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联系制度

发布 2020-05-09 17:47:28 阅读 3841

1.测量部、生产技术部、安全通风部、电机部、运行部等生产部门应相互协调、配合、监督。相关业务联系必须通过书面情况(请求函)或会议情况进行。

通过会议进行的业务联系应该有详细的记录。

2.其他部门需要向大地测量部门提供大地测量数据时,必须提交由总工程师签字的申请书,大地测量部门应在下列时间内提交:

一、矿井技术改造、扩建、水平延伸等设计所需的地质测量资料,应在设计前3至5年通知勘察部门,地质测量资料应在设计前半年交付使用。

二是矿区设计所需的地质调查资料,应至少在设计前2年通知地质调查和水利部门,地质调查资料应在正式设计前3个月交付。

三、工作面所需的地质测量资料,应在工作面贯通后5日内提交。

四、各类巷道掘进所需的地质测量资料,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地质测量部门,地质测量资料在设计前105天交付使用。

5.提前联系小规模设计所需的地质调查资料,约定提交截止时间。

六、首矿贯通工程,根据设计图纸,在总工程师的主持下,通过业务会议确认允许偏差,确保测量人员有足够的时间进行测量。

七、凡没有请书或请书时间不符合本规定的,地质调查部门有权延迟提供地质调查资料。

3.地质调查部门与建设单位之间的业务联系;

一、地质勘察部门向施工队提供掘进地质复印件,作为编写作业规程和施工的地质依据。

二、各类巷道,需提前3天填写请书,通知地勘部门准备资料,以便按要求放线,停止或复工应提前3天书面通知地勘部门,而地勘部门应及时准确地确定停止位置,并填写图纸。

三是施工单位在正常交接时,必须妥善管理好巷道中间腰线。如果运行线路,应及时通知测量部门进行校准。

四、在测量到线、地质调查和超前向钻孔探查煤层厚度时,建设单位应密切配合,提供方便,并应随时将地质调查情况告知有关部门。

五、当掘进巷道将要贯通或进入危险地带前,测量部门必须按照规定的安全距离,提前通知施工单位和相关部门。

4.地勘部门要做好业务保障,必须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矿井丈量规程》、《矿井地质规程》、《出产矿井储量管理规程》、《煤矿防治水规定》中关于地质、储量管理和测量的安全生产规定。

5.违反上述规定造成事故的,对责任人处以2000元罚款。

6.轨道系统应由总工程师和测量部门监督实施。

生产安全联系制度

水害隐患排查 分预报 跟踪管理 检查制度。一 定期进行防治水检查,每月检查数量不少于2次,填写防治水隐患排查与整改情况总结表,一式三份,分别报送安全监察部 生产技术部和自留一份。二 参加水害 隐患排查的单位由安全监察部 调度室 机电管理部和生产技术部四家组成,联合检查。参加人员要在隐患排查与整改表上...

生产安全联系制度

山西煤销集团。七峰山煤业 生。产。安。全。联。系。制。度。二零一一年。一 地质测量科与综合调度室 安全通风科 机电运输科等部门应互相协调 互相配合 互相监督。有关业务联系必须通过书面形式或会议形式进行。通过会议进行的业务联系,应有详实的纪要。二 其它部门需要提供地测资料时,必须提交经总工程师签字的通...

安全生产联系制度

为使生产安全顺利进行,地测科与技术科 调度室 安检科 掘进队等部门应互相协作,紧密配合,相互监督。有关联系必须通过进行,有关安全联系必须以委托书 通知单 业务联系单 会议等制度进行,委托书应有总工 地测副总签字。一 测量与施工单位的业务联系内容 1.凡大型贯通及重要工程,在采掘过程中,要及时进行测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