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是专业技术人员学术水平、专业技能水平的标志,也是专技人员受聘专业技术职务的首要条件。

第十七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由人事部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办理。

第六章聘任程序。

第十八条专业技术职箩筐的聘任采用院科二级聘用的办法进行:

1.担任行政职务人员的专技职称聘任由医院职称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提出聘任的初步意见,交院党委讨论决定后由院长聘任,院级领导按干部管理权限聘任。

2.其它专技人员的聘任在医院职称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指导下,在所在科内进行,由各科室主任(包括科室负责人)及护理部主任提出聘任的初步意见,报职称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由科主任和护理部主任聘任。

3.行政管理人员的专技职称聘任,由机关民主测评小组组织进行述职测评,各科科长提出初聘意见,报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由科长聘任科员。

第十九条各科室成立聘任民主管理小组,人员不少于三人,由科主任担任组长,人员较少的科室可邀请所在支部委员参加。民主管理小组职责:

1.审核应聘人员是否具备应聘资格及履职条件。

2.组织应聘人员进行述职、群众测评、考核汇总。

3.根据综合考核结果审议科主任提出聘任名单,报院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第二十条聘任按个人申请、科内述职、群众测评、综合考核的程序进行。首先个人按有关要求提出择岗申请,填写择岗申请表,择岗申请可以是平聘、高聘、低聘,也可以转岗,申请高聘人员要符合有关高聘人员的履职条件。担任行政职务人员的择岗申请表递交给职称工作办公室,其它人员交科室民主管理小组。

第二十一条按规定组织个人述职和群众测评,个人述职应突出任期内(近二年)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和个人的技术水平、工作能力、主要成绩、医德医风,群众测评采用无记名互相打分的办法进行。

第二十二条聘任根据设定的岗位数,按照综合考评成绩,以得分高低决定聘任次序。综合考评成绩按群众测评占30分,年度量化考核成绩占70分比例统计。

第二十三条科室民主管理小组将综合考核得分排名情况及经审议的科主任聘任意见上报医院职称办公室,经审核后再由科主任聘任。

第七章聘任管理。

第二十四条专业技术职务的聘任是事业单位与专技人员在确定劳动关系的基础上,通过合同明确任用岗位责、权、利的组织行为。

第二十五条聘任原则:医院根据岗位设置进行聘任,竞争上岗。聘任工作一要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二要坚持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原则。

专技人员可以应聘、拒聘、辞聘。聘任合同(除各级职称的首聘)期限二年,跨越二个整年度,对隔年度获得高一级任职资格人员,如科内有岗位,可按规定程序办理试聘用,如无岗位则需等已聘任人员聘期满后再竞争上岗。

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管理办法

企业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管理试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调动发挥专业技术人员的主动性和创造性,突出对专业技术人员能力 业绩的评价,提高专业技术人员队伍的整体素质,促进企业发展,根据国家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相关规定,结合我司实际制定本试行办法。第二条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在定编 定岗的基础上,坚持 公开 ...

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表

工作单位 姓名身份证号最高学历毕业院校及专业毕业时间。年月。性别。出生年月居住证号 非本市户籍 学位。参加工作时间。年月年月。聘任依据。取得专业技术资格 含文件规定可聘任职务的职业资格等 后聘任 只聘不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考核后直接聘任。其它。专业技术资格。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职业资格 名称。资格等级...

20专业技术职称等级评定管理办法

中核韶关锦原铀业 桂林分公司。1总则。1.1为加强桂林分公司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管理,根据对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能力考察,结合其专业技术对公司发展的重要性等因素,对具备专业技术职称人员,以合理 有效地选拔 任用公司内部专业人才,特制定本办法。1.2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参加专业技术职称初评的员工。2专业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