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务科工作制度

发布 2019-05-21 20:42:00 阅读 5165

1. 医务科负责院内、外医疗行政管理工作,完成各项医疗任务,提高医疗质量,保证医疗安全。

2. 根据医院要求拟定年度医疗和科研工作计划,下达至各科室医疗指标和质量控制标准,经常深入科室检查实施情况。

3. 做好医疗差错事故的防范工作,正确处理医疗纠纷和医疗事故。

4. 及时组织完成院内、外抢救任务,完成上级下达的指令性工作。

5. 根据质控标准,每月进行检查、质控、追踪、反馈及时发现问题,并制定改进措施。

6. 定期组织医务人员“三基训练”考核。

7. 协助院长、分管院长组织科主任例会;每年至少组织一次临床、医技科室及各质量管理委员会联席会会议。

8. 定期向分管院长汇报医疗工作运**况,请示工作安排问题。

医务科科长工作职责。

1.在院长的领导下,具体组织实施全院的医疗、预防工作。

2.拟定有关业务计划,经院长、副院长批准后,组织实施。经常督查检查,按时总结汇报。

3.深入各科室,了解和掌握情况,组织重大抢救和院内外会诊。督查各种制度和常规的执行,定期检查,采取措施,严防差错事故。

4.对重大医疗差错或事故进行调查,及时向院长、副院长提出处理意见,必要时交医疗损害责任鉴定小组鉴定。

5.负责全院医疗技术人员的业务训练和技术考核,不断提高业务和技术水平。协助人事科做好卫生技术人员的晋升、奖惩、调配工作。

6.负责组织实施临时性院外医疗任务和对基层医疗技术指导工作。

7.组织科室之间的协助,改进门诊、急诊工作。

8.督促检查药品、医疗器械的**和管理工作。

9.副科长协助科长负责相应的工作。

医务科干事工作职责。

1.在医务科科长的领导下,协助组织实施全院的医疗、预防工作。

2.拟定医疗文件、业务工作计划、总结、设计印发各种医疗报表,汇总上报材料,做好医疗文秘工作。

3.经常深入科室了解医疗、科研、检查、督促各种医疗质量制度、技术操作常规的执**况,和药品、医疗器械的**及管理工作,及时向科长提供管理信息。

4.协助组织重大抢救和院外会诊任务,负责联系院外工作,了解对基层的医疗技术指导工作情况。

5.负责完成院长、副院长及医务科科长临时交办任务。

医疗质量管理制度。

1.医疗质量是医院管理的核心内容和永恒的主题,医院必须把医疗质量放在首位,把质量管理是不断完善、持续改进的过程,要纳入医院的各项工作。

2.医院要建立和健全医疗质量保障体系,即建立院科两级质量管理体系,职责明确,配备专(兼)职人员,负责质量管理工作。

3.医院设置的质量管理与改进组织〈例如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病案管理委员会、药事管理委员会、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输血管理委员会等〉要与医院功能任务相适应,人员组成合理,职责与权限范围清晰,定期召开工作会议,为医院质量管理提供决策依据。

4.院长作为医院医疗质量管理第一责任人,应认真履行质量管理与改进的领导与决策职能,其它医院领导干部应切实参与制定、监控质量管理与改进过程。

5.医疗、护理、医技职能管理部门行使指导、检查、考核、评价和监督职能。

6.临床、医技等科室部门负责人全面负责本科室医疗质量管理工作。

7.各级责任人应明确自己的职权和岗位职责,并应具备相应的质量管理与分析技能。

8.院、科二级质量管理组织要根据上级有关要求和自身医疗工作的实际,建立切实可行的质量管理方案。

9.医疗质量管理与持续改进方案是全面、系统的书面计划,能够监督各部门,重点是医疗、护理、医技科室的日常质量管理与质量的危机管理。

10.质量管理方案的主要内容包括:建立质量管理目标、指标、计划、措施、效果评价及信息反馈等,加强医疗质量关键环节、重点部门和重要岗位的管理。

11.健全医院规章制度和人员岗位责任制度,严格落实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的核心制度。

12.核心制度包括:首诊负责制度、**医师查房制度、分级护理制度、疑难病例讨论制度、会诊制度、危重患者抢救制度、术前讨论制度、死亡病例讨论制度、查对制度、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与管理制度、手术分级制度、临床用血审核制度、医疗事故追究制度等。

13.对病历质量管理要重点加强运行病历的实时监控与管理 .

