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分包转换的管理与核算

发布 2019-08-20 04:01:00 阅读 7538

项目分包与工程队的转换。

一、项目分包的认定。

一)工程分包的认定和管理。

承包人将其承包的合同工程中的一部分或专业项目发包给其他企业施工的行为,均属工程分包。在实际签订的合同中或结算支付中,若有如下表现形式之一者,均可认定为工程分包:

1、以部分工程的中标价扣除一定的百分比后按总价结算支付;

2、以包含工料机的分项综合单价结算支付;

3、以包工包机械不包材料的分项综合单价结算支付;

4、以包工包机械包部分材料的分项综合单价结算支付。

另外,凡在合同条款中具有超越劳务合作范畴或具有工程分包实质性内容的,均可以认定为工程分包。

二)劳务分包的认定和管理。

劳务分包只能针对工程用工进行,可以清工(按工日)形式结算支付,也可以实物单价形式结算支付,劳务分包只能自带必要的小型机具,否则,一律按工程分包认定。劳务分包人必须自行完成所承包的任务。

三)与分包相关的其他法律规定。

1、分包人必须具有相应的资质,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业务,分包人必须自行完成所分包的工程;

2、禁止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严禁个人承揽分包工程业务;

3、专业工程分包除在施工总承包合同中有约定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

二、项目分包转换工程队的范围。

为了应对项目审计,满足业主管理要求,具有以下情况之一的项目分包应转换成工程队管理:

1、未经建设单位认可或承包合同约定不允许工程分包的部分工程分包、专业分包或劳务分包;

2、已经建设单位认可或承包合同约定允许的工程分包以及劳务分包,但分包人不能提供正规发票;

3、部分工程分包、专业分包或劳务分包人属于不具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或者个人承揽分包工程业务。

三、签订项目分包合同时应注意的事项。

项目采用分包形式管理时,对分包方签定的合同中除明确工程数量、单价、结算方式等条款外,应附加以下条款,或对施工队制定以下管理措施:

一)计划部门在签订合同时,应根据工程细目统一规范队伍名称,以内部队伍承包名义对外施工生产,不得以某某包工队或分包单位名义著称。

二)计划部门在签订合同时,应明确约定分包单价是否包含因分包转换需由分包队提供材料发票、租赁发票的税款。

三)分包队上场后应由所单位法人(合同签定人)出具授权委托书,报项目财务、物资部门备案,以委托方式明确对项目部财务、物资部门的经办人,经办人一经委托不得随意更换,资金结算、物资收发,除委托人外其他人员不得办理。委托书上应注明被委托人的姓名、年龄、身份证号码、住址和权限,各队开户银行名称、账号和收款人名称以及合同签定人的签名(盖章),并附上委托人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在施工过程中,分包队不得刻制带有“中铁十八局集团****”字样的印章,不得以带有“中铁十八局集团****”字样的名称对外签订合同和赊欠货款。

(四)对所负责的工程项目已完成,不再安排施工任务的队伍,在项目完工的两个月内应对施工队办理工程价款的结算,结算时要附有物资部门的物资领退清单、计划部门的末次计价单、工程部门的工程量清单、安质部门的工程质量评定报告。

(五)为完善核算手续,满足成本配比和工程材料消耗定额的需要,分包队有义务配合财务、物资部门提供相关资料。

六)为维护民工的权益,防止因拖欠民工工资而引发的经济纠纷的案件发生,在统计现场民工人数的前提下,必须坚持财务部门对民工直接发放工资的管理制度。

四、工程分包转换的内部控制。

一)各部门协作分工。

1、计划部门:

1)拟组建由内部职工组成的工程队,完善配齐工程队九大员编制的相关文件,2)签订工程队责任承包协议交财务存档;

3)按月对分包队进行计价交财务存档;

(4)根据本月分包队计价总额编制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预算分解表,并交财务部门存档;

(5)协同财务按月核定工程队当月劳务用工工资总额;

6)根据复核后的工资表出具劳务计价表并交财务存档。

2、办公室:

1)协调工程队签订劳务用工协议;

2)按月核实劳务用工工资的真实性,必要时协同计划、财务对架子队劳务用工工资进行调查核实。

3、物资部门:

1)按月核实工程队材料调拨、使用情况,及时向财务提供工程队材料调拨单;

2)负责调拨工程队自购材料的点验与调拨消耗。

4、设备部门。

1)按月核实工程队使用机械设备台班记录,及时向财务提供工程队使用机械设备费用;

2)负责与分包队挂靠的设备租赁公司签订租赁合同(如有);

3)负责办理工程队提供的机械费用发票的相关结算手续(如有)。

5、工程队。

1)协助物资部部做好分包队伍的现场材料的收发;

2)协助办公室做好劳务用工合同的签订及用工统计;

3)协助设备部门做好机械使用台班记录工作;

4)负责办理财务结算相关手续,并协助财务部门做好劳务人员的工资发放工作;

6、财务部门:

1)向工程队索取除甲供、甲控材料以外的其他材料发票、机械费用发票,严格按控制流程纳入财务账面核算;

2)及时向相关部门索取当月对工程队的往来核算资料(主要包括工料机计价分解表等),认真复核,及时纳入财务账面核算;

3)协同办公室、计划部、物资部、设备部,依据计划当月的计价总额及账面已归集的工程队成本核定分包队当月劳务用工工资;

4)严格按资金控制流程进行资金支付;

