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离职管理制度

发布 2019-07-20 06:17:40 阅读 6418

1. 目的:为规范公司(指集团、子公司、分支机构)员工的离职管理,确保公司和离职员工的正当权益,特制订本制度。

2. 范围:适用于公司员工离职管理。

3. 职责。

3.1. 公司行政人事部。

3.1.1. 及时了解员工在工作期间的工作表现,根据各部门岗位要求,审核部门提出的对不符合部门岗位要求的员工提出的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建议。

3.1.2. 审核离职申请,进行离职面谈。

3.1.3. 配合办理离任交接。

3.1.4. 转移保险和档案。

3.2. 公司部门负责人。

3.2.1. 及时将员工离职信息告知行政人事部,必要时告知总经理。

3.2.2. 负责指定人员与离职人员进行工作交接,并对交接工作进行监督。

3.2.3. 及时采取保密措施。

3.3. 公司总经理。

3.3.1. 审批离职相关表单。

3.4. 后勤部。

3.4.1. 配合办理员工离职交接。

3.5. 财务部。

3.5.1. 结算离职人员离职工资。

3.5.2. 对关键岗位进行离职审计。

3.5.3. 配合办理员工离职交接。

4. 内容:

4.1. 辞职。

4.1.1.

辞职是指员工因本人的原因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要求,并按公司规定程序审批后,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行为。针对业绩、品行等各方面表现良好的员工提出离职,用人部门负责人或直接上级应尽量挽留。

4.1.2. 试用期内离职,须提前三个工作日提出书面申请。

4.1.3. 试用期已满者,须提前30天(含休息日)向用人部门提出书面离职申请。

4.1.4. 拟离职人员从公司行政人事部领取《员工离职通知书》,按相应的审批程序审批后,员工本人将《员工离职通知书》交公司行政人事部存档。

4.1.5.

申请审批后,公司行政人事部向拟离职人员提供《员工离职(任)交接清单》,要求员工按清单要求到相关部门办理移交手续,《员工离任交接清单》填写完毕并由相关人员审批后,由员工交到公司行政人事部。

4.2. 合同到期不再续签劳动合同。

4.2.1. 员工合同期满,公司行政人事部应在合同期满前2个月将《劳动合同续签审批表》提交用人部门,由用人部门针对员工情况填写意见,经相关人员审批。

4.2.1.1. 针对不续签劳动合同的人员,公司行政人事部应在劳动合同结束前30天以书面形式(即《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公司文本))通知员工,并由员工签收。

4.2.1.

2. 针对续签劳动合同的人员,公司行政人事部向员工下发《劳动合同续签意向书》,若员工不愿与公司续签劳动合同,应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即《员工离职通知书)通知公司。

4.2.2. 合同到期,不再续签劳动合同的员工,公司行政人事部应要求员工领取《员工离职(任)交接清单》,员工按清单要求到相关部门办理移交手续。

4.2.3. 《员工离职(任)交接清单》填写完毕并由相关人员审批后,由员工交到公司行政人事部。

4.3. 辞退。

4.3.1. 辞退是指员工违反公司相关规定,公司依照国家政策法规、公司相关规章制度和劳动合同条款,由公司提出解除员工劳动合同关系的行为。

4.3.2. 员工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给予辞退处理:

4.3.2.1. 员工连续旷工超过三天及以上或全年累计超过六天的。

4.3.2.2. 员工请假期满三个工作日内未按要求返岗,又未续假或续假未获批准,又未办理离职手续者。

4.3.2.3. 员工要求辞职,但未经批准而擅离职守三天以上的。

4.3.2.4. 员工违反公司其他相关规定受到辞退处分的。

4.3.3. 辞退手续办理。

4.3.3.1. 用人单位负责人向公司行政人事部提出解除理由,应填写《员工离职审批表》,经公司规定程序审批后,将员工的辞退材料(包括辞退佐证材料)提交公司行政人事部存档。

4.3.3.

2. 申请审批后,公司行政人事部应在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即《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公司文本))通知员工,并由员工在《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公司文本)上签收。

4.3.3.3. 公司行政人事部应要求辞退员工领取《员工离任交接清单》,员工按清单要求到相关部门办理移交手续。

4.3.3.4. 如果员工未按时办理离职手续,离职日期应从公司行政人事部书面通知员工并签收之日起计算。

4.4. 离任人员离职交接手续。

4.4.1. 交接监督人。

4.4.1.1. 集团部门经理及( 含)以上人员离任:交接监督人为:集团分管人事部领导、部门分管领导、其它相关部门负责人。

4.4.1.2. 分公司部门经理及(含)以上人员离任:交接监督人为:集团分管人事部领导、集团和分公司相关部门负责人。

4.4.1.3. 其它员工离任:交接监督人为:员工直接上级。

4.4.2. 交接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4.4.2.