14.加强全员质量和安全教育,牢固树立质量和安全意识,提高全员质量管理与改进的意识和参与能力,严格执行医疗技术操作规范和常规,医务人员“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必须人人达标。

15.质量管理工作应有文字记录,并由质量管理组织形成报告,定期、逐级上报。通过检查、分析、评价、反馈等措施,持续改进医疗质量,将质量与安全的评价结果纳入对医院、科室、员工的绩效评价评估。

16.建立与完善医疗质量管理实行责任追究的制度、形成医疗质量管可追溯与质量危机预警管理的运行机制。

17.加强基础质量、环节质量和终末质量管理,要用“诊疗常规”指导对患者诊疗工作,用“临床路径”规范对患者诊疗行为。

18.逐步建立不以处罚为目的,针对医院质量管理系统持续改进为对象的不良事件报告体系,能够把发现的缺陷,用于对医疗质量管理制度、运行机制与程序的改进工作。

19.建立与完善目前质量管理常用的结果性指标体系基础上,逐步形成结果性指标、结构性指标、过程性指标的监控与评价体系。

对口支援工作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城乡医疗卫生对口支援工作,提高辖区内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根据卫生部《关于印发〈城乡医院对口支援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卫医管发〔2009〕72号)四川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城乡医疗卫生对口支援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广医发(2010)1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我院对口支援工作制度。

1. 成立对口支援领导小组,制定对口支援辖区内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实施方案,精心组织,积极推进,确保城乡医疗卫生对口支援工作顺利进行,取得实效。

2. 通过全方位的对口支援,提高基层医疗水平和服务能力,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基本医疗服务。

3. 每年选派医德医风好、敬业精神强、业务水平较高、工作五年以上、具备一定指导带教能力的医务人员对口帮扶医院,帮助完善管理制度,指导临床诊疗服务,推广适宜技术,培训业务技术骨干。免费接受受援医院选派的一定数量的进修人员。

4. 选派高年资主治医师以上的临床技术骨干轮流到受援医院驻点服务,直接参与门诊、会诊、巡回医疗、慢性病管理和健康教育等卫生服务,帮助做好适宜技术的引进、推广和应用,指导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免费接受受援医院人员进修培训,适当给予必要的物资援助。

5. 将城乡医疗卫生对口支援工作纳入目标考核、评优评先、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晋升等项目。

6. 医务科制定切实可行的对口支援实施方案和年度计划,明确支援目标、项目内容、支援方式、工作任务和保障措施;组织对口支援双方签订协议书,明确双方职责,保证任务落实。领导带队到受援单位进行考察、协商和签订协议,从自身专业优势、派驻人员资质、受援单位专业需要、受援地居民医疗需求等方面综合考虑,选准专业,派出骨干,确保对口支援工作收到实效。

7. 将对口支援工作作为职称晋升的必备条件,并切实加强考核。

8. 建立按期轮换机制,确保受援乡镇卫生院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一定时间内主要学科分别接受派驻人员和技术支持。建立派驻人员管理制度,加强对派驻人员支援绩效的考核,考核结果如实记入个人档案,并纳入医师定期考核范围。

派驻人员要自觉接受所在受援单位的管理,遵守受援单位的规章制度。

医疗纠纷处理制度。

1. 为了加强医疗安全,避免医疗纠纷处理随意性,使医疗纠纷处理制度化、程序化和规范化。为了处理医疗纠纷责任明晰,奖罚有据到位,以警示全院工作人员依法执业,特制定本制度。

2. 医疗纠纷范畴界定。

医疗纠纷是医患之间纠纷的一种,它是医患关系的双方针对医疗活动而发生的争议,它的本质特点就是医患双方对医疗后果的认识有分歧,而分歧的焦点又在于不良后果产生的原因。医疗纠纷的特点应符合这以下三个方面:

2.1 纠纷的主体是医患双方。

医疗纠纷是产生于医患之间的纠纷,其他人不能成为医疗纠纷的主体。

2.2 纠纷的客体是患者的生命权或健康权。

医疗纠纷一般都是患者认为自己的生命权或健康权受到了侵害。

2.3 纠纷必须与诊疗护理工作有关。

医疗纠纷必须是针对诊疗护理所产生的不良后果而提出的,除此之外的医患纠纷不属于医疗纠纷。

3. 全院各医疗科室、各职能科室加强医疗质量管理,加强医疗安全意识,坚持依法执业,严格执行医疗操作规范和医院各项医疗制度。医疗纠纷(事故)高危科室,要针对本科医疗纠纷发生实际情况,制定相应切实可行的本科室医疗纠纷防范预案,并报医务科备案。

4. 职责分工。

4.1医疗安全工作实行领导负责制。

医院各主管领导、各临床科室主任、各职能科室科主任在各自分管职能范围内,承担相应行政责任。

4.2 医务科为全院处理医疗纠纷(事故)的主管、指导、协调部门,并直接负责处理复杂、重大的医疗纠纷的调查、核实、调解、谈判和处理工作,主管和协调医疗纠纷鉴定、尸检、诉讼等工作。

4.3 保卫科负责维护医院正常医疗秩序。遇有暴力倾向苗头时,负责向**及时报告。

当医患双方谈判时,应医务科要求指派保卫人员全程陪同医院谈判代表,不得离开谈判现场,确保谈判代表人身安全。对于破坏医院正常工作秩序的暴力行为以及侵害医务人员人身安全和医院财产安全的行为,保卫科要果断制止,并负责现场取证,向**和医务科提供证据。当患方在医院科室恶意**时,当事科室应立即通知保卫科,保卫科应立即到达当事科室(最多不超过5分钟),并在**平息之前保卫科不得离开现场,保卫科应保证当事科室的医务人员的安全,并配合医务科、责任科室积极创造医患谈判的条件,以便医务科尽快、有效介入解决纠纷。

4.4 一般医疗纠纷原则上由责任科室负责人负责处理,门诊各科室医疗纠纷由门诊部负责处理,急诊科由其科主任负责处理,由药品引起的医疗纠纷由药剂科主任负责处理,由医疗设备、医用材料引起的纠纷由设备科科主任负责处理,收费引起的医疗纠纷由财务科科长负责处理,由后勤保障引起的医疗纠纷由总务科主任负责处理。涉及多部门的医疗纠纷由医务科牵头协调各部门共同处理。

4.5 对于案件复杂、医患矛盾激烈的医疗纠纷由医务科直接介入处理,其他任何科室、任何人无解释的权利和义务,统一由医务科向患方解释。

1医务科工作制度

一 医务科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医院医疗业务及管理工作。二 督促检查全院各项医疗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常规的落实和执 况 三 协调各科室重大抢救的组织管理工作。遇重大抢救任务医务科人员必须到达抢救现场,实地了解情况。必要时对病床 抢救人员 仪器设备进行调配。四 对各科事的危重病症患者 疑难病症患者 特殊身份患...

医务科岗位职责和工作制度

医务科工作制度。1.在院长直接领导下,具体负责全院医疗业务管理的有关工作。2.全面推行医政目标管理,将医疗工作主要任务规定为明确的 较先进的 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可考核的工作目标,并积极组织实施,根据执 况,提出业务工作发展的意见和建议。3.负责拟定医疗工作计划和医疗质量控制标准,建立健全医疗业务管理的...

信息科工作制度

1 在院长领导下积极主动地做好全院信息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岗位职责和请示报告制度。2 对所属部门要建立完善的岗位责任制和严格的工作制度,工作有计划 有落实 有检查。3 定期组织 督促 检查医院信息网络系统的各项工作,充分发挥信息功能作用,向业务科室提供信息反馈资料。4 定期开展医疗质量和成本效益分析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