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床教学规范化管理暂行规定

发布 2019-08-31 00:31:20 阅读 8462

河北医科大学临床教学规范化管理暂行规定。

第一章临床教学基地。

第一条临床教学基地包括附属医院、教学医院、实习医院和实习基地。承担各专业学生临床教学任务(包括理论教学、见习、实习、实践等),是临床教学基地应尽的义务,各临床教学基地要积极承担和努力完成学校下达的教学任务。

第二条附属医院

附属医院是学校的重要组成部分,分为直属附属医院和非直属附属医院,非直属附属医院指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经有关部门批准,与学校签署附属医院协议的医院,按全国医院分级标准,本科院校的附属医院应为**甲等医院。附属医院承担各专业临床教学工作及学生管理工作,主要教学任务包括临床理论教学、临床见习、临床实习、毕业实习及课程建设等。

第三条教学医院。

经有关部门批准,与学校签署教学医院协议的医院即成为学校的教学医院,是学校临床教学机构的重要组成部分。各教学医院要努力创造条件完成学校下达的教学任务,包括部分临床理论教学、临床见习、临床实习和毕业实习等。

第四条实习医院和实习基地。

实习医院和实习基地是指与学校签署实习医院(基地)协议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的单位,是学生临床见习、临床实习、毕业实习和接受医药卫生国情教育的重要基地。业务上接受学校和有关二级学院的指导,承担学校部分临床见习、临床实习和毕业实习任务。

第五条基地接受教学任务之前,应制定师资培训计划,培训合格人员方可承担临床教学任务,并将临床教师授课人员名单报学校临床教学处。然后根据学校教务处下达的教学任务,按教师资格审定程序,落实任课教师、组织教学小组。

第六条根据教学大纲要求制定授课计划、见习计划、实习计划、落实教学场地。完善教学环节、编排课程表、见习轮转表和实习轮转表等,并与学校保持教学原则相同、教学进度一致,确保教学质量。

第七条基地负责学生在院期间的政治思想教育、行政管理、组织管理及生活管理,遇有学生违纪等情况应及时同学校学生处、临床教学处联系,共同研究处理。每班配备兼职班主任,由基地教务处(教学科)专职干部兼任。

第八条基地领导每学期至少召开1~2次办公会,讨论并解决教学有关问题,定期组织有关人员深入第一线进行教学及学生管理检查活动,并向河北医科大学临床教学处汇报。教学管理人员积极参加河北医科大学组织的有关教学会议,教学竞赛活动,研究落实有关教学任务,确保完成河北医科大学教学计划的各项内容。

第九条确保高质量完成教学大纲、见习大纲及实习大纲所规定的教学任务。授课及见习学期有专职老师脱产带教。定期组织好教学查房、小讲座等活动。

加强医院临床技能培训中心的建设,努力创造机会,增加学生见习和实习实践操作机会。保证各教研室示教床位2-3张,实习生生均实际管理床位不低于6张,配备先进的多**教学的设施,并配制相应的挂图、幻灯、录像带、光盘等教学工具,以提高教学的效果和质量。

第十条每年投入一定经费,用于改善教学条件、完善教学设施、提高教学工作人员的待遇,调动教学管理各个环节的积极性。

第二章临床教学组织机构和职责。

第十一条附属医院和教学医院设主管教学院长一人,全面负责教学和学生日常管理工作。下设教务处(教学科),具体负责教学业务工作、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和日常管理及行政工作。包括落实教学任务、检查教学质量、学生成绩考核管理、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等。

按课程建立各临床教研室,教研室主任由各相应临床科室或医技科室主任兼任,实行医疗、教学、科研一体化。教研室应设教学副主任一名,负责教学常务工作,同时设教学秘书1名,以协助正、副主任工作。实习医院和实习基地教学机构设置根据需要参照执行。