5)建立分包队成本和资金支付台账,可借助用友u8软件单独设置辅助账套或以excel**式设置(建议项目上多采用用友u8软件设置台账)。

二)成本控制。

1、人工费控制。

1)工程分包的月工资总额=月计价总额×(1-各项保证金扣缴比例)-财务账面已归集成本(甲供甲控材料成本+工程队自购材料及机械费用等成本和以前会计期间已纳入成本核算的工资);

劳务分包的月工资总额=月计价总额-财务账面以前会计期间已纳入成本核算的工资。

2)计划部门依据分包类别核定的工资总额编制劳务计价表,工程队根据劳务计价表编制劳务人员工资表,财务部门以劳务计价表和工资表作为列入人工费成本的依据,同时登记分包队成本台账。

2、材料费控制。

1)财务部门根据物资部门填制的甲供、甲控材料调拨领用调拨单列入材料费成本。

2)物资部门根据分包队自购材料现场收料情况,办理入库点验手续,并要求分包队提供相应的正规发票,由工程队经手人填报报销封面,经财务部门审核,报请项目领导签字后,纳入原材料核算。月末物资部门按材料零库存管理原则全额出具消耗单,统一向财务部门报送物资报表。财务部门根据材料消耗单列入材料费成本,同时登记分包队成本台账。

3、机械费控制。

1)对于分包队自带设备或外租赁设备,设备部门每月按计划部门计价分解的机械费扣除设备耗用的配件油料款后的金额,要求工程队做好机械台班记录,据此出具机械租赁结算单,由分包队索取设备租赁公司相等金额的正规发票。财务部门根据机械租赁结算单和发票列入机械费,同时登记分包队成本台账。

2)原则上不允许项目部为分包队**设备。若有,设备购置时由分包队具体操作商谈购买价款等事宜,为方便以后的核算,这类设备账面上应作为项目部的设备管理,但设备产权归分包队。代付的设备款视作对分包队的拨款,同时登记分包队资金支付台账。

财务部门根据设备的采购合同、汇款、发票纳入固定资产核算;每月底设备部门依据计划部门计价分解的机械费扣除本月已耗用的配件油料款和计提的折旧费后的差额,比照机械租赁的方式进行结算。财务部门依据机械租赁结算单和发票列入机械费,同时登记分包成本台账。

4、总体成本控制。

1)以计划部门根据分包合同协议确定的单价和完成的工作量出具的计价额作为成本总控金额。

2)财务部门应依据计划提供的预算分解工料机成本按月分析工程队对应会计期间的材料调拨、自购材料及机械费用列支情况,核对材料调拨、自购材料及机械费用列支总额是否与当月实际计价预算分解成本相符,不足部分要求相关部门督促工程队补办有关成本列支手续。

3)每月计价时扣除的质量保证金、安全保证金、民工工资保证金,财务部门根据预算分解比例金额以机械租赁费形式挂账列入机械费成本。

三)资金控制。

1、分包队劳务人员工资支付。

1)财务部门根据办公室核实的劳务人员工资表,在与计划部门共同核定的月工资总额范围内,由工程队提请申请(填报支付审批单),财务等相关部门复核签字,报请项目领导批示后,代发分包队劳务人员工资,同时分包队需按代发劳务工资金额提供收据交财务部存档,并登记分包队资金支付台账。

2)劳务分包的劳务人员工资应在核定的月工资总额扣除各项保证金后,由财务部门代发。

2、甲供、甲控材料调拨支付(非货币资金支付)

由物资部门发起,填制材料领用调拨单,经工程队有效签字人(至少包括分包队被委托收料人的签字)签字,报经项目领导签字,财务依据工程队收料依据及调拨单审核,并以审核后的调拨单作为支付依据记账。

3、分包队自购材料、自用或租赁机械提供发票项目代付资金。

1)财务部门根据相关部门提供的现场收料,机械台班记录情况进行复核,在计划部门计价拆分的材料费、机械费总额扣除质量保证金、安全保证金后的金额范围内,由工程队申请(填报支付审批单),相关部门复核签字,报请项目领导批示后支付;

2)实际支付额除要求工程队填报审批单或报销凭证外,分包队需按支付金额提供收据交财务部存档,并登记分包队资金支付台账;

3)大额材料款、机械使用费必须支付给提供发票的**商或出租单位,零星采购可在月末集中报销,财务可根据审批后的报销凭证直接支付,分包队按支付总额出具收据。

4、质量保证金、民工工资保证金、安全保证金返还。

按分包合同约定,各项保证金达到返还条件时,在具备资金条件的情况下,由工程队提请申请(填报支付审批单),财务等相关部门复核,报请项目领导批示后支付。分包队最后一次资金支付时,财务部将分包队出具的全部收据及发料单整理附后,形成完整的支付依据,并要求分包队签署承诺书,承诺:分包队工程结算款及质保金全部结清,分包队拖欠第三方的财、物及与第三方所发生的一切经济纠纷、拖欠所属人员的报酬均概与中铁十八局集团无关。

5、分包队交纳的合同履约性质的保证金,应纳入法人单位机关财务统一核算,保证金直接汇入机关财务部,退回分包队保证金时由机关财务部支付。

五、工程分包转换的会计核算。

1、分包队劳务人员工资。

1)月末依据劳务计价表和劳务人员工资表计提直接人工费,同时登记分包队成本台帐。

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直接人工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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