1. 工作交接:指将本人经办的各项工作事务、保管的各类工作性资料(制度﹑印信﹑图章﹑戳记、档案、证照、有关数据(电子资料、密码、书面资料、客户信息等))等移交至直接上级所指定的人员。

4.4.2.2. 事物移交:员工在公司就职期间所有领用物品的移交(包括办公用品、办公室/桌、文件柜、钥匙、工服、工牌等),移交至公司行政人事部。

4.4.2.3. 办公设备移交:员工在公司就职期间所使用办公设备的移交(包括电脑、电脑密码、邮箱等),移交至公司行政人事部系统维护员。

4.4.2.4. 款项移交:将经手各类项目、业务、个人借款(包括现款、账表凭证、预支款项)等款项事宜移交至财务。

4.4.2.5. 交接人及交接监督人人需在离职交接单中所列明移交事项相应字段作确认签名。

4.4.3. 移交期限:

4.4.3.

1. 离职员工应于最后离任日期前办妥移交手续,并经相关领导确认后,方得离开公司。离职员工若在未办理或未办完移交手续而擅自离开公司者,公司有权通过法律手段追究其法律责任。

4.4.3.2. 离职员工人事档案(调入公司办理了调档手续的员工)在公司保管的,员工应将其人事档案在一个月内转出公司。

4.4.3.3. 离职员工社会保险应在离职当月转出。

4.4.3.4. 所有离职手续按规定办理结束后,行政人事部向离职人员提供离职证明文件即《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劳动局文本)。

4.4.4. 其它。

4.4.4.1. 移交发生争执时,应报相关主管及行政人事部协助解决。

4.4.4.2. 移交人如有不交﹑舞弊情形,除应负赔偿责任外,情节重大者,公司有权移送司法机关。

4.4.4.3. 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培训合同》或其他约定,约定违约方须支付违约金的,应支付违约金。

4.4.4.4. 公司高层管理人员或重要岗位人员离职,公司将安排离职审计,离职审计合格及办理完离职交接手续后方可办理工资支付手续。

4.4.4.5. 离职员工的工资按实际出勤工作天数进行核算,待所有离职手续完备后加以发放,离职员工工资于薪资发放日转入个人银行账户。

4.5. 离职面谈。

4.5.1. 公司行政人事部于离职人员全部交接完毕后同离职员工进行面谈,面谈内容包括员工对公司管理和领导等各方面意见,以便于公司改进,离职面谈须填写《离职面谈记录》。

4.6. 更新人事相关信息。

4.6.1. 公司行政人事部应将员工辞职资料进行存档,并在员工离职之日后的一个工作日内,将员工辞职信息录入电脑中,及时更新人事数据和报表。

5. 附则。

5.1. 本制度的拟定、修改和解释由行政人事部负责,经总经理批准后,由颁布之日起生效执行,修改时亦同。

6. 附件:

6.1. 《员工离职审批表》

6.2. 《员工离任交接清单》

6.3. 《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公司文本)

6.4. 《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以劳动局文本)

6.5. 《劳动合同续签审批表》

6.6. 《劳动合同续签意向书》

6.7. 《离职面谈记录》

员工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规范全体员工离职管理工作,确保日常工作和生产任务的连续性,确保公司和离职员工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适用范围。所有员工,不论何种原因离职,均依本制度办理。若有特殊,由总经理签字认可。第三条相关人员职责。1.人力资源部负责员工的离职管理工作。2.离职人员所在部门协助人...

员工离职管理制度2019

员工辞职审批流程及规定。一 目的 为了规范员工辞职程序,做好工作交接,利于工作的延续性,特制定本制度。二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辞职员工。三 辞职类型 1 员工由于自身原因提出终止劳动关系。2 劳动合同期满,员工方不再续订劳动合同。四 员工辞职 1 员工个人提出辞职的,试用期员工提前10天提出辞...

离职员工面谈管理制度

1.0目的 为规范硕仕公司离职管理工作,确保企业和离职员工的合法权益,通过适当的离职面谈,及时发现员工 公司存在的问题,后续工作中加以改善,达到减少员工的流失率。特制定本管理制度。2.0范围 适用于公司全体人员。3.0职责 3.1 人力资源部 负责与已办理辞职手续的人员进行谈话,并做好谈话记录。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