第十二条教学院长职责。

1.在学校党委和院党委领导下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执行上级有关部门的教育工作指示。在学校临床教学处指导下,开展教学管理工作;妥善处理好医疗工作与教学工作的关系;加强对临床各教研室的组织领导、师资培训、业务考核及教学质量的检查;加强对各级教学管理人员的领导及业务培训,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加强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制定各项管理制度,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确保教学任务的完成。

2.定期听取各教研室的教学工作汇报,经常深入教学第一线,了解情况,检查指导;及时反馈教学信息;采取有效措施解决临床教学中存在的问题;按时布置年度工作计划,分解教学目标,及时检查目标执**况,每学期进行教学工作总结并上报学校临床教学处。

3.深入教学一线开展教学研究,努力探索临床教学改革新途径,不断改进教学内容和方法,努力提高教学质量。

4.努力开展临床课程建设,培养高水平的学科带头人。充分利用师资、教学设备的优势,在完成专业正常教学任务的前提下,结合专业特点开设选修课,不断拓宽、加深学生的知识面。

5.努力创造条件,采取有效措施,鼓励临床人员从事临床教学工作,应把临床教学工作的成绩作为临床医师晋级加薪的重要指标,形**人重视教学,人人热心教学的局面。

6.对学生在实习期间出现的问题,应及时与学校临床教学处及学生处联系,共同研究处理。

第十三条医院教务处职责

1.根据学校教务处下达的教学计划,向临床有关教研室下达教学任务,编排各专业课程表和学生见习、学生实习轮转表。

2.根据教学任务,认真落实任课教师,并进行教师资格审查。根据教学大纲、教材,与教研室共同研究授课计划,组织教师集体备课,检查备课教案,落实教材及实验材料的**工作。

3.督促教师填写教学任务书,**各课程授课计划。每学期初,应将本学期教学任务落实情况以书面形式报学校临床教学处。

4.深入课堂、各临床科室,观摩听课,了解学生上课及见习、实习情况。做好课堂教学、临床见习、临床实习的质量评价的组织、统计、分析和教学经验的总结工作。

5.组织教学大纲、见习大纲、实习大纲、考试大纲及考核方法的制定和修订工作,促进各门课程的教材建设。

6.负责考试组织及题库建设工作。不断改进考试方法,加强考场纪律,提高考试的信度和效度。

7.加强对教学床位的管理,努力保证临床医学专业实习生生均实际管理床位不低于6张。

8.充分利用现代化教学手段,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效果。积极组织教改活动,结合实际开展教学研究。

9.负责组织落实学校临床教学处每年开展的校级临床教师授课质量检查及学生见习、实习中临床技能考核的检查工作。

10.负责教学档案管理工作。

11.完成教学工作总结。每学期末应对本学期教学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包括各专业任课教师教学工作量统计、教学检查总结、教改措施的落实情况,考试结果分析及教学效果的评价等,并以书面形式报学校临床教学处。

12.负责学生学籍管理工作:每学期开学后办理学生注册手续,并将注册情况报告学校教务处学籍科。完成学生考勤工作并定期上报学校临床教学处。

13.负责学生各种补贴及助学金、奖学金的评选、发放工作。

14.负责本科毕业生参加全国统考研究生的报名相关工作及免试研究生推荐工作。

15.负责学生思想工作,对学生进行爱国主义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培养基础扎实、技术过硬、品学兼优的医学人才。

第十四条临床教研室主任职责。

1.在教学院长和教务处的领导下,开展教学和教学研究工作。

2.根据医院教务处下达的教学任务,落实任课教师,组织教学小组。依据教学大纲和教材制定详细的授课计划并落实教学场地、设备、教具等具体教学环节。

3.教研室主任全面负责学生的见习、实习工作。选派有经验的教师担任教学秘书,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4.每学期应制定本教研室教学检查计划和青年教师培养性授课计划。每周应安排一次教学查房或病案讨论活动,努力保证学生见习、实习质量。

5.深入课堂了解情况,反馈信息,及时处理教学**现的问题。

6.开展教学研究,积极更新教学内容,定期召开本教研室教学研讨会,不断改进教学方法,努力提高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

7.负责教材建设,做好学生临床见习指导、实习大纲等修订工作。

8.负责学生考核工作,加强题库建设,严把学生毕业实习出科技能考核质量关。

第十五条教学秘书职责。

为加强教学管理工作,提高教育质量,培育合格人才,各临床医学院根据实际情况,可实行临床教学干事制度。临床教学干事(教学秘书)由各教研室选派政治思想好,作风正派,业务较好,责任心强,热心教学的医师担任,具体职责如下:

1.负责学生见习、实习的轮转安排,介绍见习、实习的程序要求,负责学生考核成绩的记载等事宜。

2.根据实习大纲、协助科室主任制定本科具体实习细则,并对学生进行业务指导,使其掌握本专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

3.督促带教老师检查和修改实习生所撰写的医学文书。

4.检查见习、实习任务的完成情况,了解学生职业道德、学习态度、劳动纪律等。有的放矢地做好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进行职业道德、团结协作、组织纪律等方面教育,与班主任经常保持联系,共同做好学生管理工作。

5.负责学生日常考勤记录,统一保管学生考勤表,出科后随出科鉴定一并交于医院教务处。

6.实习结束时,组织病区负责医师及**长等,按照考核要求对实习生进行全面考核,并评定实习成绩。学生出科后一周之内完成学生实习鉴定和临床实习轮转教学情况汇报,交至医院教务处。

7.定期参加教学会议,协助主任解决教学中的问题。

第十六条实习指导教师职责。

1.实习指导教师应由高年资主治医师以上医师担任。

2.协助教研室主任搞好教学工作,负责所在科室或病区的教学工作,并制定本科室或病区学生实习计划,分配实习任务。

3. 直接承担带教任务,并负责选派实习带教教师。

4.检查实习带教教师的教学工作。

5.负责学生日常考勤记录,统一保管并按时上交学生考勤表。

6.随时检查学生实习完成情况,及时协调本科或病区的教学工作。

7.实习结束时,组织本科或病区2~3名教师成立考核组,按照考核要求对实习学生进行全面考核,并评定实习成绩。学生出科后一周之内将学生毕业实习成绩考核表上交医院教务处。

8.经常向教研室主任汇报学生实习情况,协助主任解决教学中的问题。

第十七条实习带教教师职责。

1.实习带教教师一般应由有三年以上临床经验的医师担任。

2.实习带教教师是实习学生的直接指导教师,要带领和指导实习学生进行住院医师应完成的各项医疗实践活动,并对实习学生负责。

3.根据实习大纲对实习学生进行业务指导,使其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

薪酬管理暂行规定

7 绩效工资 公司根据销售目标,在超额完成业绩目标的情况下,对业务部门员工计发的额外奖励。具体参见 业务部门绩效考核标准 8 年终效益奖 年终效益奖是对管理人员经营业绩的一种短期激励,一般以货币的形式于年底支付,根据公司整体效益确定公司效益奖总额。第八条试用期薪酬标准。1 试用期员工只享受基本工资,...

备品配件管理暂行规定

1 总则。1.1 根据电力工业部颁发的 电力工业发供电设备事故备品管理办法 的精神,结合我厂生产设备实际情况,特制定生产设备备品配件管理制度。1.2 做好备品配件管理工作,储备必要的备品配件,对于及时消除设备缺陷,加速事故抢修,保证检修质量,缩短检修工期,提高设备健康水平,是确保机组安全经济满发多供...

终端薪酬管理暂行规定

关于直营终端薪酬暂行规定说明。请各部门按照该暂行规定执行薪酬。第一条目的。为完善和规范直营部终端薪酬管理,建立分类专卖店体系下激励性薪酬体系,实现根据岗位价值及贡献进行劳动分配的薪酬管理原则,拟订本暂行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该暂行规定规定适用于终端店铺分级 薪酬核定 薪酬计算等管理活动 本办法实施范...